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严格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流程,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党费收缴

  党员每月要严格按照标准主动缴纳党费,各党支部按季度将全部党员党费上缴公司党委。公司党委每年按规定将当年实收党费的60%上缴集团公司党委,剩余40%作为自留党费用于开展党内活动。

  二、明确使用范围

  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公司党费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用于教育培训。主要用于对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理论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学习教育活动所产生的会议费、住宿费、伙食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2.用于订阅或购买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包括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印制党内资料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配置党员活动场所的必要设施等费用。

  3.用于党内表彰。包括筹备表彰会议所需要购买或制作奖牌、奖状、荣誉证书、奖品和印制会议资料等费用,也包括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现金奖励费用。

  4.用于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包括用于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生活补贴、生活补助费用,以及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发放慰问物品的费用。

  5.用于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包括用于直接发放慰问金、救灾物资给受灾党员,修缮基层党组织因灾受损的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的费用。

  6.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三、加强流程管控

  1.总额控制,专款专用。公司党委对各党支部使用党费实行总额控制,每年将上缴后剩余的自留党费的30%划拨给各党支部使用。各党支部在党费额度范围内组织开展党内活动,超出部分自行解决。公司党委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事前审批,事后报告。各党支部需要使用党费,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党费使用事由。开展党员活动的,需详细说明支部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开展方式、参与人数、所需费用。公司党委批复后方可实施。活动结束后根据开展活动产生的票据(正式发票),到公司党委报销,同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一并上报。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限定使用范围,严格报销程序。报销手续要完备,支出票据项目内容清晰完整、签字齐全。

  2.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严格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流程,努力实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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