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意见】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低保审核提标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低保审核提标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管理机制,确保阳光救助、公开透明。根据省、合肥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意见】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低保审核提标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民政意见】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低保审核提标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低保审核提标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管理机制,确保阳光救助、公开透明。根据省、合肥市民生工程及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440/.人提高到490/.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2000/.人提高到2200/.人;上述提标自201511月起执行。为切实做好2015年城乡低保年度审核提标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着力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二、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

(一)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原则。各地要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巢湖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严把审核关,依托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的“救急难”工作机制,借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工作平台,将真正困难的群众纳入进来,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二)坚持分类救助,建立特困群众重点救助机制。严格按照《巢湖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保障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对特困救助对象实施重点救助,在保障金额上给予适当倾斜。做到分类准确、标准得当,保障到位。做到A类家庭年审核,B类家庭半年审核,C类家庭农村季审核、城镇月审核。

(三)严格执行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实现阳光救助、公平透明。一要及时受理申请,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二要严把入户调查关,认真核实申请对象的家庭实际情况。三要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听证),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透明。四要坚持二榜公示和长期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认真做好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根据省、合肥市的要求,从2015年起,各县(市)、区要及时更新低保系统数据,做到每月系统数据与上报的城乡低保报表相一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对照城乡低保电子备案表与个人档案,对《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信息数据进行复核,确保信息系统数据与电子备案表、个人档案保持一致。

(五)完善低保档案管理,低保证发放、年审、回收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要建立健全“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近亲属备案制,对近亲属低保对象档案要单独审核、审批,单独管理;扎实做好新增户低保证发放、在册户低保证年审、退保户低保证回收归档等管理工作。

(六)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各地要采取“致村(居)民一封信”、公开栏、广播、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政策,一次性告知申请程序,使群众清楚知晓低保保障标准、申报程序以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等相关情况,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的满意度。

三、城乡低保年度审核提标工作具体工作安排

(一)宣传培训阶段(201525日前)

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城乡低保业务培训,部署安排城乡低保年度审核提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26日—2015331日)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要于210日前成立城乡低保审核提标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落实城乡低保审核提标工作。

2、规范程序,序时推进。本次城乡低保审核工作严格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再次对“存量”家庭进行认真审核。各乡镇、街道要合理安排时间,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听证)、一榜公示,于2015320日前将审核、评议(听证)、公示无异议的低保家庭花名册,行文上报市民政局,并附电子版提标审核材料; 2015331日前上报续保申请材料、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审核审批表、低保提标资金发放花名册等相关纸质材料。

3、督查指导,确保质量。市民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乡镇、街道审核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检查程序执行、入户审核、民主评议(听证)、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落实到位情况,查看相关工作资料及档案的整理情况。

(三)审批阶段(201541日—430日)

1、市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审核提标材料进行审核、审批。

2、二榜公示市民政局拟批准的低保人员名单。

3、经审核、审批,二榜公示无异议的家庭,4月底前提标金额发放到户。

4、对《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数据进行复查审批。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城乡低保审核审批提标工作顺利开展

(一)领导重视,序时推进。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加快工作节奏,严格按照时间步骤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城乡低保的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和公示等审核职责。严禁人情保、关系保和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违者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监督,加强考评。市政府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的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根据城乡低保绩效考评的要求,切实做好绩效考评工作,以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推荐访问:民政 城乡 实施意见 【民政意见】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低保审核提标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