青鸟阅读感想14篇

青鸟阅读感想14篇

青鸟阅读感想篇1

前几天,我读了海明威的名著——《老人与海》,放下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在这本书里,有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他常常自称“怪老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钓到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他以惊人的毅力和大鱼周旋了整整两天,终于用鱼叉戳中了它。可是受伤的鱼流了许多血,在海面上留下了一条血腥的痕迹,迎来无数鲨鱼的争抢。老人又使出全身力气与鲨鱼周旋,但回到海港时,它还是被鲨鱼啃咬得只剩下了一副骨架。

我觉得,老人之所以能在险恶的风浪与嗜血的鲨鱼中咬牙坚持下来,与他内心深处坚如磐石,绝不动摇的信念有关。而那信念便是两句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在许多人都无能为力的困境中,他从未想到退缩,而是坚强不屈,迎难而上甚至视死如归。尽管在与鲨鱼的斗争中,老人失败了,但他仍不失尊严,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思考:一个老人都能如此执着、坚强,那我们呢?如果换我们处在生与死的考验中,我们是否会像老人一样迎难而上呢?想到这,我不禁暗暗下定决心:面对困难,我以后一定勇往直前、决不让步!“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相信这句话对任何人都适用。我们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一定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拓宽生命的宽度!让我们迎难而上,站上生命的巅峰!

青鸟阅读感想篇2

我和大部分认为贾宝玉为了爱情而出家的人的想法不一样,我觉得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的离开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

天是无法改变的,老天说这样,你不能那样。可我觉得,贾母那是不相信宝玉,不相信黛玉。不然为什么要这样——活生生的拆散宝黛俩人。这是为什么呢?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而且还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不愧是中国的四大名著,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知识又丰富了许多。还有三本我想着以后我一定会慢慢看完,细细去品味。

青鸟阅读感想篇3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青鸟阅读感想篇4

在阅读中,有不少优美的文章,可我最最喜欢的还是《少年笔耕》,因为它让我深受感动。

《少年笔耕》的主人公是一个十二岁小男孩,他的名子叫叙利亚。叙利亚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中,他的父亲是一位铁路工人,同时靠为人打零工来维持家庭生计。虽然生活贫困,但他们却以苦为乐,一家人过的很快乐。平静的生活在前不久的一天被打破了。当叙利亚得知父亲在夜间为杂志社写封条时,便萌发了帮助父亲写的想法。当他把这个想法告诉父亲时,却遭到了父亲的拒绝。因为父亲认为这样做会影响他的学习。遭到拒绝后,他并未放弃这个想法,而是趁父亲睡觉后,自己偷偷地起来写。当他自己看到自己父亲在数纸时发现低张比平常多了三分之一,并认为自己还没老,能在一夜之间写这么多,叙利亚得知后,暗暗地笑了,并决定就这么写下去。渐渐的,由于叙利亚每天都睡的很晚,他的身体也慢慢地吃不消了。无论什么时候,叙利亚是副倦容,他的学习成绩也在慢慢下滑。父亲见这情形,便屡次注意他,还经常指责他。可叙利亚并不在乎,而是拼了命地写。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二、三个月后的一个深夜,叙利亚习惯地坐在了桌子前,点着了灯,不知不觉中又写了起来。忽然他的手把一册书碰落到地上,他将书捡起来后,又写了起来。其实他的父亲在书落地时就已经醒了,叙利亚突然觉得有人挽住了他的脖子,他回头一看:是父亲。叙利亚哭了,父亲咽了泪吻着儿子的脸,然后把他抱回了房间,让母亲吻他。然后父亲把叙利亚抱回自己床上后,他替叙利亚整好枕头,盖上棉袄,唱起了动听的摇篮曲,劳累了一天的叙利亚就这样在父爱的笼罩下睡着了。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深深地感受到天下所有父母对自己孩子无私的爱和望子成龙的心情;同时令我们感动的是主人公年纪虽小但急于为家庭分担压力的行为。

我想对叙利亚说:“叙利亚,你真棒,你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青鸟阅读感想篇5

这次的学习在我今后的幼教工作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我收获的就是:爱孩子就不能拔苗助长,做一些看似正确,其实错误的事情;爱孩子就要明白,怎样帮助孩子一步一步,踏踏实实达到目标的方向。作为一名幼儿教师,通过学习《指南》,反思自己以前,曾经好大喜功,做过拔苗助长的事情。

《指南》中指出3-6岁,对孩子来说是一个发育的黄金时期,因为,这个年龄段是孩子一生中词汇量增长最快的时期,是语言飞速发展的时期;幼儿在语言的发展中词汇量迅速增长,已经能掌握各类词,逐渐明确词义并有一定的概括性,基本上掌握了各种语法结构。在言语表达上可以自由地与人交谈,出现了自我中心言语。自我中心言语是伴随着动作和游戏而进行的自言自语,它既可以帮助儿童出声地思考,又能暂时满足他们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一些愿望。但有些孩子也会出现言语失常现象,在《指南》中,专家提示到:这一时期,儿童说话常有重复或犹豫不决的情况,在与他们交谈时,要鼓励他们大胆地说话,对口吃现象不必太在意,训练孩子轻松愉快地发表议论。因此,在我们的日常教学中则要通过听故事、讲故事等活动,培养孩子的言语表达能力,丰富他们的词汇量,同时有计划地让他们学习一些书面语言。

另一个收获是作为教师要以身作则,要求孩子做到的,老师自己先要做到。这话说起来简单,实践起来却很难。要孩子学会倾听,老师自己要弯下腰,认真听孩子说话;要孩子诚实,老师也不能失信于孩子。

我对《指南》中新增“学习品质领域”有些感慨,《指南》中是这样表述的“学习品质的好坏决定了儿童现在和今后的学习和发展的质量”。我们一线的老师,天天的教学目的很大程度上是在集体教学活动中实现的。而在这一个个教学活动中,我们更多关注的是教学目标的落实,孩子的参与度等等,再看名师组织的教学活动,在行云流水的环节之余,总感觉,她们给孩子们的,不单单是教学内容本身,还有很多“升华”在活动中,这就是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的培养。有人说过“幼儿园教的知识都没用的,到了一定的年纪,孩子自然而然也就知道了,那里还要教?”听来不服气之余,也觉得有那末几分道理。可是假如我们只重视知识目标,而忽视了孩子的自控力、关爱他人、乐群于人、积极乐观、独立自理、爱好好奇心、积极认知风格、积极学习态度和谨慎行为风格等延续发展品格的培养。那么这类幼儿教育就是有缺陷的。现在有了《指南》的指引,我明确了幼儿教师不但“教书”更要“育人”的角色定位。

作为教师,不能片面、刻板地“上课”、“说教”,而要在生活中对孩子进行教育。个领域的培养目标、途径,都不能离开生活。我们不能期望孩子被吓各种规则,然后自觉去做。我们应该做的,是在生活中有意识地引导孩子,在具体情境中,多体验、多操作、多感知。

“陪孩子一起成长”!这是我最深的体会!

青鸟阅读感想篇6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青鸟阅读感想篇7

暑假里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瞎唱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编歌、把爸爸年轻时得到的笔记本当什么来用。然而,每次被妈妈训责以后,过一段时间老毛病却又犯了,母亲的责骂简直对他来说没有一点效果。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当时,他哭了,我也哭了。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桑校长问是谁干的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都在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杜小康承认了错误。就因为这桑桑回家后被他的爸爸—桑校长打骂了一顿呢。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上的。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我知道了师生之间,应该友好相处。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窗外依然下着蒙蒙细雨,房间里静悄悄的,我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书,此时,《草房子》俨然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带领我漂过了宽广的大海,穿过了一座座高山,飞向浩瀚的宇宙。这种感觉像蜜蜂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像沙漠中干渴的人发现了绿洲。读书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让我的思绪跳跃飞翔。

读《草房子》让我结识了一群栩栩如生的人物,每个人的个性都是一方胜景,他们以各自独特的方式在油麻地这个舞台上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于是油麻地出现了一幕幕有声有色、耐人寻味的悲喜剧。

青鸟阅读感想篇8

如果说刘备是仁义的化身,救万民于水火而礼贤下士平易近人,那么诸葛亮则是智慧的化身,火烧赤壁六出祁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部《三国演义》成就了几个经典角色,也让千百年来的读者形成了尊刘贬曹的思维定式。可是,真正的历史是我们了解的那样吗?我们所看到的历史,是小说家、史官融合了个人情感甚至政治阴谋的历史。人们只看到诸葛亮的智慧和伟大,看到他的阴谋和罪恶了吗?

新官上任三把火。诸葛亮一出山,就连续制造类“博望坡纵火案”、“新野纵火案”及闻名于天下的“赤壁大战纵火案”。千里之中,狼烟滚滚,横尸遍野,血流成河。儒以仁治天下,诸葛亮一介儒士,却为了军事利益对士兵和百姓下此毒手,令人发指。更令百姓所苦的是,赤壁大战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形成,此后战火绵延,乱世因为赤壁大战一直延长了六十余年。诸葛亮首次提出“天下三分”时,尚在隆中与刘备饮酒作对,他早知这一点,却没有阻止分裂,加速统一,反而助刘备夺荆州,篡西蜀,把他的自家兄弟们赶下台,让百姓们苦不堪言,这难道是“仁义”之人的所作所为吗?(刘备先背叛袁绍,再背叛曹操,他也是个反复之人。)

进入蜀中安身立命的诸葛丞相并没有就此收手,七擒孟获六出祁山都是他犯罪的证据。让我们看一看丞相是怎样治国的:蜀国总人口96万,带甲士兵10万,官4万。官兵:百姓=1:6,也就是六名百姓(包括老弱妇孺)供养一名官兵,如此暴举,连灭绝人性的希特勒和东条英机也甘拜下风。可就在此种情况下,诸葛亮还要命令夹带着老弱病残的军队挥师南下,六举北出。据统计,东汉末年全国人口5648万,而到了公元263年魏灭蜀时,全国人口仅存767万。这是中华历最为惨痛的人口丧失。曹操诗中“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正是对当时百姓遭战火荼毒惨状的生动描绘。就连一向贬曹尊刘的罗贯中也在《三国演义》七擒孟获后写道:“瘴烟之内,阴鬼无数”,反观诸葛丞相,他有过悔改之心吗?没有,他为了一纸《出师表》的千古流芳,不惜牺牲百姓,为自己铺上了流血的仕途。

大刀阔斧希望大下一片江山的诸葛丞相一面扬言“王业不偏安”,一面还要除掉妨碍自己事业的“碍眼同僚”,比如李严。李严的下场我们在《三国演义》中清除地看到。殊不知这样的下场也是诸葛亮希望看到的?自入蜀以来,刘备团体一下分为两派势力。一派是跟刘备打天下的荆州集团,一派是长年居于川中的原蜀集团。原蜀集团的代表就是李严。为了把权力牢牢地抓在自己手中,诸葛亮大力排挤原蜀集团而使荆州集团独大,李严与诸葛亮同为刘备白帝城托孤的两位顾命大臣,却屡遭排挤,最终以误报吴国入侵的军务大罪由丞相独断处决,后主刘禅连过问的机会都没有。诸葛亮处决李严之后,还假惺惺地提拔一下李严之子李丰以慰军心,生怕自己所作所为惹人非议。而他治蜀期间,百官皆设,独独不设史官。陈寿《三国志》载:“国不置史,注记无官。”光芒万丈的诸葛丞相不可能不希望有史官多记他的高尚人格,聪明才智,而他此举又是为了掩饰什么历史真相呢?而对于一直忠心耿耿跟随刘备的简雍,资历比诸葛亮还老,为何找不到关于他后半生的半点文字记载呢?还有关羽、马谡之死,也真的如此单纯吗?

青鸟阅读感想篇9

西游记是我最爱看的书,它是一本神话故事。书中重点讲述了唐僧四师徒经历了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个个修得正果。其中孙悟空这个人物描写得最突出也最成功,从石猴出世到大闹天空再到修得正果,无论是三打白骨精还是收八戒,降沙僧都是整本书的精华。唐僧的善良有爱心,猪八戒虽懒却为取经做出贡献,沙僧的勤劳肯干也十分的有特色。一些配角也为整本书带来了生气,如:二郎神,观音菩萨和她的爱徒善财童子等。每一个人都有鲜明的特点,每个特点都被作者表现的活灵活现。

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一度的冤枉甚致赶走过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傅把他从五指山救出来的时候,最后,他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都不可能战胜正义。

《西游记》中师徒四人遇到的种种困难,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的挫折,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有许多的困难,这些也许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克服的。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人一起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是自己能克服的,所以我们在此就要锻炼自己不怕困难,以及坚定的不后退的信心。

《西游记》不愧为一本名著,它那精彩纷呈的故事,栩栩如生的人物,令人爱不释手。《西游记》还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能在世界上立足。

青鸟阅读感想篇10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它让我们明白了,昆虫的习性,昆虫的日常生活和昆虫的特征。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不知道萤火虫会给蜗牛涂上,享受它的一顿美食。也不知道被人们授予极高荣誉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更多的昆虫知识,还懂得了各种昆虫的捕猎方法和它们的特长。比如装死的黑步甲,用装死来躲避其它昆虫的攻击、刻板笨拙的红蚂蚁,无论有什么阻挡都找原路回家,不会寻找新的通道、还有像萤火虫,虽然有着可爱弱小的外表,但有着惊人的智慧,总之,这本书给了我太多太多。“世界真奇妙!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呀!

总而言之,《昆虫记》这部书给了我无数的乐趣与无数的启发,我认为这是一部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体会和感想,一定会知道的更多。

青鸟阅读感想篇11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青鸟阅读感想篇12

在那段松弛懒散的日子里令我找到了奋斗的动力,在迷雾笼罩中为我指明了方向的,竟会是这样一本看起来再平凡不过的书——《简·爱》。

连书名都只是用了女主人公的名字,实在谈不上文雅之类,书的内容也只是讲述了简·爱的成长历程,可谓朴实无华。明明似乎只是一个平凡的故事,但随着阅读的进一步深入,我渐渐品出了不凡的味道。

和有的小说中塑造的女主人公形象不同的是,简·爱没有出众的美貌,没有高贵的出生,甚至曾经连一个温暖的家对她而言都只是奢望。可就是这个平凡的女性却凭着高尚的品格和巨大的人格魅力赢得了东家罗切斯特的青睐。

简·爱不仅是平凡的,她甚至还经历了许多平凡的人不曾有过的磨难。她如同在磐石缝中毫不起眼的一粒种子,她如同一只痛苦地用肌肤和砂石相磨的蚌,她如同被阴霾团团裹住的旭日,命运似乎不想眷顾她……

可她不是别人,她是简·爱!平凡让她可以更清楚地看清人世的美丑善恶,污秽的东西就无法侵袭她的心灵;平凡让她渴望幸福、追求更高的精神境界,才使她在经过无数次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义无返顾地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平凡让她如风雪中的岩松一般在任何考验面前屹立不倒,不失尊严与坚强;平凡让她不得不一次次地完善自己……于是,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平凡所孕育的一个不再平凡的简·爱!她充满激情与活力,她自信自律、勇敢顽强、品德高尚,她丰富的内心世界和永不停息的求索精神令她散发出夺目的光彩!

磐石缝中的种子的平凡所孕育的可能是幼苗冲破束缚,仰望阳光的一抹绿意;磨砂的蚌的平凡所孕育的可能是一颗璀璨浑圆的珍珠;阴霾中的旭日的平凡所孕育的可能是金色的光芒穿透阴霾,将新的一天的光辉撒向大地的灿烂……

平凡所孕育的,可能就是不平凡。

你平凡吗?倘若是的,那只要心中的希望不灭,只要追求的脚步不停,相信在某个时候你会惊讶地发现,你已不再平凡。

青鸟阅读感想篇13

周末,闲暇之余,我去书店瞎逛,看到了《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被这个名字吸引后,我就去买来看了。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

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地笑起来……

为什么生活在如天堂般的美国,远离硝烟弥漫的阿富汗,阿米尔仍然有着挥之不去的愁绪,仍然想着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故土,是哈桑,那个最忠于他的奴仆,不,是童年的伙伴,是他最愧对的人,让他的心灵永远处在忏悔与不安中。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故事的结局,索拉博的不语和沉默以及放风筝时他的笑,让我感到一丝悲伤,却也有如负重释。因为阿米尔追过,救赎过,勇敢面对过。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阿米尔,都在不断追寻那早已消逝的哈桑,或而失望,或而欣慰,或哭或笑。人生也许就是在不断怀念和追寻过去中度过的,我想: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读完《追风筝的人》,我被书中的故事震撼了,不过,我也陶醉在书中的世界中,就仿佛自己,也在追风筝。

青鸟阅读感想篇14

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去买了这本书。刚开始感觉是看不懂,但是对后面的内容有无限的幻想。所以,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肃然起敬的经典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一切遭遇——毕业、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身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渐鸿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晓芙成为眷属,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取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取的总不是意中人”“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作者是偏爱唐晓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渐鸿。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三十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其实,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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