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方案】市2014年畜牧兽医工作方案

2014年畜牧兽医工作方案为加强兽药市场管理,进一步巩固我市兽药“GSP”创建成果,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市2014年畜牧兽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畜牧方案】市2014年畜牧兽医工作方案


2014年畜牧兽医工作方案


为加强兽药市场管理,进一步巩固我市兽药“GSP”创建成果,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市场监管,以兽药GSP后续监管和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为重点,全面整治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使用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建立兽药质量追溯制度,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兽药监管,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建立兽药质量追溯制度;兽药经营门店GSP达标100%,按《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改造达标100%;规模养殖场兽药使用记录建档率100%。
三、工作内容

1、加强宣传培训,摸清市场信息

利用宣传单、新闻媒体、网络,加强对相关企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梳理收集兽药经营市场的生产厂家、供应商、销售门店等信息。

2、强化执法检查,扩大抽检范围

全面开展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违法经营销售伪劣兽药、生物制品、规模养殖场用药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大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兽药等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力度;强化GSP达标兽药经营门店规范管理、兽药购销台账(电子)的检查督办力度;全面施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完成兽药经营门店的改造达标;完成兽药质量追溯体系的建立;扩大抽检的范围,增加抽检的频次,力争对所有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企业做到全覆盖,完善专项检查、检测的结果通报机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局成立以党组成员、总畜牧师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市兽药饲料监督管理站结合部、省、市相关要求和统一部署开展工作,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市场整治行动,以保障我市兽药质量安全。

2、突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进一步深化兽药“GSP”后续管理工作,开展兽药市场清理规范活动,督促兽药经营企业执行兽药采购合同制度。重点对不按GSP管理规定经营兽药和经营假劣兽药、超范围经营兽药、不按规定建立兽药购销台账或台账不完善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二是开展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检查。检查畜禽养殖企业兽用生物制品的采购、使用情况,推动落实自行采购国家强制免疫生物制品申报、备案制度,查找超范围经营、经营假冒伪劣兽用生物制品的相关线索。

三是开展兽药打假行动。组织清缴禁用兽药、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2012年以来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人用药,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情节严重的售假行为和造假窝点进行曝光。四是加大无证经营的打击力度。针对无证经营兽药、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活动的不同特点,集中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检查。

3、按照要求,全面施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

一是加强宣传,使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熟悉了解《办法》的内容和要求,充分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二是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培训,督促张贴《办法》全文。

三是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标识管理制度,《办法》施行之后生产的兽药产品,必须按照《办法》规定在其标签和说明书上标注“兽用处方药”或“兽用非处方药”字样,方可销售。

四是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各兽药经营企业兽用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在储存仓库对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实行分区或分柜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明“兽用处方药必须凭注册执业兽医处方购买”的提示语。

五是严格执行兽医处方权管理制度,兽用处方药应当凭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笺买卖,处方笺应当保存二年以上。

4、进一步加强抽样检测工作

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送检任务基础上,加强辖区内的兽药经营门店和养殖场巡查,提高兽药抽样检测的比例和抽检工作的频次,督促指导所有畜禽养殖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建立兽药使用记录,规范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执行国家兽药休药期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用药水平。

5、加强整治,严查重处

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抓源头、端窝点为主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明查暗访,调查取证活动。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大办案力度,处罚力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要严格按照程序立案查办,一查到底。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兽药门店强化整改,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取缔其兽药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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