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值班制度政府政务机关单位值班工作标准规范9篇

篇一:机关单位值班制度政府政务机关单位值班工作标准规范

  

  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科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综合科承担,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表。

  节假日白班值班时间: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2)晚上值班

  值班时间: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体值班要求见《行政服务中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鳌江镇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制度2015-09-2910:30|#2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鳌江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镇委、镇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镇及其所属部门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

  (值班工作职责)

  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二)建立值班信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

  (三)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四)负责对所属办事处、部门和本级政府部门值班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组织值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及时报告和协助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值班工作制度

  第五条

  (值班组织形式)

  镇政府设立总值班室,办事处、所属部门设立值班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一)镇政府总值班室实行双人专职昼夜值班;

  (二)政府机关、办事处、所属部门值班人员原则上由办事处、所属部门人员轮流担任。

  第六条

  (值班安排)

  镇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由镇党政办负责安排,编制好值班工作一览表,经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节假日值班)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通知执行;

  (二)镇党政办提前一周编制镇政府机关节假日值班轮流表,并报上级政府总值班室;办事处、部门要提前一周向镇政府值班室报送节假日值班安排表;

  (三)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力量,各级领导要轮流到岗带班;

  (四)各值班室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节假日值班综合情况。

  第八条

  (值班记录)

  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详细记载,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

  第九条

  (值班交接)

  搞好值班交接。交接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

  (保密工作)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

  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第十二条

  (检查指导)

  要定期组织值班工作检查。上级值班部门负责对下级值班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

  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

  (报告内容)

  凡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镇委和镇政府主要领导及上级值班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事件性质、物资

  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报告要求)

  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第十五条(报告形式)

  镇政府总值班室和办事处、各部门值班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信息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报告,也可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传递,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报告时限)

  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总值班室和办事处、部门值班室1小时内以口头形式、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级别较低,但随着事件的发展和演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也要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

  前项所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跟踪反馈)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应主动与办事处、各部门值班室和事发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综合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完毕,办事处、部门应向本级政府、下级政府应向上级政府报告综合情况,包括事件简况、事故损失、处置经过、对事故责任重者处理情况及教训等。

  第四章值班工作保障

  第十九条(队伍建设)

  加强值班队伍建设,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工作。各级领导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值班人员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业务培训)

  要加强对值班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一条(基础建设)

  值班室须配备传真机、有线无线电话等通讯设备。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二条(软件建设)

  值班室应配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人员通讯录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值班管理软件,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明确责任)

  党政办公室是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值班室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表彰奖励)

  对值班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设立值班室或未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未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制度不健全的;

  (二)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

  (三)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

  (四)上报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五)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松原市建设局机关工作制度

  值班值宿制度2015-09-2922:37|#3楼

  1、机关干部按要求轮流进行值班值宿。

  2、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统一由办公室进行安排。

  3、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对机关所属楼层负全面责任,同时对基层单位值班情况进行调度。

  4、值班值宿人员不得漏岗、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可与他人进行调换,但必须与办公室打招呼,否则按漏岗处理。

  5、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办公室定期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警告,两次不在岗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给予相应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6、值班值宿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发生应急事件,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

  机关管理制度值班工作制度2015-09-2910:13|#4楼

  1、局机关实行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制度,局领导轮流值班,科室同志轮流值班,值班轮次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在值班时要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值班人员在公务接洽时,态度要热情,语言要文明,记录要清楚,处理事情要迅速、准确。如遇不能立即答复和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报告。要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

  4、值班车辆由办公室安排,值班期间,车辆服从值班人员调度。

  5、值班期间,禁止在办公场所打闹喧哗或聚众娱乐,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

  6、值班人员要认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值班工作管理制度2015-09-2911:27|#5楼

  一、实行值班责任制。办公室设值班室。公休日由办公室负责值班事宜,办公室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节假日由办公室提前作出值班安排,确定每日带班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并报党政、机要、公安等部门备案;遇到紧急情况,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值班。

  二、值班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接收、传达、办理旗委政府、市审计局等上级有关部门布置工作的电话通知及其他事项;负责接收、传

  达和办理旗直有关部门的电话、传真以及相关紧急、重要事项;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认真负责地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的指示以及紧急、重要事项,并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按领导的批示意见认真办理;对标有“急件”字样的文件和信息必须当日送达。

  四、加强值班登记。值班人员接收到的电话、电报、信函,要注明接收的内容、时间,以便备查。对反映问题、报告重要事项的电话,应认真准确地作好记录,整理后及时送有关领导阅示,并按领导批示及时办理。

  五、认真做好交接-班。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

  六、及时处理重大事项。对突发性、紧急性重大事项,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指示迅速处置,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出差错。

  七、严格保密制度,值班人员对一些特殊信息,要严格保密,如有泄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凡节假日发生安全事故或无故旷值,造成信息不畅耽误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局机关政务值班工作制度2015-09-2911:12|#6楼

  一、值班方式

  “物管公司保安与干部职工相结合”值班方式。

  二、值班人员范围

  (一)领导带班(值班)范围:党组成员、正处长级干部、正副调研员。

  (二)一般干部值班范围:各科室、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在编正式职工(审批中心注册窗口干部除外)。

  三、值班时间及具体安排

  (一)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

  1.工作日由保安24小时值班。

  2.双休日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带班、1名干部职工轮流值班。时间:上午8:30下午5:00时,其余时间由保安值班。

  3.节假日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2名干部职工轮流值班。时间:上午8:30晚上11:00时,其余时间由保安值班。

  (二)12315申诉举报的分流处理工作除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处理外,其余时间由消保科负责。

  四、值班人员职责

  (一)值班领导职责。值班领导由局领导轮流担任,每周一轮值(节假日每日一轮值),受市局值班领导的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指挥值班室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和应对其他意外情况。

  2.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3.检查局机关和各单位值班人员以及各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

  4.值班期间不能出涪陵区外,节假日期必须到分局政务值班室或到工商所进行现场督查。

  5.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干部职工值班职责。干部职工每日一轮值,履行下列职责:

  1.了解值班领导所在位置和各工商所政务值班人员情况。

  2.了解市场动态和环境情况,及时准确地接收上级发出的任务、检查,督促工商所按照规定行动。

  3.接受上级的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及时将领导的指示,传达给工商所和有关人员,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5.督促检查工商所遵守安全规定,将工商所一日活动情况,综合报告值班领导和上级值班员,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6.接听政务值班电话。认真做好政务值班电话记录。

  7.查看市局公告。对市局公告栏中涉及全局的紧急公告,要及时转发,并群发至全局干部职工的移动电话上。

  8.保证每小时上网浏览12315系统1次,对12315系统分流和紧急举报、投诉进行处理。

  9.其它应完成的交办工作。

  (三)应急处突组值班职责。由执法支队、监督管理科、消保科分别安排一名同志组建应急处突组,主要负责分局值班期间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平时夜间和周末值班,每周一轮值;法定节日值班,每日一轮值。应急值班人员原则上可不在机关办公楼,但应当在接到应急任务后30分内赶到指定地点。

  五、值班人员行为规范

  (一)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

  (二)必须按时到岗、全程在岗。

  (三)严禁饮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时饮酒。

  (四)严禁在值班场所打牌、赌博、上网聊天、打游戏、吃零食以及从事其它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五)举止得体、坐姿端正,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礼仪要求。

  (六)其它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六、对值班人员的督查

  分局机关政务值班室归口由办公室管理。由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协助负责对政务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和遵守值班纪律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有违反政务值班工作制度或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按分局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篇二:机关单位值班制度政府政务机关单位值班工作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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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项信息,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政令畅通,根据《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下同)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各县(市、区)政府,X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地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均应设立或明确值班工作机构,统筹安排正式在编人员承担每天24小时值班工作任务。

  第三条各地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工作,安排负责同志领导和分管政务值班工作。各级政府值班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值班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推动值班业务建设,提升值班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值班工作应遵循反应快捷、规范有序、处置稳妥、安全保密、服务优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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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能,确保本级政府与上级政府、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联络畅通,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一)负责每天24小时政务值守工作和协调处理紧急事务;

  (二)负责接报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项信息,及时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同志对突发事件信息的指示批示,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三)保障值班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四)督促检查指导本级政府各部门(单位)、下级政府政务值班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带班人员由各地政府领导和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和指导值班人员开展政务值班工作,对带班期间的值班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值班工作可实行主、副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掌握岗位职责和相关规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熟练操作值班室设施设备,完整填写值班日志,对当天值班情况及重要事项做到“一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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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班岗位:承担值班主要工作。全面履行值班岗位各项职责,对当班值班工作负主要责任。应提前10分钟到岗,与上班办理交接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完整填写值班日志;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和存档,并与下班做好交接工作。

  (二)副班岗位:协助主班值班。积极配合主班完成各项值班工作任务,并将办理过程、结果及待办事项,及时向主班汇报,同时做好相关记录;认真完成主班交办的其他任务;若需离开值班岗位应向主班请假。

  第八条各级政府办公室是政府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办公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单位)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办公室和各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值班室主要负责同志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九条24小时值班制度。全市政府系统每天安排人员专职24小时在岗值班,安排其他人员备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特殊敏感时期等,可实行双人或多人专职24小时值班。

  第十条领导带班制度。法定节假日、特殊敏感时期等,各级政府负责同志驻地带班,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和应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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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任务较重、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24小时在岗带班。

  第十一条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来电,精练、礼貌应答,重要来电要准确、详细地做好记录,必要时可要求来电方报送书面材料。

  第十二条首接负责制度。第一个接听电话的值班人员应负责全程跟踪,及时办理和回告,直至办理结束。

  第十三条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应如实填写值班日志并妥善完整保存《值班日志本》。内容主要包括: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主班、副班)、值班情况(来文来电办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记载的重要内容等)、交接班情况(含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需要交办的有关事项、交接时间及交接班人员姓名)等。突发事件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全过程。记录应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字迹清楚。

  第十四条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应将值班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未处理完毕事项等当面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保证值班工作全天候无缝对接。

  第十五条保密制度。值班人员使用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文件和信息时,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杜绝泄密、失密事件发生。未经允许,不得让无关人员在值班室滞留或使用值班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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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培训制度。各地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每年至少对值班人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对首次参与值班的同志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达到要求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检查通报制度。各地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区、本系统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通报检查、抽查结果;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第四章信息报告

  第十八条信息接报。值班人员应积极主动、多渠道核实接报突发事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符合有关信息报送要求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范围报告有关领导;对于情况不清楚、要素不全的,要及时核实补充后报告;必要时,值班人员直接与现场指挥员或信息联络员连线了解情况;情况紧急时,可边核实、边报告。

  第十九条报告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要客观真实、简明扼要、表述准确,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突发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第二十条信息核报。接到上级值班机构要求核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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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规定时间内核报的,要及时解释原因,并按上级值班机构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报告时限。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在15分钟内向市政府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情况紧急时,事发地乡(镇、街办)在向县(市、区)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市政府电话报告。

  接到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求核报的信息,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对于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有关法律法规对某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敏感性质的事件信息,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以及其它认为需要向上级政府报告的相关信息,不受分类分级标准限制,应及时上报。

  第二十二条报告方式。按照轻重缓急和密级,灵活选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方式,主要包括:传真、电话、短信、网络报告信息,小型移动平台发送视频音频信息。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

  第五章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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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科学设置值班室。值班室应设在本单位方便服务群众和领导的适当位置,主要包括值班场所、值班人员休息室及盥洗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值班室原则上要配齐值班专用固定电话(不少于2部)、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和值班调度台(桌)、值班资料柜以及值班日志本,在醒目位置悬挂值班工作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等。其中,值班专用固定电话应24小时同一号码,不得随意改变,确需调整,需报上级值班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各地、各部门(单位)应优先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承担值班工作。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落实有关值班待遇,搞好工作生活保障,妥善解决值班带班人员休息、就餐等实际困难,为做好值班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值班工作机制,完善值班工作制度,编制值班工作手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值班工作信息库,积极利用各种新科技、新设备、大数据,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值班工作效能。

  第六章工作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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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落实值班制度、履行值班职责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第二十八条在值班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设立或明确值班工作机构、24小时值班制度未落实、值班工作制度不健全的;

  (二)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

  (四)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同志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地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及时报备。

  第三十条本规范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三:机关单位值班制度政府政务机关单位值班工作标准规范

  

  政务值班工作制度例文标准版2篇

  Thestandardversionofadministrativedutysystem

  三、政务值班室负责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传输工作的日常值班。主要职责为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传输工作信息、协调、指挥的通讯枢纽,具体任务有接听电话、电话记录、传达电话内容、传达领导相关指示、协调处理相关工作等。

  四、值班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和人格修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树立安全播出传输无小事的思想,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在本职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确保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安全。

  五、值班员在工作中要端正态度、严谨作风、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要严格保证工作出勤时间和规定情况处理时间,要严格按工作程序办事,要严格执行领导的指示,要确保工作质量和有效性。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章2:政务值班工作制度范文【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二)负责接收和处理值班室收到的各类传真、文件、电子邮件和县政府政务值班、公开电话;

  (三)负责办理110社会联动、政务值班、突发事件应急值守等方面消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报送、处理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将重要值班信息和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等情况向办公1室有关领导和联系工作秘书通报;

  (五)负责核实并按要求向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报告各类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统筹安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值班人员;

  (六)负责落实各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挥部有关指示,并按要求参与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有关工作和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

  (七)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应急值守、政务值班指导和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八)办理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处理值班室工作人员报告的值班事项及各类突发事件;

  (二)负责按要求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各类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三)负责指导和检查值班工作;

  (四)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四:机关单位值班制度政府政务机关单位值班工作标准规范

  

  政府政务机关单位值班工作标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确保政令畅通、信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标准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全区政务值班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规范。

  第二条本标准规范适用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的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和应急指挥调度工作。

  第三条值班工作应当遵循反应灵敏、规范有序、处置稳妥、安全保密、服务优良的原则。

  第四条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分别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应急值守、指挥调度、政务值班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政府系统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均应设立或明确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工作机构,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统筹安排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承担应急值守和政务值班(以下简称值班)工作任务,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行。

  区政府值班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推动有关值班业务建设,提升值班工作人员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明确有关同志分管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工作,值班期间要有带班领导,具体负责领导和指导值班人员开展政务值班工作,并对带班期间的值班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值班制度

  第六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应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领导轮流带班制度、政务值班制度。

  实行“一单位一号”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随时接受区政府各项工作指令和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的值守值班工作调度。

  第七条健全完善值班通报、考核制度,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要建立值班情况通报、考核制度,不定期对政府系统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交办的有关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督促落实。必要时,采取电话提醒、“面对面”约谈或函询等方式,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对值班人员脱岗、漏岗以及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及时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第八条健全、完善点名、会商制度,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组织实施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点名、会商。会商内容主要包括:

  (一)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领导指示精神;

  (二)通报分析近期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情况及面临的形势,有关单位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研判下一阶段突发事件发生趋势。提出工作重点,安下一步工作。

  国家法定节假日、重要会议活动期间、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出现重要紧急敏感舆情期间,按照领导批示适时会商。

  第九条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及国家和省市区举办重大会议或活动期间,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值班: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时间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年度节日休假安排执行,国家和省市区举办重大会议或活动期间值班时间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安排执行;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工作机构要提前3天报送值班表,各部门(单位)也要提前3天向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报送值班表。

  (三)要加强值班力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领导实行轮流在岗带班。

  (四)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每天要按规定时间将当日情况报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在节假日的最后1天,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将假期综合情况报区政府值班室。

  第十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行政主要领导外出要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请假审批制度,向区政府请销假。

  第三章值班室

  第十一条根据省市要求,区政府设立专用值班室,总建筑面积应不小于30平方米,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也要按有关规定设立值班室,面积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严禁与本单位保安室(司机室)或其他部门混用。

  第十二条值班室应张贴或悬挂值班工作规程、突发事件信息处置规程、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示意图等。需配备以下设备、装备和资料:

  (一)有线座机值班电话(有录音功能或连接录音设备);

  (二)满足值班工作要求的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及其他一般办公设备,计算机应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连接政务办公内网、政务办公外网、互联网,并制定相应使用规范;

  (三)值班通讯录、值班制度汇编、值班记录簿等资料;

  (四)保密文件柜、合格的消防器材;

  (五)负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公共安全职责的部门(单位)值班室应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值守工作规范。

  第四章值班员

  第十三条根据省市要求,区政府按编制机构批准设立的政务值守机构要求选配值班员,明确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专职从事值班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应根据其职能职责和行业管理特点,安排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专职(兼职)从事值班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

  第十四条值班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务值班岗位责任制度、首接首办负责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能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第十五条值班员值班期间全天不得饮酒,不得脱岗、漏岗、擅自离岗。值班员因公、因私需请假的,要提前调班,并向带班领导报备,及时对值班表作出调整。

  第十六条值班员对各类预警、突发事件信息、重要事项信息、紧急敏感信息,要严格依照省、市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接报、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协调处置,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汇总报告信息,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不漏报,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信息要素要齐全、完整、清晰。

  第十七条值班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交接工作。交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事项一览表,对已办事项和待办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并对值班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负责对待办事项做后续办理。

  第十八条值班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翻阅涉密文件资料,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等带离办公区域。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严禁明密混用。

  第五章值班保障

  第十九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要加强对值班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节假日值班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并组织值班人员进行值班室设备实操训练。

  第二十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应关心值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值班工作条件。要为值班人员食宿提供方便,配备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值班人员基本的工作、生活需要。

  第二十一条值班人员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值班的,应给予安排相应的补休。

  第二十二条要储备赴现场所必需的保暖衣物、雨具、应急照明设备和应急器具、简易急教药品等应急物资。根据省市要

  求,区应急办有条件时,配备应急指挥车、通讯保障车和物资保障车。

  第六章督导检查

  第二十三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的部门应按照本规范规定,每年12月对全区值班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并向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提交自评报告。

  第二十四条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根据本规范要求,每年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值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或者现场抽检,全面监督和评估全市政府系统的值班工作。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是承担政务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带班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值班室负责同志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六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未按要求设立独立值班室或未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的,值班制度不健全的,未按有关规定落实值班制度的,通信联络不畅通的;

  (二)值班员脱岗、漏岗、擅自离岗的;

  (三)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重要紧急信息的;

  (四)重要紧急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协调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及交办事项落实不力的;

  (五)其他因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七条区直各单位(含省市驻陶单位)、区属各企业值班工作参照本标准规范执行。

  第二十八条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标准规范可依照本标准规范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本标准规范由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机关单位值班制度政府政务机关单位值班工作标准规范

  

  政府政务机关单位值班工作标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确保政令畅通、信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标准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全区政务值班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规范。

  第二条本标准规范适用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的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和应急指挥调度工作。

  第三条值班工作应当遵循反应灵敏、规范有序、处置稳妥、安全保密、服务优良的原则。

  第四条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分别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应急值守、指挥调度、政务值班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政府系统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均应设立或明确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工作机构,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统筹安排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承担应急值守和政务值班(以下简称值班)工作任务,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行。

  区政府值班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推动有关值班业务建设,提升值班工作人员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明确有关同志分管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工作,值班期间要有带班领导,具体负责领导和指导值班人员开展政务值班工作,并对带班期间的值班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值班制度

  第六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应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领导轮流带班制度、政务值班制度。

  实行“一单位一号”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随时接受区政府各项工作指令和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的值守值班工作调度。

  第七条健全完善值班通报、考核制度,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要建立值班情况通报、考核制度,不定期对政府系统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交办的有关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督促落实。必要时,采取电话提醒、“面对面”约谈或函询等方式,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对值班人员脱岗、漏岗以及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及时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第八条健全、完善点名、会商制度,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组织实施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点名、会商。会商内容主要包括:

  (一)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领导指示精神;

  (二)通报分析近期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情况及面临的形势,有关单位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研判下一阶段突发事件发生趋势。提出工作重点,安下一步工作。

  国家法定节假日、重要会议活动期间、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出现重要紧急敏感舆情期间,按照领导批示适时会商。

  第九条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及国家和省市区举办重大会议或活动期间,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值班: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时间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年度节日休假安排执行,国家和省市区举办重大会议或活动期间值班时间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安排执行;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工作机构要提前3天报送值班表,各部门(单位)也要提前3天向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报送值班表。

  (三)要加强值班力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领导实行轮流在岗带班。

  (四)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每天要按规定时间将当日情况报区政府应急办、值班室,在节假日的最后1天,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将假期综合情况报区政府值班室。

  第十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行政主要领导外出要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请假审批制度,向区政府请销假。

  第三章值班室

  第十一条根据省市要求,区政府设立专用值班室,总建筑面积应不小于30平方米,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也要按有关规定设立值班室,面积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严禁与本单位保安室(司机室)或其他部门混用。

  第十二条值班室应张贴或悬挂值班工作规程、突发事件信息处置规程、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示意图等。需配备以下设备、装备和资料:

  (一)有线座机值班电话(有录音功能或连接录音设备);

  (二)满足值班工作要求的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及其他一般办公设备,计算机应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连接政务办公内网、政务办公外网、互联网,并制定相应使用规范;

  (三)值班通讯录、值班制度汇编、值班记录簿等资料;

  (四)保密文件柜、合格的消防器材;

  (五)负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公共安全职责的部门(单位)值班室应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值守工作规范。

  第四章值班员

  第十三条根据省市要求,区政府按编制机构批准设立的政务值守机构要求选配值班员,明确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专职从事值班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应根据其职能职责和行业管理特点,安排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专职(兼职)从事值班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

  第十四条值班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务值班岗位责任制度、首接首办负责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能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第十五条值班员值班期间全天不得饮酒,不得脱岗、漏岗、擅自离岗。值班员因公、因私需请假的,要提前调班,并向带班领导报备,及时对值班表作出调整。

  第十六条值班员对各类预警、突发事件信息、重要事项信息、紧急敏感信息,要严格依照省、市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接报、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协调处置,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汇总报告信息,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不漏报,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信息要素要齐全、完整、清晰。

篇六:机关单位值班制度政府政务机关单位值班工作标准规范

  

  政府值班工作制度

  政府值班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市政府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值班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通过传真、电报以及其他形式发送到值班室的重要信息。填报《许昌市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记录》,以备查询。

  (二)分送、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通过市政府值班室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领导办理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具体处置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四)节假日、双休日、夜间收转上级机关、外地市和市直部门等单位的公文。

  (五)负责编印《值班报告》并报送有关领导。

  (六)指导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

  (七)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程序

  (一)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加强舆情分析,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二)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认真研判确认后,及时报告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特别紧急重大的事项,经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同意后,值班人员可直接报告分管副或。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经值班室负责人或办公室带班领导审核后,按领导分工报送;必要时与有关地方、部门和处置现场指挥人员联系,随时了解事件进展,掌握事件的最新情况,及时通过《值班报告》方式报告。

  (三)对于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内容相似的同一事件信息,一般只报送最早接报的信息,避免重复报送。

  (四)在紧急重大情况处置过程中,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落实交办事项,并及时反馈。按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及信息报告规定,经领导审定后,及时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有关信息。

  (五)定期汇总和通报各地、各部门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理情况,总结信息报送工作经验。

  (六)值班室收到向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报送的公文、批示、信函等,做好登记,转有关科室处理。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需要向市政府领导报送的急件,由值班室通知领导秘书领取。涉密文件按规定办理。

  三、业务管理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其他科室轮流承担,按在职人员每人每次白天半个工作日或1个夜班安排。

  (二)实行带班、主副班和备班制度。工作日及其夜间重要值班情况报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双休日和节假日及其夜间带班工作由办公室领导轮流担任,重要值班情况报带班领导。主班负责办理当班具体事项,副班予以协助。夜班负责当班事项。备班视情况参与值班工作。

  (三)实行交接-班制度。上午交接-班时间为7:30,午间交接-班时间为12:30,下午交接-班时间为18:30.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

  (四)实行值班抽查制度。建立值班抽查登记制度。市政府值班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五)《值班报告》编印和办理程序。《值班报告》用于报告上级机关、单位(副厅级)以上领导莅许的公务活动;报告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报告的紧急重要信息,通报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反映群众通过“热线”或其他方式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值班报告》由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签发,值班室按领导批示办理。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茂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2015-10-0715:37|#2楼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

  茂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由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室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领导,应急办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

  县政府总值班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县政府24小时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负责接收和处理社会公众电话反映信息;负责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核实情况后,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领导报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和通报州直相关部门。

  (二)逐级上报

  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和时限要求逐级向上报告,并按照领导要求,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信息。

  (三)安全保密

  严格执行值班信息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三、人员安排

  (一)带(值)班领导

  县政府、副为总值班室带班领导,县政府应急办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其他领导为值班领导。每周由县政府应急办领导轮流带领值班员值班,节假日期间由办公室其他领导和应急办领导实行政务、应急双

  岗值班。

  (二)值班员

  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总值班室每周轮流值班。孕妇或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女性、工勤人员不参加值班。节假日、主汛期或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期间,实行双岗值班。

  (三)其他安排

  值班领导和值班员主要负责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的政务值班、突发事件处置、来信来访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时间县政府总值班室主要负责值班电话咨询服务、值班点名、突发事件信息日报。

  县政府应急办应当提前拟制值班计划,通知值班人员。如有人员变动,值班计划作相应调整。

  值班领导需调班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同意后,进行调整。

  四、岗位责任

  值班领导和值班员应当迅速、及时、准确无误办理各项事务。

  (一)熟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熟悉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规范、制度,熟悉全县专项应急预案等有关内容和事项,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二)负责县政府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县政府与各级各部门的联络通畅,协助处理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及时编发短信报告、领导批示、《应急快报》等。

  (三)负责处理总值班室日常工作。值班人员不能单独处理的业务工作,应当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处理。

  (四)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做好相关协调、联络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政务工作

  1.来电处理

  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认真记录电话内容和来电人单位、职务、姓名、联系方式,并按照领导分工及时报告、处理。

  (1)工作联系来电。凡要求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工作的来电,应当

  将来电内容及来电人的身份、联系电话记录后转告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将领导同志的电话号码、住址、车牌号和行程告诉对方。凡来电请示工作的,不得擅自答复,应当请对方正式行文逐级报告,如果请示问题较为简单,应当记录后送带班领导处理。新闻媒体来电要求提供或证实有关新闻材料的,一律不予答复,如属国外、境外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县外宣办或县外事台侨办联系办理;如属国内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县宣传部联系办理。

  (2)工作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办公室、县人大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通知的`工作事项,应当准确详细记录通知内容,报告带班领导后按程序办理。

  (3)会议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办公室、县人大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会议通知,应当准确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会议要求和参会人员,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后,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4)接待来电。接到有关领导来县检查工作、调研考察的来电,应当准确记录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来县领导以及随行人员的人数、姓名、职务、性别、在县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报告带班领导后,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5)信访来电。凡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的信访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耐心倾听来电人的诉求,做到态度热情,并认真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进行政策解释和答复,应当嘱其按照相关规定逐级反映。

  2.公文处理

  (1)接收公文。接到文件、传真电报、领导批示、内刊、简报、资料、公务信函等各类公文,应当在《值班记录》上逐条做好登记后酌情处理。

  (2)办理急件。接到标注了紧急程度的公文,按紧急程度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并按领导指示立即办理。

  (3)协助发文。值班期间,如果有紧急公文需要分发和报送,应当协助有关科室按要求及时办理,并详细记录接收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如果属涉密文件,不得通过传真发送,必须亲手交接或通过县

  机要局机要发送。

  3.办理紧急会务

  值班期间,如有上级或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应当协助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股室)做好会务服务。

  (二)突发事件处置

  1.核准信息

  (1)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弄清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等基本要素,并立刻通知有关部门核实情况。

  (2)接到县直有关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核实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先期处置情况等,并随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情况。

  2.应急处置

  (1)接到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后,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并立即电话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值班员立即电话报告办和州政府总值班室,并配合应急办着手编写短信报告、《应急快报》等。

  (2)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值班员在先电话报告后,立即核实和续报,配合应急办在半小时内形成书面快报,报告相关领导,并按要求报办和州政府总值班室,通报有关部门。

  (3)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部门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县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紧急事件时,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一同前往。

  3.后续工作

  值班员随时跟踪突发事件动态和处置信息,及时报告值班领导。配合应急办及时形成续报,报告办、州政府总值班室,通报有关部门。

  值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突发事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事件情况、领导批示和前期处置进展,接-班人员做好信息跟踪。

  (三)来访接待

  接待来访时,值班人员应热情、慎重、礼貌,要主动问明来访者的单位、姓名(必要时验看介绍信或其他证件)、有关事宜等,并作

  好记录,根据内容和紧急程度,采取不同方式,分别办理。

  1.工作性来访的接待

  接待汇报或者请示工作的来访,值班员应当转报有关领导,按领导意见安排接谈或转请有关职能部门接洽。接待反映情况的来访,值班员应当详细询问并认真记录,整理成书面材料,送领导阅示后按领导要求进行处理。

  2.检举性来访的接待

  接待检举性来访,要问清情况,登记归口,报告领导后,协调联系相关部门接洽。

  六、保密规范

  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凡涉及、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一律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收取的涉密公文、传真件、重要的信访件等必须逐件登记,及时处理,妥善保管。

  七、交接-班规范

  (一)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县政府应急办应当提前一天通知接-班人员,交接-班必须在每周一上午上班后10分钟内完成。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履行手续。

  (二)交-班人员应当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必须处理好当班事务,完成本班的值班记录、日志的登记;尚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交待清楚,不得遗忘;对值班室物资设备进行交接;做好值班室清洁卫生。

  (三)交接-班必须做到“四清”,即:看清、讲清、问清、记清。接-班人员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待情况、查阅值班记录,有不清楚或需要详细了解的事项应当及时询问,有重要事情、未尽事宜要跟踪落实,做好记录。

  (四)交接-班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现场交接清楚。应交待

  事项未交待,造成工作失误的由交-班者负责。未履行交接手续造成工作失误的,交接双方都应负责。

  (五)接-班人员如未按时接-班,值班人员应当继续坚守岗位,待接-班人员到岗后方能离开。

  政府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2015-10-0713:28|#3楼

  (一)值班记录制度。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要将重要的来电、发生的重大事件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记载,值班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值班人员要将重大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进一步向有关县区或部门联系核实,详细了解事件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等基本情况,按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以便及时向领导同志汇报,事件处理终结后,将所有材料存档备查。

  (二)公务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每一个来电,文明应答,必要时应予核对并整理《电话记录》,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应要求对方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报送。

  (三)报告处理制度。值班人员对重要信息处置应遵循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安全保密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领导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处理:

  1.基层单位和群众来信来电,明确的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或政策直接答复或处理,重要问题经请示后按规范口径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经有关领导批示后移交职能部门办理。

  2.遇急电或急事及时向分管秘书长、秘书长联系汇报或处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相关市领导汇报;

  3.遇突发重大事件时,值班人员要按照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的原则,尽快向分管秘书长、秘书长汇报,并根据要求立即通知相关市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需报上级政府值班室的信息,应迅速编发《值班信息》,报分管领导阅示后上报;同时及时跟踪处理情况。

  (四)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

  前10分钟到岗,交-班事项应书面交接,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五)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领导同志的住址、电话应严格保密。

  (六)值班通报制度。各级政府值班室应建立值班通报制度,不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系统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值班人员漏岗、脱岗等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人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及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意见》(晋政办发电[2015]27号)文件中关于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七)来访接待制度。负责来访及联系工作人员的接待,了解被接待人来访的目的和要求,或直接答复,或指导分流到相关部门接洽。

  (八)请假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需经值班室负责同志批准。

  (九)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配置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乡镇人民政府值班制度2015-10-0723:44|#4楼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市政府办公室值班制度2015-10-0718:47|#5楼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值班工作制度,保证市政府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市政府办公室设立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值班工作。

  二、值班室由秘书处负责管理,设立专职值班员。日常值班由专职值班员负责,晚上和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名单由秘书处负责安排。值班时间按照作息时间执行。

  三、值班人员职责:负责日常来电来访;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节假日实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如遇紧急、重大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值班员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平时晚上值班向办公室领导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办公室实行首问制度,即第一位接待来访者,应热情和气,并根据来访内容介绍有关处室。

  2.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节假日值班,上班同志必须与下班同志取得联系,并将当班情况做好移交。

  3.受理、办理的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积极认真办理,不折不扣完成。

  4.认真记好值班日记,做到内容准确,文字通顺,字迹工整。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时,反映要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

  5.搞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外来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闲谈。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制度2015-10-079:10|#6楼

  一、办公室实行值班责任制,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遇节假日或紧急事项,办公室统一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和领导同志带班。如临时因公因私需离岗的,须经带班主任批准,并找人顶替值班。私自脱岗,按违纪论处,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做到不脱岗、不间断,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接、高效运转。

  三、值班任务:负责当班的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各乡镇、各部门通过电话向政府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会议的通知;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上级的电话联系;负责整理编写值班报告;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对于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应认真抓紧办理。对紧急、重大事项,应立即电话报告有关领导,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出差错。

  五、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外来办事的有关人员应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六、及时了解、掌握县政府领导外出公务活动情况。县政府领导外出,有关工作人员应提前将时间、地点等情况告知值班人员,到达驻地后还应及时告知住址、停留时间;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或记录,以保持与外出领导的联系。

  七、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一名办公室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因公出差或抽调下乡,由主任确定顶班人员,带班主任必须全权负责当班事宜,认真检查督促值班人员。

  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处理好当事宜。如遇重大事项或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带班主任或主要领导,妥善处理。

  九、保持值班室安全、整洁,不得随意滞留闲杂人员。

  白沙镇政府值班制度2015-10-0716:57|#7楼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镇内重大情况的动态,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事项,协助镇领导处理紧急重大事务。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做好当天的来电、来文、来访。对接到的电话、传真以及各级领导电话批示交办的事项,应认真作好记录,属党政综合办办理范围的要立即落实,属于其他单位部门的应及时转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工作情况。对来访的群众,应认真热情地接待,能及时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作好记录,并按程序汇报落实或交办其他单位部门。出现群体上访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单位部门来现场处理。对当天的来文、来函等,签收后作好登记,及时送相关领导阅处。

  三、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每天必须有一人值班,负责处理本办公室相关公务。

  四、值班人员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搞好当天的公务接待。

  五、党政办公室每天值班人员必须负责办公大楼当日公共卫生,保证日常清洁。优质高效办好会务,会议筹备、会务组织规范有序。

  六、强化交接-班管理,每天早上7:30时为交接-班时间,交接-班时要将已办和待办的事项以及有关情况和问题交待清楚。

  七、本着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值班纪律。如在值班期间出现违规现象,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篇七:机关单位值班制度政府政务机关单位值班工作标准规范

  

  机关政务值班制度文档(基础版)3篇

  Administrativeorganondutysystem(basicdocument)

  二、除计生服务站人员外,全体机关职工必须按照值班安排表值好班,不准擅离职守,不到岗,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值班领导同意可调换班。计生服务站根据自身实际安排好值班人员。

  三、值班时限。值班组人员值班时限:节假日全天24小时;双休日早上8:30至晚上10:00;周一至周五晚上7:30至10:00。专职值班人员:周一至周五、双休日中午12:00至下午上班时间,下午6:00至7:30,晚上10:00至次日8:30。专职值班人员双休日不准休班,每周只能休息2天,值班日随同值班人员签到。每晚签到时间为晚上7:30至9:30。

  四、值班人员职责。负责接转电话,接待群众,工作联络,安全检查,清洁卫生等,作好值班记录备查,并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帮助群众解决各种急解决的实际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严禁酗酒、赌博或进行其他不健康的活动。

  五、到岗及脱岗处理。无故不到岗者作旷工处理;被县上抽查值班脱岗,惩带班领导40元/次,值班工作员每人20元/次;被镇上抽查值班脱岗,惩带班领导20元/次,值班工作员每人10元/次;如被办、县府办通报,除按上述规定扣发

  工资外,并按机关工作考核办法扣分。因突发事件值班不到位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按责任追究制执行。

  篇章2:政协机关节假日值班制度例文规范版【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一、值班室的位置、设备及物资配备。省政协机关值班室设在办公楼一层。为便于各种信息及时地联络和传递,值班室内配备虚拟直拨电话1部(开通国内直拨),以及值班必需的办公桌椅、沙发、床铺、被褥和电视机等。

  二、值班人员由机关各处室(不含联合报社、联谊服务中心)干部轮流担任。每周公休日、节假日昼夜值班,各处室值班次数按实有干部人数安排(因事不能值班者,由处室内部自行调剂)。女同志不安排夜间值班。

  在机关一、二宿舍居住的在职正、副厅级干部轮流带班。由行政处保卫科制订轮流值班表(一般每月安排一次)。

  三、几项要求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认真接转电话,并做好记录,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妥善处理有关事务,作好值班登记。

  2、值班人员遇有紧急、重要事务,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不得延误和擅自处理。

  3、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值班情况,尤其要把未处理完的事项交待清楚,并在值班簿上登记、签名。

  4、值班人员要爱护和管理好值班室的各项设备。非值班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值班室。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章3:行政机关值班制度模板(通用版)【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科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综合科承担,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表。

  节假日白班值班时间: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2)晚上值班

  值班时间: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体值班要求见《行政服务中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XX县民政局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民政局值班表。值班人员共分七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成员由34人组成。每个小组每周值班1天,按分组顺序进行,本周星期日值班后,星期一连续值班,其他小组值班时间依次顺延。

  二、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下班后到下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到第二天早晨上班前;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昼夜值班,第二天早晨按正常上班时间交接-班。

  三、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留守接听电话人员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局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县政府及各部门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等交接-班时通知有关人员。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职责和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人员记入《值班记录》,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不空岗。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带班领导请假。

  2、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3、值班人员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全体值班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

  4、如上级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发现空岗现象,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做出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关人员各100元的经济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奉节县财政局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分日常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三种。日常值班和周末值班由值班室全权负责,节假日值班由值班室和值班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由带班领导负责出勤考核。

  (二)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负责编排科室节假日值班表。科室在岗值班时段以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下班后由值班室负责。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局办公室。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值班工作,周末和节假日值班耽误休息时间的,局里原则上安排时间补休,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仍然未安排补休的,局内将按照节假日加班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用。

  (四)值班地点统一在底楼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负责人联系;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联系;按信访责任分工通知对口科室办理。(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二)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报局领导的急件、特急件以及、县政府和市财政局等上级领导的批示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并按照局办公室负责人的要求及时办理,送局领导阅批的文电要通知有关人员尽快送达;需转有关处室办理的急件、特急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相关业务科室处理。需要送取机要文件的,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文件收发员联系。

  (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出现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的事项。

  三、值班应急处置

  (一)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并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室是局机关保密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宜;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8小时以外要保持值班话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维护值班室的整洁卫生。

  五、惩罚措施

  凡是值班工作失职被、县政府或县纪委及以上级别督查部门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当事人本人及所在科室年终综合考评按照机关科室综合考评办法和职工个人综合考评办法给予相应分值的扣分,并按下列方式予以经济处罚:

  (一)受到县级以上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4个月、2个月、1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600元的经济处罚。

  (二)受到县级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2个月、1个月、0.5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300元的经济处罚。

  (三)经局内抽查或检查发现不在岗的,由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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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八:机关单位值班制度政府政务机关单位值班工作标准规范

  

  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

  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

  一、政务大厅的功能是什么

  1、集中办事,方便群众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中心设立窗口集中办公,将行政相对人需要跑多个部门才能办成的事,变为只跑中心一处就能办成,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2、加强监督,提高效率

  在中心的统一要求、组织、监管和协调下,对进入中心的所有审批事项都作出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特别是通过并联审批,切实简化了办事程序、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

  3、阳光作业,防止腐败

  建立公开、透明的告知制度,服务项目、受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结果、行为规范、管理规章等全面公开,实行阳光作业,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保证了行政审批的公正与规范,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吃拿卡要”等腐败现象的发生,改善了政府及其部门的形象。

  4、规范收费,有利财政

  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减少了部门自由裁量收费数额的随意性,全部收费直接进入财政统一账户,透明了各部门资金状况,方便了财政对各部门资金的有效监管,防止了资金流失,保证了财政收入。

  二、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精选12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精选12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的安全和稳定,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处理紧急

  突发性事件,我院实行政务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如遇突发事件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值班时,可由保卫处和行政办、党委办(以下简称两办)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临时进行安排。

  第三条学院值班工作实行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院领导牵头,其他院领导配合的领导责任制。两办和保卫处是学院值班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

  第四条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本单位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值班人员为各单位行政人员。

  第五条值班工作遵循“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应对妥当”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和特殊时期的信息工作。

  第六条值班工作遵循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及时排查和分析师生员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我院的政务值班形式是领导带班、中干值班,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值守”与“应急”,即处理来电、来访等日常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生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或带班领导以及职能部门汇报信息,并做好应急事务的处理工作。

  第八条来电处理。值班人员应准确了解来电人意图,认真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重要通知、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应马上向保卫处及两办通报;一般的问讯应尽可能给予答复,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的职能部门。

  第九条来访接待。对来访的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待,仔细了解所反映情况,做好记录。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件,应耐心给予解答;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件,根据自己掌握的准确情况,尽可能给予解答,如确不能解答,当告知来访人应找的相关部门;凡有书面材料的,要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

  第十条处理突发事件。如在值班期间出现火情、盗情、疫情和其它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向两办及保卫部

  门通报,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填写《值班日志》,有重要事件及时按程序汇报。值班人员值班完毕后,将《值班日志》交接班人员,履行交接班手续。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院领导按照保卫处排定的值班安排进行带班,将重点检查部门值班的安排落实情况和值班人员在岗工作情况,同时对重要事项做出安排处理等。

  第十三条两办具体负责学院总值班的发文、协调、督促和考核工作。保卫处协助两办做好值班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两办。

  第十四条各处室、系部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和职责,完善和健全相关制度,制订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应急值班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值班安排表,并将值班安排表及时上报两办和保卫处。

  第十五条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须保证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确保通讯畅通。

  第十六条值班人员要在指定地点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随意调换、顶替。值班时不得做影响值班工作的事情。

  第十七条“值班安排表”不得擅自变更,原则上不能请人代替值班。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值班时间的,由本人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两办和保卫处,确认后方可变更。

  第十八条值班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服从值班安排,履行值班责任,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耽误值班。

  第十九条凡不按规定到岗或退岗的,学院将通报批评,如因缺岗造成事故或耽误重要工作的,学院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概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2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厅机关高效协调运转和政令畅通,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的能力,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值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了解和汇总厅机关及市、县审计局的重大情况和工作动态,编辑《值班信息》,向厅领导报告工作动态、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协助厅领导处置紧急重大事务。

  (二)负责接听政务值班电话或接收传真,接受外单位和群众通过政务值班室电话查询并予以答复。

  (三)传送有关来电、来函、来文,传送领导相关指示,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四)负责接待来访,询问来访人姓名、单位、身份、来访目的、是否预约等,填写访客记录,必要时向领导汇报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值班事项的办理

  政务值班人员对以电话、电报、传真、口述、呈件等不同方式发来的各种信息,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立即将情况详尽报告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然后再按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的处理意见呈报带班领导或厅长,并根据厅领导指示对事件进一步作出处理。接电、接访要态度热情、文明礼貌。值班记录必须及时、准确、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保持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三、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

  政务值班人员收到紧急重大情况报告,要立即对报告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并编辑《值班信息》(信息要将紧急重大情况的时间、地点和所涉及的单位、人物、影响或危害程度、处置情况等基本要素表述齐全、准确,内容要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送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阅批后,呈送带班厅领导审核后报厅长审批。根据领导批示

  及时将《值班信息》以书面形式上报省政府政务值班室,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首次报告不全面的,后续情况要及时以续报形式报送。在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将处置结果上报省政府。对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中出现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政务值班工作的保密规定

  (一)政务值班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遵守保密纪律。

  (二)值班人员不得用普通电话讲述秘密事项,不得在无加密装置的传真机、微机和互联网上传输涉密文件、资料等;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领导住址、电话和活动安排等事项。

  (三)对在值班期间的.电话内容、来访人员身份、反映的情况、工作记录、处理过程等要严格保守秘密,涉及保密事项的,要填写专门的来电(来文、来访)登记表,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

  (四)对值班记录、工作资料,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保存,加强保密措施。

  五、政务值班工作的管理

  (一)厅政务值班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厅政务值班室设在厅机关一层101室,向社会公布的值班电话和传真号码为:0351-4191005。

  (二)厅政务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厅领导带班制。每个班次值守时间为早8:00至次日早8:00。厅领导轮流带班每班次为1天,带班期间应当在太原市区,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均参加政务值班。办公室按照人事教育处提供各处室、单位实有人员名单来排班。

  (四)政务值班表由办公室汇总编制(按编制序列编排)。各处室、单位实有人员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20日前报省政府应急办。

  (五)政务值班如遇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按排定的次序值班。

  (六)政务值班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加班补助。

  六、政务值班要求

  (一)政务值班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职业道德。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时效观念,在工作中要端正态度、严谨作风、恪尽职守,严格执行领导的指示,确保机关政务值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务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漏岗。按时接班、按时交-班,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班时交-班的值班员须完成工作记录,向接班的值班人员说明应交待的情况。特别是对紧急、重大情况以及未处理完的工作必须向接班的值班人员说明,并根据情况协助处理。

  (三)政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雇请临时人员代替值班。坚守岗位,不得离开政务值班室,发生紧急、重大情况时要沉着应对、妥善处置。

  (四)政务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洁。

  七、政务值班监督检查

  (一)政务值班人员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请假或自行调班应提前报告办公室。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对擅自缺岗、离岗、脱岗的,要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办公室不定期对政务值班在岗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公布一次值班情况通报。

  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3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厅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大厅的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管理档次,为办事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长

  由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挂牌上岗。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接受办事者的咨询,积极解答问题并主动做好引导办事服务工作。

  2、积极帮助窗口工作人员解决办理事务中出现的问题。

  3、及时发现和处理大厅内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情况严重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妥善加以解决。

  4、认证检查大厅内的安全隐患(电、水、火、防盗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汇报。

  三、工作要求

  1、值班长对窗口工作人员及办事者应主动热情,有问必答,有难必帮,积极为窗口工作人员及办事者排忧解难。

  2、值班长每天应提前15分钟到岗,在窗口工作人员及办事人员离开后离岗。

  3、大厅内设立值班日志,值班长按要求及时据实做好值班记录,按值班顺序履行交接班手续。

  4、值班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请假,及时调整值班人员,以保证大厅的正常运行。

  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4一、在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应对大厅所有事项总体监管,协调各方面的事项顺利进行;统一管理科室人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财产安全,如遇上级部门检查,及时安排保安、保洁,确保大厅工作顺利进行。

  二、大厅值班人员每天按时交、接班,并做好记录;维护大厅秩序,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划分的区域仔细检查、核对财产切实维护好所辖区域的群众秩序。

  三、值班人员负责的财产区域划分:办公室主要负责28-40号窗口的所有财产安全,综合科主要负责1-18号窗口和休息区的所有财产安全,检察科主要负责19-27号窗口和洗手间的所有财产安全,信息科主要负责41-55号窗口、机房和监控室所有财产安全及调试。

  四、大厅值班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大厅财产有损坏等现象,属外因造成损失的,应及时追究当事人责任,要求其按价赔偿,并将损坏情况记录在交接本上。

  五、办公室人员应每天对公告栏上相关内容进行刷新;信息科人

  员要配合保安做好空调的开、关和维修、检查工作以及评价器和电脑的摆放、开、关检查和整改。

  六、综合科主要负责led屏的相关数据核准及大厅卫生、保安的协调和检查,检查科主要负责工作人员的到岗、在岗及大厅纪律。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并协助值班领导解决;因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处理导致大厅财产遭受损失,经查属实的,追究当日值班人员责任。

  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5一、强化值班长制度。由以前的上下午巡查值班改为工作日全天值班,做到发现在日常业务办理中,及时提醒,是否有超期现象发生。

  二、值班长坚守岗位。从早上8时30分上班,应提前15分钟到岗,接受群众咨询、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并对窗口资料管理等工作规范进行检查监督。

  三、健全运行和安全机制。值班长在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还负责对窗口的考勤做好记录。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抓好安全防范、及汛期值班、督促和规范大厅内便民设施整齐摆放等工作。

  四、建立监督和投诉。中心主任随时带队在岗,窗口应向办证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办证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的人员和口碑最差的窗口,可拨打xxx投诉电话。

  五、实行巡查报告制。每天上下午不定时查岗2次,将值班查出情况及时向中心主任书面汇报,值班长在值周岗位结束后作好交接班,应写书面汇报一周工作情况,确保大厅正常工作运转。

  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6一、设立总值班长制度,总值班长由分管督察工作的中心领导担任。

  二、值班长由政务服务中心处级以上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全天值班。

  每周三上午为政务中心主任接待日。

  三、值班长主要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秩序的管理,协调有关事项,接受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并对窗口资料管理等工作规范进

  行检查监督,负责组织对窗口的考勤。

  四、值班长应当在内网上做好值班记录,对受理、办理的值班工作事项要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并按规定办理值班交接手续。

  五、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协调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政务中心领导处理。

  六、值班长应坚守岗位。确应工作需要离开的,应向总值班长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妥善安排其他人代班。

  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7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与窗口单位工作的紧密联系,确保政务中心工作的"有序运转,便于各部门领导了解、掌握本窗口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的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每星期到大厅窗口坐班不得少于1天,以便了解工作情况。

  二、坐班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在中心行政审批工作中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协助政务中心及时解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出现的情况向中心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进一步做好窗口便民服务工作。

  五、各部门要提前一星期将下星期领导坐班具体时间报政务中心备案。

  六、各部门领导坐班不得流于形式,不能找借口拖延或不执行坐班制度。

  七、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各窗口领导坐班情况进行登记,对未按坐班制度执行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8为充分调动窗口人员换位思考的方式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大厅窗口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中心各项工作优质、高效、有序的运转,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本制度。

  第一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办事大厅值班长一名。

  第二条大厅值班长由大厅窗口人员轮流担任,轮值顺序由中心确定。中心统一制作“大厅值班长”挂牌和座牌,大厅值班长必须挂牌上岗。

  第三条大厅值班长轮值周期为两周。

  第四条大厅值班长任职期间有以下职责:

  1、协助中心维护大厅正常运行秩序,督促窗口人员执行好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使用文明规范服务用语。

  2、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并及时向中心反映,协调和处理本大厅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3、协助中心收发各种报表、下发通知,参与组织各种活动,处理本大厅突出事件,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中心报告。

  4、负责对本大厅的窗口卫生、资料摆放,人员在岗、服务态度、仪表举止等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本大厅窗口人员违反行为规范的情况,如玩游戏、看视频、网上qq聊天、购物、吃东西、扎堆聊天等进行监督检查。

  6、征求梳理本大厅窗口人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中心反馈。

  7、协助中心做好本大厅的日常考勤,窗口人员2小时以内的临时外出,由大厅值班长签批。值班长每天将假条报中心备案。

  8、每日提前10分钟到岗,检查考勤机、触摸屏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向中心反馈。如考勤机出现故障未及时报中心处理的,大厅值班长应负相应责任。

  9、值班长认真按要求做好值班长日志,任职期满按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将窗口人员担任大厅值班长期间的工作表现纳入人员考核。对履行职责好、表现突出的,中心在考核时根据情况考虑给予其所属部门加分。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在考核时对所属部门给予扣分,列属中心人员年终考核时不参与评优。

  第六条值班长实行替岗制。值班长如遇会议、接待、公差等离岗,需请示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给其他窗口工作人员,由替岗人员担任

  值班长,保证值班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本制度由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9一、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检查监督窗口工作人员执行中心的规章制度、优质规范服务等情况,如卫生保洁、安全防范、资料管理及窗口工作人员出勤、佩证上岗、服务态度、仪表言行、工作效率等;纠正和制止窗口人员在上班期间着装不规范,行为不文明(如睡觉、吃东西、坐姿不正、举止不雅观等),违规玩游戏、看电影、离岗、串岗、聊天等现象。受理窗口人员请假事宜。上下班时监督考勤及开关计算机。

  2、制止人员在大厅内吸烟、嬉笑、打闹、休闲等行为,维护大厅正常工作秩序。

  3、接待办事人员咨询,受理办事人员的上访与投诉,处理当班期间的突发事件。

  4、督促保安、保洁、网络管-理-员履行职责,负责检查大厅设施,发现损坏及时处理。

  5、每天配合监察股对各窗口进行两次以上的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在规定的范围和责任区内认真履行职责,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受理、办理的值班工作事项做到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遇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妥善处理。

  2、窗口工作人员因违纪受到县以上媒体批评或者在效能建设明查暗访中被发现问题的,当日值班人员负连带责任,取消当月考勤奖。

  3、值班人员因故离开工作区时,要安排他人临时代班,并交代清楚值班注意事项。

  4、当日下班前与次日值班人员进行交接,衔接好需移交的工作事项。负责检查计算机关闭、电源关闭、卫生等事项。

  本规定由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10一、值班主要职责:

  1、负责对窗口执行中心有关卫生保洁、工作人员出勤、佩证上岗、服务态度、仪表言行、工作效率、安全防范等规章制度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2、检查各窗口执行标准化行政服务等规范操作情况。

  3、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大厅的正常运行。

  二、值班成员:

  每天由一名中心领导带队,中心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三、值班检查方法:

  值班人员对各窗口执行中心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用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不得少于一次,抽查不拘形式,不定期进行。

  四、值班工作要求:

  值班人员要自觉服从值班制度,积极参加监督检查,值班期间不得空岗。

  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11为切实加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建设,确保政务中心窗口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维护政务中心形象,特制定值班巡查制度。

  一、值班巡查人员

  市政务中心管理人员、市纪委驻政务中心行政效能监督室相关人员。

  二、值班巡查范围

  各窗口单位办公室、各楼层大厅窗口。

  三、值班巡查职责

  (一)维护大厅良好秩序,检查办公用品及资料是否摆放整齐;

  (二)检查窗口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是否串岗、脱岗、打瞌睡、吃零食等;

  (三)纠正窗口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利用网络聊天、看视频节目、玩

  游戏、看股市行情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了解掌握大厅工作情况,检查各窗口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安全防范等情况;

  (五)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巡查记录;

  (六)处理大厅内其他突发事情。

  四、值班巡查方法

  (一)值班巡查以政务中心督查科日常巡查、政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专项巡查、市纪委驻政务中心行政效能监督室联合巡查等三种方式进行;

  (二)采用日常值班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日常巡查每天不少于4次(包括查看监控),重点抽查随机不定期进行;

  (三)每季度通报一次巡查情况,特殊情况随时巡查随时通报;

  (四)政务中心督查科负责组织落实值班巡查工作。

  五、值班巡查结果的运用

  (一)对违规违纪人员,情节较轻的,口头批评、警告并责令当场纠正;

  (二)情节较重的,责令写出检查,通报批评,并作为所在窗口单位考核扣分依据。情节严重,造成负面影响的,除通报批评外,退回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三)将巡查结果与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挂钩;

  (四)对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事件,政务中心将及时通报处理,并按程序上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政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12一、领导带班,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突发性时间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实行正式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岗位,不得出现脱岗、漏事现象。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电话、传真和其他文电的传送和接收,做好记录。热情接待前来联系工作、反映问题的人员,妥善处理好各

  项事务。

  五、及时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值班期间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的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并协调相关领导予以处置,同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报告简要情况,并在2小时内通过政务专网或传真报告详细情况。

  六、联社所有工作人员要保持联络畅通,没有家庭电话的要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

  七、联社值班工作由办公室安排、督促和检查。

篇九:机关单位值班制度政府政务机关单位值班工作标准规范

  

  机关干部值班工作制度

  (标准版合同模板)

  甲

  方:**单位或个人

  乙

  方:**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省**市**地

  机关干部值班工作制度

  一、镇机关实行每天值班制度。

  平时值班时间为中午12:00—13:00,下午5:00至次日上午9: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早上9:00至次日早上9:00。

  二、值班地点为镇政府值班室,上班期间严禁打游戏、麻将、纸牌等。

  三、值班人员安排以小组为单位,每组值班人员为5—7人。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如遇交接班人员不准时交接,发现一次扣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人年终目标分2分。

  值班电话由值班组长交接,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交接记录,值班期间做好重要来电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登记工作,要做到一事一登记,并按领导指示做好有关事宜的处理工作。

  办理完结的,应及时向领导说明情况。

  五、值班检查由镇纪委书记、党政办主任负责,镇党委书记、镇长随机检查。

  抽查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的,扣处脱岗人员个人年终目标分每人每次5分,带班领导和值班组长个人年终目标分2分;

  若被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或市领导抽查,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的,扣处值班人员个人年终目标分8分,带班领导和值班组长个人年终目标分5分,并在镇村干部会上作通报,脱岗人员在大会上做检讨。

  六、值班人员因病、因事需调班的,需报值班领导批准,并于调班前一天告知镇纪委书记备案。

  代班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值班职责,若检查发现脱岗现象,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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