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德医风考核与评价制度4篇

篇一:医院医德医风考核与评价制度

  

  医德医风考核评价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弘扬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为主线,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促进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使群众对医院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领导

  1.医院医德医风考核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马彦龙

  副组长:陈兆雄

  成

  员:

  羡宏伟、赵海燕、王佐圣、王

  冰、李坤山、赵宇锋、吴

  萍、孙德兴、李安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马世平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医德医风考核评价的组织工作,负责医德医风档案立卷并报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审定。

  2.各科室成立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小组,组长由科主任担任。设专职考核员,专门负责考核工作,督促及时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并保证考核评价的质量,保存上报考核评价表。

  3.各党支部、各科室每年对本科员工考核一次,科室完成考核报各党支部,支部考核后报党群工作部,进行评分统计、综合评价及审定工作。最终考核评价表一式两份,一份归入科室医德医风档案,另一份留医院党群工作部存档,并进行公示。

  三、考评标准(由基本标准和奖罚标准两大项组成)。

  基本标准(基础分60分)

  一、救死扶伤,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热爱本职工

  作,尽职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院如家,爱患如亲。(6分)

  二、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歧视,一视同仁。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注重职业形象,医风正派,在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6分)三、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6分)四、关心体贴患者,做到举止端庄,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沟通,医患关系和谐,深受患者爱戴。(6分)

  五、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药品价格政策,积极参加上级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活动,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刻苦钻研业务,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6分)

  以上五项,自我考评和科室考评标准分值分别为30分,合计60分;患者评分为20分,支部评分为10分,医院评分为10分。自我考评和科室考评,依据五项基本标准分别打分;后三项以五项基本标准为基准,打总体评价分(详见附件1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考核评价表)。

  奖罚标准:

  1、加分项目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工作,在突发事件及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受表彰的加5分;获市级表彰的加10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15分。(以表彰文件原件为依据)。

  (2)被评为先进个人(劳模):院级加2分;市级加5分;省级

  加10分;国家级加15分。(通过医院评选推荐,并以表彰文件原件为依据)。

  (3)受到病人及家属来信或锦旗表扬的给当事人加2分。(信件或锦旗以在党群工作部登记为准)

  (4)受到市级以上媒体及报刊表扬的个人加5分;表扬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2分。

  (5)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吃请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以党群部登记为依据加3分。

  (6)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10分。

  (7)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到表彰奖励的加5分。

  (8)阻止和杜绝他人可能发生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5分。

  (9)

  科室荣获集体荣誉:院级每人加1分;市级每人加3分;省级每人加4分。(以表彰文件原件为依据,当年加分一次)

  (10)撰写宣传医院及科普知识的稿件,且被媒体及院报采用刊登的,每篇加1分。

  2、扣分项目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经核查属实的扣1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

  (2)被报纸、电台、电视曝光,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扣20分。

  (3)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离岗、串岗每次扣2分;上班玩电脑游戏、打扑克、麻将每次扣2分,旷工1次扣10分。

  (4)违规违纪轻者扣10分,情节严重的扣30分。

  (5)为谋取小团体和个人利益违反物价规定,巧立名目多收、乱收费的,当事人扣10分,其他参与者扣5分。

  (6)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及考评者,每次扣2分。

  (7)对医德医风考评敷衍了事,不认真填写、不按时上交考评表,每次扣2分。

篇二:医院医德医风考核与评价制度

  

  医德医风考核评价制度

  1.成立院科两级组织,实行院科两级考核评价。

  2.医院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坚持日常纠风工作,对全院人员医德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考评的主要内容有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

  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4.考评工作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三个步骤;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医院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5.考核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医院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6.科室坚持日常考核,有记录,每月考核评分。

  7.每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每年召开一次医德医风监督员会议。

  8.定期发放病人满意度调查表。

篇三:医院医德医风考核与评价制度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1、医德医风是指医务人员应具有的医学道德和风气,医学职业

  道德是从事医学职业的人们在医疗卫生保健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原

  那么和规范的总和。医院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务人员职

  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

  2、医院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

  容,每年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医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卫

  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方法,接受医德考评。

  3、建立健全医德医风管理考评组织体系,收集、处理服务意见,并及时反应处理意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到达患者和社会对医疗

  服务的满意度呈90%。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方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核档案。

  4、建立医务人员与窗口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进行

  医务人员与窗口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培训教育。文明礼

  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

  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

  5、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

  疗质量和平安。

  6、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

  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作

  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7、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

  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者,应给予相应的处分。

  法律

篇四:医院医德医风考核与评价制度

  

  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培养良好的行业作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依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印发的《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德医风考核与奖惩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真正达到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目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

  考核与考评内容

  1、每月结合医院百分制考核进行医德医风考核与考评。

  2、在医院医德医风考核与考评中表现特别优秀,给医院带来较大荣誉者(受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对所在科室加百分制考核10分,院内荣誉加5分,反之则扣罚相应分数。拒收红包者,对所在科室加百分制考核3分,收到的锦旗、镜匾每件加2分,表扬信、感谢信每封加1分,但不能向病人提出额外要求。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10分,扣罚当事人100元。

  3、职工应遵守院内制度,对违反劳动纪律者,如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等行为,扣罚当事人10元,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

  上班期间打扑克、闲聊天、干私活、打电脑游戏、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事宜,扣罚当事人50-100元,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上述情况引发的纠纷,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职工应服从医院安排,听班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必须立即到达工作岗位,超时到位或不到位者扣罚当事人30-50元,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因此引发的纠纷,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职工应文明服务,杜绝出现生、冷、硬、推、拖等不良行为,严禁使用服务忌语。不论何种原因,禁止与病人吵架、斗殴,态度蛮横,如有违反扣罚当事人30-50元,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在为病人服务过程中,因服务不规范、态度冷淡、解释不到位等形成的病人投诉,一经查实,扣罚当事人30-50元,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上述情况引发的纠纷,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6、医务人员工作时应仪表端庄,举止大方,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奇装异服,严禁穿高跟鞋进入工作场所。若发现衣帽不整,不带胸牌者,每次扣罚当事人10元,并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1分。值班人员坚决杜绝饮酒后上班,酒后上班不论有没有造成影响,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100元,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因酒后上班而引发的纠纷,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7、医务人员禁止收受索要病人红包、有价证券、礼物等物品,禁止向病人提出与治病无关的要求,禁止接受病人及家属各种方式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一经发现查实,追回收受财物,扣罚当事人50-100元,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

  8、医务人员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药、检查,严禁各种名目乱收费、私收费、私卖药,禁止与医药代表、“药托”进行不正当交易,一经发现查实,追回违规所得,扣罚当事人50-100元,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

  9、科室、个人不得向其它医疗单位及个体诊所介绍病人、介绍取药,在本院仪器运转良好的情况下,未经医院同意,不得私自向外介绍病人检查或私自转院病人,一经发现查实,扣罚当事人50-100元,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外诊需遵守外诊制度,私自出诊或做手术并收费者,一经发现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私自出诊或做手术造成医疗纠纷者,后果自负。

  10、医院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从事与医、药、护、技有关的第二职业,发现后工作人员停发工资、奖金,离退休人员停发补贴等一切医院待遇,交卫健主管部门按《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处理。

  11、出具各种与健康有关的证明和检查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发现开假证明或检查报告者,由当事人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后果,并扣罚当事人30-50元,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一经发现查实,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2、各种药品、器械、材料、物品的采购,对方给予的优惠,应收入归院,按规定奖励,不准私自收受回扣和其它费项及接受赠送,发现查实后,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3、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首诊医师负责制”,禁止推诿、拒收病人,因违反引发的纠纷,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并处50-100元罚款,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

  14、职工应相互尊重、互相学习、团结协作,不论何种原因在上班期间吵架、斗殴,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双方各50元,扣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诋毁他人、抬高自己;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利用学术问题拨弄是非,打击别人而引发纠纷;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查实,扣罚当事人50-100元,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

  15、职工应爱院如家,爱护公物,提倡节约。医院公共物资因使用或管理不当损坏或丢失,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物资总值的50%由责任人赔偿;因责任心不强所致公共物资损坏或丢失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物资总值全额赔偿;责任不清的,按物资总值的50%,由科主任赔偿,剩余50%部分由科室成员均额赔偿。

  16、本院职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不准停放在科室内,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元,扣科室百分制考核1分。

  17、科室内无黄、赌、毒、邪教、刑事治安案件等丑恶现象发生,发现上述现象一次,扣所在科室百分制考核4分,对当事人解聘、辞退,取消所在科室年内评优资格。

  18、对待病人的投诉,当事人应端正态度,正确对待,实事求是地反映事件发生过程,协助医院调查,对调查的处理结果当事人如有疑义,应通过正常渠道向医院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诉、解释。当事人不得

  以任何理由顶撞、打击、报复投诉人和调查处理人员。对病人的投诉、意见和建议,确实能对医院工作起到积极的监督、改进作用的,对投诉人要视情况给予50-100元奖励,奖励金额从相关责任人的罚款中扣除。

  19、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医院的宣传工作,及时上报科室动态、业务信息,上报业务信息被采用一条加1分;及时更换宣传栏,如有空缺,扣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各科室要积极参加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如有违反,扣科室百分制考核2分。

  20、对于上述的违规情况,取消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当年度评优资格,科主任、护士长负有管理责任,视情况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于年内连续违规两次及以上的当事人,医院对其停发工资,离岗待聘。

  21、在上级部门的督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22、重大事件或与细则不符的情况,由院党支部委员会、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后决定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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