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镇关于低保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来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民函〔2019〕2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抓系统、系统抓”为重要抓手,在上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系统抓农村低保领域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对民政扶贫领域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低保申请、监督渠道,全面建立对象精准、进出有序、规范有效的低保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低保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水平。以问题为导向、以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重点,切实发挥社会救助保障作用。
二、工作目标
(一)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方面。各村(居)委会是否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是否把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二)农村低保资金监督管理方面。从2019年5月起至2019年7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低保资金大排查,重点排查资金发放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风险点,重点排查每户每月社会救助资金发放超过3000元的账号和对象,是否属于低保对象家庭,是否与经审批应发放金额一致,是否属于重复发放资金。
(三)农村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作风方面。主要检查各村(居)、委会,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各村(居)委会农村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是否存在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不正之风等问题;
检查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是否存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四)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方面。检查各村(居)委会,是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制度(试行)》(桂民发〔2013〕81号)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登记备案情况。
(五)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方面。检查各村(居)委会是否切实负起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工作职责,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是否加强管理服务,是否定期跟踪核查保障对象家庭财产、经济收入变化情况,是否及时精准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是否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1.精准识别低保救助对象。各村(居)委会要突出低保救助“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认真对照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要件,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进行一次重新排查。要采取逐户核查和信息比对相结合的方式,着重查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检查计算家庭收入是否全面、详尽,核实家庭财产是否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等方面的内容,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00%纳入低保范围,一户不漏;
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100%清退,一户不进。既要防止“错保”,又要防止“漏保”,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要彻查在发放低保金过程中的低保对象银行卡(折)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未及时足额发放,以及冒领、错领低保金的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2.结合民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自查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工作。要自查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还存在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低保范围的情况;
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按时足额领取了低保资金;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按规定标准及时得到救助。
3.认真清查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要按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的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严格清查和登记备案,杜绝各级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让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现象。
四、实施步骤
低保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工作从2019年5月开始至2019年7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6月13日)。镇级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求,层层发动,层层部署,确保低保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有序进行。
(二)排查实施阶段(6月14日-7月2日)。认真对在享低保对象名册进行逐一核查,镇、村干部要100%入户核查,镇民政办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同时对照救助条件,对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排查,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出,确保做到应救尽救,应退尽退,精准救助。各村委(社区)排查后要及时填报相关附件材料(附后),于2019年6月20日前报送镇民政办。
(三)交叉检查阶段(7月3日-7月10月)。镇组成检查组到各村委(社区)开展交叉抽查,主要是检查精准救助情况,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和应保未保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排查中出现的问题。
(四)总结巩固阶段(7月11日-7月底)。认真总结开展低保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镇政府及时总结推广各村委(社区)开展低保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精准运行、科学发展。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委(社区)要高度重视低保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工作,切实加强对低保精准救助专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推进低保精准救助工作。
(二)严格申请审核程序。对受理低保申请,要100%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
(三)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低保资金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建立“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低保经办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化社会宣传。各村委(社区)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切实提高低保政策知晓率和认同感,各村委(社区)要将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内容在村委(社区)公示栏内进行长期公示,主动接受社区和群众的监督,巩固低保精准救助专项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