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学人才政策7篇

杭州大学人才政策7篇杭州大学人才政策  杭州市大学生落户奖励  1  杭州市大学生落户奖励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生活津贴方面,本科生可以享受到1万元的生活补贴,硕士生可以享受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杭州大学人才政策7篇,供大家参考。

杭州大学人才政策7篇

篇一:杭州大学人才政策

  杭州市大学生落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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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大学生落户奖励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生活津贴方面,本科生可以享受到1万元的生活补贴,硕士生可以享受到3万元的生活补贴,博士生可以享受到1万元的生活补贴;市政策津贴方面,参加每两年一次的选拔可以获得2万元的市政策特殊津贴;创新创业方面,创业人员可以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创业投资奖励。杭州大学生人才中心落户办理流程1、登录杭州毕业生就业网,在首页进行毕业生注册。2、在人才中心领取“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拿到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盖公章。3、带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到人才中心,开具“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同时人才中心将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面“档案转详细地址”一栏盖上人才中心的“地址章”。4、将“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学校根据“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发相关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校方转寄档案。5、“毕业证书”到手后,带上它和“报到证”,到人才市场去报到。6、和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后,要求单位在10月以前把社保相关手续办好。7、办理落户手续,带上以下材料:毕业证书、报到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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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迁移证、签约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交纳社会保险清单(社保局可打印)、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两张。材料齐全后,和人才中心签订一个“人事档案和户口托管协议书”,交360元。8、到人才中心指定的派出所,去拍照片,办理新的身份证。(大概一个月左右,可以领取新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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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杭州大学人才政策

  关于申请杭州大学生创业各项政策申请流程

  申请

  √提供完整申报材料

  受理

  √工作日受理√每季度25日为申报截止日期

  评审

  √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抽查或检查后的10天左右,组织专家评审

  √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终止后拨付70%的资助资金√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资助材料的预备

  «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身份、户籍、学历、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提供贷款合同

  商业贷款贴息

  «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身份、户籍、学历、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商业打算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相关支出的合同或凭证

  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的专门本卷须知

  两点注意

  申请人只能选择创业资金的一种资助形式进行申请。

  已获得市、区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进展专项资金、动漫业进展等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的毕业生,不得再重复申请创业资金。

  关于房租补贴

  两年内由园所地在政府免费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经营场地

  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的补贴标准补贴限额

  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

  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

  租用面积最大按100平方米运算;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会展补贴

  鼓舞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

  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

  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

  研究生

  先落户后就业

  本专科

  先就业后落户

  同等学历

  杭人〔2000〕290号规定

  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师范类

  等同非师范类

  其他

  一般高校毕业生落户所需材料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截止时刻为2020年12月31日

  毕业证书

  就业报到证

  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户口迁移证

  同意落户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情形证明

  其它——中专毕业生

  省、市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工程生产一线重点文艺表演团体

  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迁户毕业生和跨年度毕业生

  按落户地凭申请分别到相关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市公安局户政办证中心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滨江区公安分局萧山区公安分局余杭区公安分局

  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

  其它—调整改派

  直截了当办理落户

  «杭州市毕业生就业调整审核表»改签地址后的户口迁移证

  ?自主创业毕业生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同意落户证明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明

  相关文件依据

  企业注册——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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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舞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假设干意见杭政〔2020〕7号

  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方法和操作细那么

  市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一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75号〕

  «转发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它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杭人〔2000〕290号〕

  文件的网上接点:杭州人事人才网创业就业栏目

  hzsrsj.gov.cn

  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体系

  1、大学生在杭创业扶持政策〔杭财教[2007]799号、杭政[2020]7号〕2、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鼓舞政策〔市委办[2006]16号〕3、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杭政办函[2020]161号〕

  〔1〕、信息化人才实训工程〔杭信办[2020]38号〕

  〔2〕、服务外包人才实训〔杭政办函[2007]356号、杭外经贸法规[2020]265号〕

  〔3〕、大学生实训和技能培训〔大学生创业培训

  大学生企业实训大学生职业培训〕

  大学生在杭创业扶持政策

  支持对象

  资助对象为已在杭州市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生产经营项目为当年度我市产业进展导向名目中非禁止、非限制进展类项目

  2020年政策目标

  2020年扶持大学生创办企业100家,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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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

  对象:在杭创业高校毕业生

  个

  常

  人

  年

  申

  受

  报

  理

  各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初审上报

  杭州市人事局

  审核

  杭州市财政局

  复核

  公示

  资助名单备注:4月份前评审3月底前受理的项目;10月份评审9月底前受理的项目

  ?在杭创业扶持政策

  具体政策

  商业贷款贴息项目无偿资助

  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可达1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利率5.31%运算,可贴息贷款额为37万余元〕

  依照项目的科技含量、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分为四个等级可获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资助

  ?就业扶持政策

  政策新进展

  资助对象资金拨付方式提高资助额度落实会展补贴

  实行房租补贴

  扩大到一般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后五年内的大学生〔毕业时刻为2005年及以后〕

  减化程序,拟采取分二期拨付的方式。首期拨付资助额的70%,其余30%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再拨付

  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先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对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对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园内企业:两年内由创业园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园外企业: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

  二、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鼓舞政策

  «关于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06〕16号

  杭州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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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目标

  2020年确保推出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岗位8000个以上〔全市共有社区约400个、建制村约3000个〕,差不多实现全市每个村都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聘请的高校毕业生,由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样为3年。合同期满后依照双方意愿确定终止或连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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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政策

  受聘高校毕业生的薪酬标准,原那么上由各区、县〔市〕依照当地实际情形确定。聘用期间大专学历的年总体收入一样应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总体收入一样应略高于这一水平。并按当地企业同类人员标准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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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政策

  市财政对5县〔市〕的村每聘用1名高校毕业生工作满3年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淳安县每?名补助2万元,建德市和桐庐县每名补助1万元,富阳市和临安市每名补助5000元。到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表现优秀、条件具备且有空缺职位的,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担任相应职务。到村和社区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时考试总分可适当加分。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时,要落实加分等有关优待政策。

  三、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

  程〞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20]161号〕

  〔〔2〕1、〕、服信务息外化包人人才才实实训训工程

  〔2〕、服务外包人才实训

  〔3〕、大学生实训和技能培训〔大学生创业培训

  大学生企业实训大学生职业培训〕

  ?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

  政策措施

  ---2、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工程

  对经认定的培训机构,按照其上年培训和学员就业率,每培训1人给予500元资助,培训机构年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对应届大学生和尚未就业的大中专学生参加培训,不超过培训费用的50%,最高给予每人4000元资助;关于服务外包企业新录用职员技能培训,不超过培训费用的60%,最高给予每人4500元资助

  ?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

  ---3、大学生实训和技能培训

  〔一〕大学生创业培训

  政策措施: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及创业实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杭创业就业的,按800元每人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杭州户籍的大学生取得资格证书即给予800元每人标准的补贴。

  〔二〕大学生企业实训

  政策措施:对实训后企业留用的实训学生给予一定的实训生活补贴。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每月标准为杭州市区企业职业最低工资

  其他相关财政政策

  关于社会保险补贴的财政政策

  对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的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应届全日制一般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社会保险费补贴。

  大学生创业企业优先录用杭州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篇三:杭州大学人才政策

  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提供相关支出的合同凭证和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申请15万元20万元无偿资助的项目由创业导师或风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还须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证明以及参赛项目所有成员以获奖证书上的成员为准申报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签名同意书或授权书

  杭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大学生在杭创业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以本人名义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以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二是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三是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提出创业资助资金申请,必须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并在杭州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另外,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付诸实施并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注册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享受不低于1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资金:

  (1)满足上述在杭自主创业的规定条件;

  (2)须由原参赛团队中的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3)在大赛结束后一年内(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提出无偿资助申请。

  具体优惠政策有:

  1、创办企业相关费用减免:大学生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凭《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到工商部门、有关验资机构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各网点办理工商登记、验资证明和开设银行账户时,相关部门将免除有关办理费用。具体是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3、创业资助资金资助:共有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两种,且两者不能重复申请。其中项目无偿资助的等级和金额分六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获得银行商业贷款后用于生产经营,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2万元。

  符合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资助对象及条件的申请人向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或所属区人事局提出申请(市级企业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处)申请,区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所属区人事局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申请表》);

  (2)身份、户籍、学历(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及校方出具的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3)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提供贷款合同;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提供相关支出的合同、凭证和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

  (4)申请15万元、20万元无偿资助的项目,由创业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还须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证明以及参赛项目所有成员(以获奖证书上的成员为准)申报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签名同意书或授权书。

  (6)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申报受理等相关事宜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和所在区人事局。

  4、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目前我市已有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西湖——浙大科技园)、(下沙)、(高新)、(下城)、(萧山)、(拱墅)、(余杭)、(上城)和位于江干区的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赛博)等9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各大学生创业园的具体入园条件和流程可咨询创业园所在区人事局。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大学生创业园,2年内可获得创业园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商务、融资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

  5、房租补贴: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

  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6、会展补贴:大学生创业企业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7、免费人才招聘:大学生创业企业三年内可免费参加市人事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杭州人才网和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从工商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可6次免费参加杭州人才市场举办的人才集市进行招聘。

  8、和人事代理服务:免费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务。

  9、以及各区及人才中心、创业园对大学生创业的具体优惠措施,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和所在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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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杭州大学人才政策

  杭州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1、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能享受到创办企业相关费用减免、创业资助资金资助、入驻大学生创业园、房租补贴、会展补贴、免费人才招聘和人事代理服务等优惠政策。2、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需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以本人名义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以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二是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三是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提出创业资助资金申请,必须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并在杭州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另外,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付诸实施并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注册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享受不低于1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资金:(1)满足上述在杭自主创业的规定条件;

  (2)须由原参赛团队中的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3)在大赛结束后一年内(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提出无偿资助申请。3、有关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政策有哪些?(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3)关于免除大学生在杭自主创办企业相关费用的通知;(4)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费用免除办理流程;(5)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和管理若干意见;(6)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操作办法(试行)。以上文件均可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创业就业栏目中查阅。4、大学生在杭自主创办企业能够免除哪些费用?大学生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凭《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到工商部门、有关验资机构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各网点办理工商登记、验资证明和开设银行账户时,相关部门将免除有关办理费用。5、如何办理《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大学生创业企业凭借《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杭州市人才中心创业服

  务处或各区人事局办理《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其中: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由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出具;在区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的,由所在区人事局出具。6、办理大学生创办企业相关费用免除的工商部门、有关验资机构和银行有哪些?他们的联系方式是什么?具体可查看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创业就业栏目中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费用免除办理流程的附件。相关办理流程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和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件。7、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的种类有哪些?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两者不能重复申请。8、项目无偿资助的等级和金额?分六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9、商业贷款贴息的比例和额度?获得银行商业贷款后用于生产经营,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2万元。10、如何申请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时需提供哪些材料?符合资助对象及条件的申请人向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或所属区人事局提出申请(市级企业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处)申请,区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所属区人事局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申请表》);(2)身份、户籍、学历(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及校方出具的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3)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提供贷款合同;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提供相关支出的合同、凭证和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4)申请15万元、20万元无偿资助的项目,由创业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5)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还须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证明以及参赛项目所有成员(以获奖证书上的成员为准)申报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签名同意书或授权书。(6)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申报受理等相关事宜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和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件。11、大学生创业资助企业的义务和责任是什么?(1)对获得的创业资金加强或完善财务管理;(2)获得项目无偿资助的,自每期资金拨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向市人事局与市财政局(区级企业向区人事局与区财政局)递交资金使用情况的财务报告和项目运行情况报告;(3)接受有关部门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4)资助对象如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创业资金的,按照《财资助对象如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创业资金的,按照《资助对象如采取弄虚作假方式

  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市财政、审计、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市财政、审计、监察机关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2、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目前我市已有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西湖——浙大科技园)、(下沙)、(高新)、(下城)、(萧山)、(拱墅)、(余杭)、(上城)和位于江干区的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赛博)等9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各大学生创业园的具体入园条件和流程可咨询创业园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件。13、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在经营场地方面有何优惠?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年内可获得创业园所在2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可咨询创业园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件。14、大学生创业园可以提供哪些创业服务?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商务、融资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15、房租补贴的标准是什么?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办理流程可咨询创业园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

  件。16、会展补贴的标准是什么?大学生创业企业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办理流程可咨询创业园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件。17、大学生创业企业在人才招聘中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服务?大学生创业企业三年内可免费参加市人事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杭州人才网和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从工商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可6次免费参加杭州人才市场举办的人才集市进行招聘。办理流程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和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件。18、大学生创业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的人事服务?免费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务。办理流程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和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件。

  

篇五:杭州大学人才政策

  资助对象及条件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1年及以后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以本人名义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为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区滨江范围内下同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以在202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杭州留学生就业政策

  一、留学人员及其创办企业界定留学人员是指国家公派或自费出国学习,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上述留学人员包括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员。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是指留学人员以技术、货币、实物等方式创办或入股,在我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创业咨询服务等各类经济实体。二、留学人员及其创办企业认定来我区创业或工作的留学人员须持国外学位证书访问学者提供相关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本人护照进行留学人员身份认定。企业设立后,留学人员须填写《杭州市西湖区留学人员登记表》,上报报备材料均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及企业租房合同,进行留学人员创办企业认定,认定后可享受留学人员及其创办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报备材料清单按顺序装订成册:1、杭州市西湖区留学人员登记表贴2寸照片;2、留学人员国外学位证书;3、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4、本人护照;5、企业营业执照;6、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7、企业章程。杭州市留学生在杭州创业有如下优惠政策。强行体现在对留学生在杭州创业的无偿资助上。1.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创业的回国留学生含港澳台地区;2.无偿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30万元;3.重点资助项目:科技类物联网、云计算、新能源、环保节能、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文化教育;

  4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大学生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同时开园,同时出台《西湖区鼓励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实施意见》,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多方位服务和各种优惠政策,其中政府出资2亿,扶持大学生创业,入驻企业也均可享受20万元资助资金。

  据了解,入驻两大创业园区的企业,均可享受20万元以下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及房租补贴、贴息贷款等系列优惠政策。留学人员新创办企业,租用西湖区各类生产、科研用房,经认定后给予100平方米以内第一年1元/平方米/天的房租补贴;企业初创期,从事高新技术成果项目转化的,可享受50万元以内同期银行利息全额补贴;随归子女也将安排就近入学,不收取额外费用。大学生创业则可享受两年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

  两园中已有12个大学生创业企业项目得到了申报,并有70万创业资助资金得到落实。在浙大科技园内,还专门开辟了5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楼,吸引更多大学生创业入园。针对当前全球经济下滑,创业企业面临发展的“寒冬”,中小企业投融资模式成了走出“寒冬”新的希望。杭州西湖区出资2亿元人民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除了扶持大学生创业外,还将引入专业投资企业,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最终评审。浙商银行还提供了首期总额度3000万元的银行贷款,给予共同合作支持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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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大学生创业扶持优惠新政策

  一、创业资金的来源

  市财政每年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市区创业。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1年及以后,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以本人名义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为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区滨江范围内,下同〕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以在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

  二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三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杭州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对参加杭州市政府主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创业项目,及选拔列入“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的创业大学生,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资助种类及用途创业资助包括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两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创业要求自行选择商业贷款贴息或项目无偿资助并提出申请。商业贷款贴息或项目无偿资助不能重复申请,且商业贷款贴息五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准只能享受一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项目无偿资助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已获得市、区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动漫业发展等方面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不得重复申请本办法实施的创业资金。一商业贷款贴息1.申请人获得银行商业贷款;2.贷款应用于生产经营相关开支;3.对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5万元。付息后,凭利息支付凭证拨付资金。二项目无偿资助1.申请人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并具有可行性;2.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团队结构等,择优选择资助对象,确定资助等级与金额,重点资助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研发和文化创意类的创业项目;3.项目无偿资助分为六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4.项目无偿资助用于经营成本、研发成本等实施项目的相关费用,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消费支出。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六:杭州大学人才政策

  杭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杭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1)满足上述在杭自主创业的规定条件;(2)须由原参赛团队中的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3)在大赛结束后一年内(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提出无偿资助申请。具体优惠政策有:1、创办企业相关费用减免:大学生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凭《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到工商部门、有关验资机构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各网点办理工商登记、验资证明和开设银行账户时,相关部门将免除有关办理费用。具体是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3、创业资助资金资助:共有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两种,且两者不能重复申请。其中项目无偿资助的等级和金额分六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获得银行商业贷款后用于生产经营,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2万元。

  符合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资助对象及条件的申请人向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或所属区人事局提出申请(市级企业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处)申请,区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所属区人事局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申请表》);

  (2)身份、户籍、学历(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及校方出具的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5)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还须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证明以及参赛项目所有成员(以获奖证书上的成员为准)申报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签名同意书或授权书。

  (6)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申报受理等相关事宜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和所在区人事局。

  5、房租补贴: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6、会展补贴:大学生创业企业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7、免费人才招聘:大学生创业企业三年内可免费参加市人事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杭州人才网和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从工商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可6次免费参加杭州人才市场举办的人才集市进行招聘。

  8、和人事代理服务:免费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务。

  杭州大学生相关的创业优惠政策

  一、实施工商注册优惠政策

  (一)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在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二)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四)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二、加大创业资助力度

  (二)实行房租补贴。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两年内由创业园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三)实施会展补贴。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对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五)鼓励申请国内外专利。在杭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及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取得国内外专利的,可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科知〔2007〕126号、杭财教〔2007〕572号)的规定,申请专利资助及奖励。

  (六)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扶持作用。积极引导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加强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的支持。有效运作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和项目,为处于初创期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务办事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供注册培训。

  (二)用足用好各类税费优惠政策。

  1.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的大学生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免征第一年和第二年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第三年到第五年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用于支持企业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大学生创办的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所得税减按20%的税率征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

  

篇七:杭州大学人才政策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和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批)》的通知

  浙大发房〔〕号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为做好浙江大学“安居工程”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的申购

  与销售工作,进一步凝心聚力推动学校发展,经浙江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现将《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和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年月日

  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和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解决校内各类人才的住房问题,吸引汇聚海内外优秀人才,加快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进程,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通过的《浙江大学人才房申购和销售原则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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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以下简称“人才房”)申购和销售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以分类切块的方式配售和预留房源。申购和销售工作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自愿申购;(二)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三)学校审核完毕将申购人员情况进行排序、公示,接受教职员工监督;(四)学校将申购人员情况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五)学校组织审批通过的申购人员按大类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选房;(六)申购人员选房后预交部分购房款确认,具备预售条件时学校办理预售手续;(七)具备入住条件时由申购人员办理入住手续;(八)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权证。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在校工会的领导下,成立校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和人才房监督委员会,具体实施申购、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人才房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校工会、房地产管理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监察处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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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负责,协同推进有关工作。人才房监督委员会由教代会各代表团推选名代表组成,对申购和销售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条各单位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方案和要求,协助做好本单位教职员工人才房的个人申请、选房和售房通知等工作。

  第三章申购资格与条件

  第五条申购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条件方可具备人才房申购资格;

  (一)符合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有关住房政策,并持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二)由学校本级财务全额支付人员经费,且在教师、实验技术及其他教案科研支撑、党政管理岗位全职工作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以人事处提供数据为准);

  (三)未享受任何政策性住房(含配偶未享受任何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承租公房、专用房、腾空房、人才房、批地建房、拆迁安置房、撤村建居安置房以及单位分配的带有福利性质的商品房(海洋学院教职员工购买的舟山区块商品房、国际联合学院教职员工购买的海宁区块商品房除外)等;

  (四)具有正高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入选学校“百人计划”,或聘任为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或博士后出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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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工作满年,或在校连续工作满年且为八级职员或中级职称或副科级职务以上,或在学校连续工作满年;

  (五)已婚人员,或直接抚养子女的离异、丧偶人员,或年龄在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或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放宽到周岁以上);

  (六)申购人员须自愿接受本办法和学校其它关于人才房相关规定。

  第六条选房前或签订购房(预售)协议前或签订入住协议前,经核实不符合上述申购资格的人员,取消其申购资格,不能参加选房或办理购房手续及入住手续。申购人员已经入住后发现不符合申购资格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七条按照“一户一套”的原则,申购人员只能申请购买一套人才房。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购条件的,确定人作为申请人;如夫妻双方单身时各申购一套人才房,婚后须退出其中一套,或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按市场价补足房款,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的依此类推。

  第四章排队与计分

  第八条申购人员按下述大类顺序排队选房:(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文科资深教授、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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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具有专业技术正高级职称、相当于专业技术正高职称、厅局级职务、三或四级职员职级人员、“百人计划”人员和“百人计划(文科)”类人员、特聘研究员;

  (三)具有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相当于专业技术副高职称、正或副处级职务、五或六级职员职级者、“百人计划(文科)”类人员、特聘副研究员;

  (四)具有专业技术系列中级职称、正或副科级职务、七或八级职员职级、技师职称者;

  (五)其他人员。申购人员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大类顺序时,按前一顺序参加排队选房。

  第九条在上述大类内,申购人员按总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总积分为工龄分、职称(职务、职级)分、任职年限分、学位分、在校服务年限分、双职工(夫妻双方均为学校本级财务全额支付人员经费事业编制)照顾分的总和。各项分值标准见《各项分值标准一览表》(详见附件)。

  职称(职务、职级)任职年限分为所有任职年限分的总和,任职年限分计算精确到年份。申购人员积分相同的按双职工、最终职称(职务、职级)晋升时间、工作时间、学历高低、出生年月等条件依次优先选房,时间精确到月份。

  工龄分、职称(职务、职级)任职年限分、在校服务年限分最早计算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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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申购人员的岗位、编制性质、工作年限、进校时间、职称(职务、职级)、任职年限、是否双职工等一律以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提供的申购截止日时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申购和销售程序第十一条根据人才房建设进度,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在学校综合服务网发布人才房申购通知。第十二条申购人员如实填写并递交《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申购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十三条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中介对申购材料进行查档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学校综合服务网中进行公示。其中,对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在公示材料中说明理由;申购材料不齐全的,限期补正,在规定限期内没有补正的,视同不符合申购条件,并自公示之日起日内由申购人员自行前往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领回申购材料,超时不予保留。第十四条人才房工作委员会根据申购情况并结合房源情况确定申购人员名单,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申购人员结构,确定各类申购人员的房源切块方案,并将申购人员名单及选房顺序、房源切块方案在学校综合服务网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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