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会议精神3篇

篇一:全国税务会议精神

  

  税务总局领导会议上的讲话(精选3篇)

  税务总局领导会议上的讲话

  篇1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在美丽的北方海滨城市大连隆重召开。这是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一次盛会。受肖捷局长的委托,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与会代表以及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广大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向为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做出贡献的税务干部、专家学者、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以来,中税协认真贯彻总局有关行业发展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发展的有关规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业宣传和理论研讨。结合全国税收宣传月集中开展一系列行业宣传活动;通过参加全国行业协会成就汇报展览会、召开协会成立十周年座谈会、举办"20xx年注税杯"首届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以及编辑出版《前进中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大型画册,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通过改进协会会刊,举办行业发展研讨会和高级论坛,加大了行业理论研讨的力度。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自律管理。中税协先后制定了《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注册税务师五年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会员登记管理办法、会费交纳使用管理办法、行业惩戒办法和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等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各地税协也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完善和细化行业自律管理的各项制度,促进了行业自律建设。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中税协成功加入了亚洲-大洋州税务师协会,并参加了AOTCA十二届、十三届和xx届理事会,先后与日本、韩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美国、英国、德国及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税务中介组织进行交流,加强了行业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了中税协的国际影响。所有这些,都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税收事业的大发展,离不开注册税务师行业广大工作者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也必将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舞台。经济税收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改革开放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和外部环境。展望未来,我们应当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这个朝阳产业的发展充满信心。

  同志们,本届大会是在注税行业健康发展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希望各位代表和新一届理事会,认真分析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和任务,努力做好协会工作,引导和带领全体会员抓住机遇,加快行业发展。

  当前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对协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大家以本届大会为契机,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不断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持续地发展,为推动税收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祝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税务总局领导会议上的讲话

  篇2这次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受王军同志委托,我代表总局党组对会议作一小结,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这次会议是在税收现代化迈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张高丽副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过去一年税收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今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是对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极大的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王军同志代表总局党组作了,全面总结了20xx年和“”时期税收工作情况,深刻分析了“十三五”时期税收现代化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20xx年工作的总体要求,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与会同志围绕会议主题,认真学习讨论交流,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内容丰富、安排紧凑,求真务实、鼓舞干劲。特别是会议材料相互配套,以一个主报告绘蓝图、谈思想、讲重点,辅之以讨论参阅交流材料相承接、作补充、讲细节,从而使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税收工作有了明确的努力方向和强大的前进动力。

  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具体表现在,通过总结成绩,增强了自豪感。大家深有感触地说,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肯定,很好提振了全国税务干部的士气。报告总结去年的新成绩以及五年来我们做的一系列大事,听后感到非常亲切和鼓舞。特别是在这几年组织税收收入难度比较大的形势下,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十分不易,倍感振奋和自豪。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发扬成绩,继续努力,再创佳绩。通过查找问题,增强了紧迫感。大家认为,报告指出的“六个不够”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充分体现了总局党组正视问题的勇气和解决问题的决心,为税务系统干部打了一针清醒剂,进一步强化了忧患意识。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以“六个不够”为镜子,全面对照检查,切实加以改进。通过放眼未来,增强了使命感。大家认为,分析税收现代化决胜阶段的形势和任务,逻辑性强,论断正确;“三大机遇”和四个方面的挑战,高屋建瓴,阐述深刻;丰富完善税收现代化目标的内涵,与时俱进,引领性强;以城市建设类比税收现代化建设三个阶段,符合实际,形象生动;四个“坚持和践行”的方法论,一以贯之,科学管用。这使广大税务干部对在什么形势下建设税收现代化、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税收现代化、怎样建设税收现代化,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更准确的把握,将引领大家更加蹄疾步稳地推进税收现代化。通过明确任务,增强了责任感。大家认为,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做好今年税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这次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与绩效管理4.0版指标体系相互衔接配套,列明了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这使税务干部感到发展的任务加重了,肩上的责任增大了。大家表示,一定努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这次会议还有一个重要收获,就是大家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总局将一一梳理研究,有的将在修改工作报告时吸纳,有的将在今后工作中改进,有的将由有关司局进行研究、提出对策,甚至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在讨论中,大家比较关心的有收入问题。很多局长谈到,总局确定的初步收入计划是符合经济形势和实际情况的,但地方在确定收入任务时可能会层

  层加码,增加组织收入工作压力。大家回去以后,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讲清楚今年的税收收入形势,特别是说明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决定了在经济增速放缓时,税收收入下降幅度可能会较大较快的事实,算清经济税源账、税收政策调整账,争取理解和支持,实事求是地安排收入计划。改革问题。大家希望,总局在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时,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协调、加强指导。这一意见很好,总局将抓紧修改和下发《关于扎实做好<方案>实施工作的通知》,及时审核各地上报的改革方案;在具体工作中,多调研、多指导,解疑释惑,帮助地方和试点地区顺利推进改革;重视与各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改革。绩效管理问题。大家总体上赞同20xx年绩效管理4.0版制度办法和指标体系,同时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总局绩效办将认真研究吸纳大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指标体系、分值设定、地税差异等内容,以使绩效考核更加科学和符合实际。队伍建设问题。大家在讨论中谈到,税务系统面广线长人多,带队伍的压力越来越大。总局党组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严管善待,既要严格管理干部,又要关心爱护干部,通过改进选贤治吏办法、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积极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搭建机制和平台,推动干部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今年收入任务重、改革任务重,是充满挑战、负重前行的一年。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有越是负重越奋发、越是困难越向前的信心和决心,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首先,要学习领会抓落实。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税务干部全面学习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把这次会议精神向地方党委政府做专题汇报,重点汇报组织税收收入和实施《方案》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和指导。要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承接好总局部署的10项重点任务,明确到领导,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头,层层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在1月底前,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情况书面报告总局办公厅。

  第二,要振奋精神抓落实。精神状态是一个人理想、信念、意志、品质的综合反映,是工作作风的集中体现。良好的精神状态能够激发人的智慧和潜能,是战胜困难、成就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面对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今年繁重的工作任务,广大税务干部要振奋精神、狠抓落实。振奋精神,要有干劲。切实解决“重部署、轻落实”“二传手”“打折变通”等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不能老是需要领导帮忙“踩油门、加把劲”,要有马上就办、奋发进取的干劲,立说立行地落实,只争朝夕地推进。振奋精神,要有闯劲。岗位就是责任;敢于担当是衡量“好干部”的重要标准。只要我们勇于直面困难,敢字当头、干字在前,就一定能够穿越激流险滩,抵达胜利彼岸。振奋精神,要有韧劲。组织好今年的税收收入一刻不能松劲,实施《方案》是一项既紧迫又必须稳妥推进的工作,实现税收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些都是攻坚战、持久战,不可能没有困难和阻力。我们要知难而进,坚定信心、不改初心,紧咬目标、百折不回,保持一以贯之的力度、锲而不舍的韧劲,把各项工作贯彻到底、落到实处。

  第三,要完善机制抓落实。近年来,总局逐步形成了以绩效管理为主线,以督查督办和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为支撑,以内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为补充,以将年度工作短板纳入下一年绩效管理加以改进为接续的工作机制,效果比较好。各级税务机关可参照总局的做法,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机制,使工作落实更有效率、更有质量。要用好绩效管理这个总抓手。绩效管理从试点到全面推行,工作“指挥棒”的作用日益凸显。今年要深化实施绩效管理4.0版制度办法和指标体系,强化绩效结果运用,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改进、自我提升。要强化督查督办这个重要手段。对于实施《方案》等重点工作任务,要进行专项督查、全程督办,提高督办频率,加大督办力度。对于工作效率高、落实效果好的要通报表扬,对懒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问责,公开通报批评。要搭建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这一平台。去年下半年以来,总局建立了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制度,了解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下步,协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题。各级税务机关也要建立这项制度,并作为抓落实的重要平台,确保把重点工作任务抓出效率、抓出质量。

  第四,要协同配合抓落实。今年组织收入、实施《方案》、税制改革等各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很重,必须加强协同配合、汇聚各方力量,形成抓落实的合力。要强化纵向互动。上级机关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总结推广,为基层减轻负担、顺利推进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下级税务机关要加强落实情况反馈,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上下同心,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加强横向配合。机关内部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开展工作多配合,遇到问题多沟通,相互之间多担待、多补台。有些涉及到多部门工作的事情,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配合部门要尽心尽职。要注重内外协同。争取多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推动构建税收共治格局,营造理解税收、支持税收的良好氛围。

  再过二十多天就到春节了。前不久,总局专门下发了通知,就做好“两节”期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要关心困难干部群众。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深入困难处,关心困难人,特别要深入到边远、受灾、贫困、高原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深入到生活困难的税务干部职工家中,大力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活动,切实关心先进工作者、离退休干部、提前离岗和患病的干部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抓好信访维稳。节假日是信访和舆情的敏感期,要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坚持属地管理,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加大信访问题调处解决力度,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要强化舆情监控分析,加强涉税舆情引导,防止重大负面事件发生,保证节日期间和谐稳定。要严守廉政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过一个节俭文明廉洁的春节。要强化安全管理。深刻吸取一些地方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节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治理活动,深入排查机房、票证室、财务室、档案室、办税服务厅等重点场所以及人员

  密集区域的安全隐患,做好整改工作。要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及交通安全教育,保证交通安全。要做好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及时处置各项值班事务,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冬去春来,到处是生机和希望。我代表总局党组给大家拜个早年,给全国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拜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税务总局领导会议上的讲话

  篇3同志们:

  这次地税工作会议,是在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努力实现一季度各项工作“开门红”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省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形势,落实任务,夯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20xx年税收任务。会上,表彰奖励了税收征管先进集体、优秀公务员和税收岗位能手。尹兵同志代表县地税局党组,对20xx年地税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全面安排部署了20xx年工作,尹局长的讲话客观实际,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我完全同意。会后,请大家严格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做好20xx年地税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0xx年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攻坚之年。一年来,全县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推进“四大突破”,加快实施灾后重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胜利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完成生产总值59.766亿元,增长15.7%;完成财政总收入4.03亿元,增长34.1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77亿元,增长34.9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5.35亿元,增长18.7%;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471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440元,分别增长16.7%和24.3%;各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81.5亿元、贷款余额38.12亿元,分别增长12.3%和17.7%;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人民辛勤耕耘、不懈努力的结果,也凝聚着地税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过去的一年里,地税系统全体干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狠抓工作落实,保持了地税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20xx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突破3亿元大关,其中完成县本级税收1.03亿元,占全县地方财政收入的58%,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我县地税系统干部职工是一支团结奋进、顾全大局、值得信赖的队伍;是一支朝气蓬勃、不畏艰难、善打硬仗的队伍。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地税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亲切的慰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20xx年税收工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和考验。虽然我县财政税收对汉中锌业、汉中钢铁、中泰集团等骨干企业的依赖度有所降低,但税收来源单一和结构不合理的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全县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税收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今年极有可能出现严重短收;企业增值税转型改革,使汉中钢铁、汉中锌业、尧柏公司等重点税源企业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继续“扩抵”,将直接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国家土地、信贷、环保等政策要求更加严格,经济发展中的一些不确定、不可预料的因素依然很多,必然对税收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一些结构性减税政策制度化,加之近年来我县税收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基数相对已经很大,保持全县税收收入较大幅度增长的压力很大。

  做好20xx年地税工作,我们也面临着诸多有利条件: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扶持陕南的力度不断加大,省上支持汉中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都将给我们完成税收任务带来新的机遇。随着西成客专、阳安铁路扩能改造、宝汉高速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工建设,十天高速、汉中锌业10万吨金属综合回收生产线等一批重点项目的投产达效,汉钢500万吨钢二期、尧柏公司4.5兆瓦低温余热发电系统等重点工业技改项目的加快实施,新的税收增长点将不断增多,完成全年任务是有支撑点的。

  全县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清醒认识今年税收工作面临的形势,我们既要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又要充分估计困难,决不能盲目乐观。要进一步坚定完成全年任务的信心和决心,迎难而上,及早谋划,积极应对,多思加强征管之路,多开培植税源之道,多想挖潜增收之策,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创新的举措,奋力冲刺全年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依法治税,强化征管,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要落实任务,强化考核奖惩。今年县委、县政府下达县财税部门的地方财政收入考核任务为2.2亿元,其中县地税局应完成1.31亿元。这一目标任务,是县委、县政府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确定的,任务光荣而艰巨。会后,县地税局要迅速将全年征收任务按季、按月分解到各所、各基层单位,落实到人头。各所、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抓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督促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夯实责任,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指标的工作局面。要制定科学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排出进度表,按进度入库,确保不欠账,按月考核,兑现奖惩,努力实现一季度地税收入“开门红”。

  (二)要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全县地税系统要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税收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严密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最大限度地克制税收执法中的随意性,坚决杜绝“关系税”、“人情税”和以税谋私等不良行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法制化进程。要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监控和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纳税档案和监控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运行情况,提高对重点税源的管控能力,确保主体税种收入的稳步增长。要立足于“堵漏增收”和“抓大聚小”,加强对零散税源的控管,确保税收收入足额入库,应收尽收。要强化税收稽查,对涉税的违法案件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和惩处偷税、逃税、抗税的不法分子,堵塞各种跑、冒、滴、漏现象。要加大税收清欠力度,县地税部门要经常深入欠税企业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区别对待、限期清缴,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清欠措施,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要切实抓好十天高速、宝巴高速、汉钢500万吨钢二期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建安营业税的征缴工作,县地税部门要主动出击,与县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格监管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做到“支付一笔、代扣一笔、上缴一笔”,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应缴的建安营业税等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三)要科学管理,提高征管水平。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同时,要建立完善税收收入分析和收入常规预测机制,深入开展分税种、分行业的结构性分析,及时掌握影响税费收入变化的重大因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提高对各种信息的应用水平,为科学决策提供更加详实、可靠的依据,促进收入质量的提高;要在税收征管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完善税源管控和各项管理办法,突出重点抓大户,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加大税收秩序整顿力度,消除漏征漏管户。同时,继续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加快“秦税工程”建设步伐,着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对地方各税(费)源资料的动态管理。

  (四)要用活政策,扶持培植新型财源。县地税部门既要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不乱收,又要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控职能,在大力培植税源方面下功夫、见成效。要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农副产品生产以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特别要通过落实税收政策,促进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升级,提高财税贡献率。要坚持关注和服务民生,积极宣传并落实关于全民创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福利企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给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缓解就业压力。

  (五)要统筹兼顾,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要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社保费征管体制创新,大力提高社保基金收缴率,加大追缴

  力度,防止新的拖欠。要加强与县人社部门的联系,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社保费征缴任务。要继续抓好水利建设基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等各种专项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工作,提高社保费和基金征缴管理质量。

  三、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一要不断学习,提升素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县地税系统干部职工要坚持把学习作为重要任务,认真钻研各种法律法规和税收专业知识。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丰富头脑,提升工作水平和层次。要加强对税收政策法规、财务会计、信息化等知识的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培养大批业务能手,为更好的完成税收征缴任务提供有效保障。

  二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县地税部门是直接为百姓服务的窗口单位,要千方百计贴近民生,方便纳税人,自觉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把纳税人是否满意作为检验税收工作的重要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创新服务平台,完善服务举措,重视纳税人权益保护,迅速、准确地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特别要帮助纳税人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核算,减少纳税失误,真正使百姓安心创业、企业安心发展。

  三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县地税局领导班子要紧紧围绕服务突破发展,严格要求,提高素质,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要坚持“一线工作法”,身先垂范,作好表率,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认真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和带领基层更好地开展工作。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把实现自我价值和促进税收事业发展统一起来。要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主题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县地税系统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促进税务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要坚持教育、监督、奖惩并重,“严”字当头,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全面提升税收服务水平。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地税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希望大家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勉县“”高点起步、良好开局做出积极的贡献!最后,借此机会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新年愉快、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篇二:全国税务会议精神

  

  河池市贯彻落实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

  河池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的情况汇报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精神及区局国际处工作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接到区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国际税收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将全国国际税收工作视频会议的有关文件转发至各县、市(区)局,并要求各县、市(区)局组织学习。同时,还召开了有分管领导参加的业务部门会议,专门对今年我市国际税收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了我市20xx年国际税收工作的思路和工作安排。经过学习、讨论,大家认为:肖捷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对国际税收工作提出的“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建设和跨境税源专业化管理,抓好反避税工作,推动国际税收征管协作,优化非居民以及‘走出去’企业和个人税收服务与管理,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是我们20xx年的工作指南。

  二、我市20xx年国际税收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措施情况根据上级关于做好今年经济和税收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国际税收工作实际,20xx年我市国际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河池国税”主题,牢牢把握“围绕一条主线,完善四项机制,强化三个保障”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探索跨境税源专业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国际税收工作水平。

  按照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及今年我市国际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促进税收法治环境不断优化。根据总局、区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一是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三是提高税收工作制度建1设质量。四是坚持科学依法民主决策。五是规范税收行政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六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七是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二)要切实提高对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认识。目前,我市国际税收收入规模相对较小,但我们不能因为其税收收入小就忽视这一重要工作,放松对国际税收的管理。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是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职责,也是国际税收管理的出发点和落实点。国际税收管理不仅是为了组织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担负着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和经济安全的重大职责。“把利润拿走,把GDP留给中国”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当前跨境税源争夺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如果我们不重视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在国际税源的竞争中就会处于不利的地位,本属于我国的税源就会流失,给我国税收权益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严重危害我国税收主权与经济安全。我们要按照“围绕一条主线,完善四项机制,强化三个保障”的国际税收工作总体思路加强我市国际税收工作管理,把新形势下的国际税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探索建立有效的专业化管理团队。要把国际税收政策与管理纳入税务人员全员培训内容,强化基础操作培训,提高基层一线人员发现国际税收税源和风险识别意识。

  国际税收政策和管理水平的缺失是我们管好国际税收工作的瓶颈,光有国际税收管理的领军人物还是不能满足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的,加强国际税收业务知识培训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四)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协调机制。形成国际税收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级税务机关纵向联动、同级税务机关横向互动、国税地税紧密合作的协调机制。形成税务部门与工商、商务、外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努力获取第三方信息。

  (五)加强关联申报审核和同期资料管理工作。督促纳税人依法履行关联申报。加大对同期资料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同期资料管理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及时获取企业股权转让的信息,采取有效工作措施,促使企业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股权

  (六)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间接转让股

  权以及取得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强化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源泉扣缴工作。其中,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是重中之重。

  (七)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服务。我市有4户“走出去”企业,我们将通过税收协定,为这三户企业在境内、外享受协定待遇提供便利。

  三、目前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一)科里的人员过去从未从事过国际税收管理工作,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由于信息反馈的不对等性,反避税调查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王力

  (20xx年5月17日)

  同志们:

  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4月16日总局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提出的要求,总结20xx年国际税收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扎实工作,20xx年国际税收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20xx年,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去年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完善体制机制,实施专业管理,监控国际税源,有效防范避税,强化国际协作,优化税收服务,严格外事纪律,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国际税收法律制度更加健全。积极扩大我国税收协定网络,有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协定谈签和修订工作,使协定规定更加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更加有利于防范逃避税行为。分别与法国、德国、芬兰、比利时和捷克开展协定全面修订及签署工作,完成与乌干达、埃塞俄比亚和土库曼斯坦的协定谈签工作,并与巴巴多斯、新加坡、香港开展协定部分条款的修订工作。明确了股息、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收益条款有关规定以及协定相关条款涉及的受益所有人概念,规范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规程。截至20xx底,我国共对外正

  式签署93个税收协定以及与香港和澳门的2个税收安排,其中89个税收协定和2个税收安排已经生效。与近十个低税国家(地区)开展了税收情报交换协议谈判工作,其中与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的税收情报交换协议已经签署。围绕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国际税收规章制度。下发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非低税率地区的白名单和进一步加强转让定价跟踪管理等规定,制定了指导反避税工作的全面操作规程,简化了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规定,明确了在金融危机条件下强化对跨境关联交易的监控和调查办法。下发了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非居民源泉扣缴、汇算清缴、征管范围等管理规定,明确了非居民取得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所得、利息缴纳企业所得税等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国际税收的管理规定和操作办法明显细化和更加规范。

  (二)反避税调查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创新的思路和方法,拓宽反避税工作领域,将反避税调查对象从以往的制造业向其他行业延伸;通过深入开展行业联查、全国联查,增强案件调查调整的规范性、统一性,强化了反避税工作的威慑作用。通过加强关联申报、同期资料管理等基础工作,促进企业自觉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主动提高利润水平;各地严格执行立案、结案两个环节层报总局审核的制度,全年主要针对制鞋、笔记本电脑代工、高速公路、轮胎制造、零售百货、酒店连锁等行业进行联查,并对重点避税嫌疑企业进行立案调查,继续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加大案件查补力度。20xx年全国转让定价调查共立案179件,结案167件,弥补亏损8.7亿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0.9亿元,补税20.9亿元,比20xx年补税增加8.5亿元,增长69%,是我国开展反避税工作以来查补收入最多、增长最快的一年。全年转让定价调查调整个案补税超千万元的案件40件,其中超亿元的4件。平均个案补税1252.14万元,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跟踪管理企业自行调增税额12.9亿元,调查补税3.1亿元。江苏、天津、广东、北京、山东、上海国税局和深圳地税局反避税补税均超过亿元,其中江苏国税补税近4亿元。黑龙江、辽宁、陕西和湖北国税局克服案源较少的困难,拓展反避税新领域,全年查补收入均超过千万元;江苏、上海、广东国税局在笔记本电脑代工行业联查中紧密沟通,按照总局确定的统一调整方案进行调整,缓解了主管税务机关的压力,提高了电脑代工行业的利润水平。深圳地税局在反避税协查中取得某

  公司制鞋企业的再销售价格,在全国鞋业联查中提供了较有价值的信息,为联查工作取得成功奠定了基础。福建、浙江、厦门国税局在反避税领域拓展方面取得新进展。

  (三)非居民税收管理取得实效。各地针对非居民税源分散、易流失的特点,设立非居民税收管理专业岗位,加大非居民税收管理力度。山东、浙江、湖南、天津、深圳、武汉国税局和山东、天津、河南、厦门、深圳地税局以重点建设项目为突破口,加强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江苏、北京、上海、青海、xx、安徽、河南、青岛、厦门、大连国税局和安徽、甘肃、青岛地税局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工作,尤其是对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行为,以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为抓手,以税务变更登记为控制点,追缴税款。山西、湖北、内蒙古、河北、新疆、四川、吉林国税局和四川、北京地税局充分发挥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作用,防范未纳税所得付出境外。江西、辽宁、海南、广西、广东、福建国税局和成都地税局把非居民企业首次纳入税收专项检查内容,查处逃骗税行为。20xx年,全国共征收非居民企业税收收入560.18亿元,比20xx年增加176.16亿元,增长45.9%;其中:企业所得税416.11亿元,比20xx年增长55%,通过源泉扣缴345.75亿元,比20xx年增长98.8%。

  (四)税收协定执行工作水平得到提高。20xx年总局首次在税收协定执行程序方面作出规定,规范执行程序、统一执行标准,并通过视频会议、宣讲培训等形式抓落实。湖北、安徽、深圳、四川、北京等国税局和大连、湖北、山西、四川、深圳、甘肃、北京等地税局制定了较规范的具体实施规则。各地税务机关对协定执行情况,尤其是对来自低税地的缔约对方居民要求享受协定优惠税率及其他优惠待遇的,做到严格把关,确保执行到位。为保证享受协定待遇对方居民身份的真实性,总局向所有缔约对方国家收集其居民身份证明样式后,整理下发了42个国家和地区的居民身份证明样式,方便了各地执行。从北京、山东国税局和山东、大连、青岛地税局等上报情况看,协定执行的情况清晰、案例增加,执行水平得到提高。

  (五)情报交换的威慑作用得到较好发挥。继续履行税收协定所规定的义务,20xx年向19个协定缔约国提出情报请求68份,比20xx年增加3国21份;核查41个外国税务机关提出的专项情报258份,增加11国61份,全部在保证核查和

  回函质量的前提下及时给予了回复。全年共下发核查外来自动、自发情报4000余份,向5个协定国提供自动情报10000余份。各地利用外来情报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总计4.8亿元,比20xx年增加1.6亿元,其中江苏国税局通过对一份情报的延伸利用查补企业所得税4000多万元,上海国税局个人所得税案件平均查补税款200余万元,新疆地税局查补一名自然人个人所得税1070万元。深圳地税局和北京、浙江、宁波国税局依据现有信息化平台开展自动情报电子化制作试点工作,基本实现自动情报自动化制作。全年收到协定缔约国情报交换感谢信函和邮件42封。(六)通过国际税收协商程序维护国家和企业合法权益。一是发挥税收协定作用,积极开展与缔约对方国家税务当局间相互协商工作,解决我国企业在境外经济活动中遇到的税务纠纷,如深圳国税局在总局支持下帮助某企业成功解决了其在境外遇到的税务纠纷,为企业争取利益2275万美元。二是积极推进反避税双边磋商,消除国际双重征税,增强企业经营的确定性,并降低税收管理成本。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广东、江苏、宁波、山东、大连国税局积极配合总局,在预约定价谈签和转让定价双边磋商中做了大量细致的审核、评估和分析工作,为我国双边磋商工作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签订7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4个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和2个转让定价相应调整双边协议。7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为我国补税5.44亿元,在执行期间如果企业经营规模与签署安排前保持不变,还可以在未来4年为我国多征收税款36亿元。在我国与丹麦之间签署的中欧第一例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中,我方提出的成本节约和市场溢价等理念得到了对方的认同。我国与某国签署了一项我方补税最多、外方退税最多的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中方补税4.5亿元,对方相应调整退税4.5亿元,实现了该部分税源向中国的转移。目前全国正在审核或磋商的案件涉及32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和7个转让定价相应调整。三是利用情报交换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上海国税局灵活利用授权代表访问,有效保护了企业在跨境业务中的合法权益。

  (七)国际税收交流合作力度不断加大。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参与我国领导人出席20国集团会议的准备工作,提出我国对反避税天堂的专业意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主要参与了OECD和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及注释和联合国《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手册》的制定,与财政部一同代表中国成为透明度和有效情报

  交换全球论坛的副主席和下设情报交换同行审议小组副组长。继续推进与国际组织和地区性税收组织合作。派员参加OECD税收领域13项专业会议、国际税收对话机制(ITD)第三届全球大会、SGATAR第39届年会和第5次联合培训及第11次工作级别会议、亚洲税收论坛第6届会议、美洲税收管理中心第43届年会和第4届利兹堡会议等国际会议;派员参加OECD税收领域2个多边培训,与OECD合作在我国举办5期培训班和3次立法推动咨询活动,首次邀请印度、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5国的学员来我国参加转让定价高级研讨班;邀请OECD专家介绍发达国家经验,为制定或调整我国有关税收政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圆满完成UNDP项目各项任务;继续加强与IMF的合作,先后两次组织技术援助活动。参加组织境外长期培训和实习工作,向英国税务局派出第三批实习人员。总局国际司领导当选联合国税收专家委员会副主席,我国在国际上的税收话语权和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八)外事管理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加强计划管理,控制出访数量,严格经费审核,实现了外事经费、出访项目、出访人数均压缩在20%以上的目标。20xx年,总局机关、国税系统外事出访71项,出访540人次,国税系统随地方政府组团出访约350人次;接待来访团组25项100人次,接待临时来总局机关拜访人员约250人次。继续与日本、韩国、荷兰等国执行互访协议。利用国际税收对话机制高层会议在北京举办的机会,与美国、加拿大、英国、俄罗斯、丹麦、蒙古、印尼等国税务高层举行双边会晤,加强与上述国家间税务当局的沟通与合作。通过日本国际协力机构援助项目、中国-荷兰双边税务合作项目、中韩税务交流项目及中日税务双边交流项目,分别在日本、荷兰、韩国以及国内的广西、宁夏、无锡举办了纳税服务、大企业税务管理和国际税务管理培训班。在澳大利亚举办了纳税服务与大企业税务管理高级税务培训班。通过开展上述培训活动,提升了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税收服务和管理水平。

  同志们,去年的工作成绩,是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关心重视和广大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支持配合下取得的,也凝聚着国际税务战线广大干部的无数心血和艰辛努力,是同志们尽职尽责、勤奋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向辛勤工作在国际税收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国际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地区对国际税收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国际税收管理体制和机制还不够健全,未能有效实施国际税收专业化管理。二是国际税收管理还不够扎实,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流失时有发生。三是“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还较薄弱,许多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国际税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反避税等专业人才较为匮乏,个别地方人才流失现象比较突出。五是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的渠道不够通畅。六是国际交流合作和境外考察与培训效果需要进一步增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的工作思路20xx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形势最为复杂的一年,税收工作也面临许多复杂困难和不确定因素。为应对后金融危机的影响,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去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在税收工作座谈会上,对新时期税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要求,对20xx年税收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今年4月16日,肖捷局长主持局长办公会议,专门听取国际税务司的工作汇报。总局办公会议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税源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国际税收事务大量增加。认真做好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对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促进扩大对外开放和国际经济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对近年来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包括基础制度不断完善,专业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涉外税收显著增加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抓好反避税工作等为重点,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会议还对做好国际税收管理各项工作,加强和充实反避税工作力量等提出了要求。这是总局党组在新的形势下,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大局出发,对国际税收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级税务机关尤其是国际税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把认识统一到总

  局党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应当看到,总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明确要求,既加重了国际税务管理部门的工作责任,又为国际税收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总局对国际税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契机,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把国际税收各项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提高对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

  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是服务我国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需要。国际税收管理是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我国对外开放30多年来,前期以引进外资为主,与此相适应,国际税收工作以外资企业为主要对象实施管理和服务。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对外开放已进入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要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起来,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在这一大的背景下,随着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的统一,税源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各国对跨境税源的争夺更加激烈,国际税收事务大量增加,必然对国际税收管理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这就需要各级税务机关服从和服务于我国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大局需要,按照总局办公会议提出的要求,尽快转变国际税收工作的理念,调整目标和任务,完善和落实吸引外商投资的税收政策,进一步强化“走出去”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国际税收各项工作,把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

  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需要。国际税收工作是税收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不仅同样要履行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而且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还肩负着防范和打击跨境逃避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重任。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场潜力巨大,对外开放进程加快,外商来我国投资的信心增强,我国进出口数量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持续位居全球前列;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企业和个人境外投资经营的领域增加,规模扩大,“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国际税收管理工作任务进一步加重,难度也进一步加大。主要表现为跨境税源的覆盖面更加宽泛,无

  论是非居民来源于我国境内投资所得还是我国居民来源于境外投资所得的数量和规模都在增多;同时,防范境内外跨国公司逃避税、延迟纳税的任务更加艰巨。近年来反避税案件和查补税款的增加足以证明,反避税工作面临艰巨的任务;各地非居民税收管理、协定执行和情报交换的案例表明,非居民企业签订虚假合同规避我国纳税义务,在低税地或避税地设立导管公司逃避我国税收管辖权,设立不合理商业目的公司套取我国税收协定税收优惠等种种行为有增无减。此外,我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在境外设立的离岸公司即受控外国公司的利润不及时汇回我国申报纳税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都需要我们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加大防范逃避税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以堵塞税收收入流失,切实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是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需要。专业化是伴随社会化大生产带来的科技迅速发展、分工日益严密、资源高度集中、管理更加集约所形成的现代管理方式。把现代管理理念与税收工作特点相结合,实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既是新时期对税收管理理念的创新和发展,更是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需要。肖捷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大力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内涵就是“科学分类、探索规律、整合资源、集约管理”。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重点是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国际税收管理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首先,国际税收管理依据的法律不仅是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等国内税法,还必须依据税收协定、税收情报交换协议等国际税法和公认的国际惯例;其次,国际税收管理的对象是跨境纳税人的跨境所得,税源流动性和隐蔽性较强,容易避税;第三,国际税收管理还涉及国家及地区之间的税收协调和征管协助。因此,健全国际税收管理机构,规范国际税收岗责体系,完善国际税收工作机制,配备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是落实国际税收工作专业化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实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是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需要。纳税服务是世界税收发展的时代主题,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共同构成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税务部门最重要的职责,就是通过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税收征管等措施,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促使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与各级国际税务部门打交道的纳税人,主要是外国企业和“走出去”的大型跨国公司,他们的纳税意识较强,对税收政策和

  管理规定的确定性十分关心,也注重办税效率和成本。为他们提供更加及时、更具针对性的纳税服务,不仅是落实我国纳税服务总体要求的需要,更是展示我国税务部门良好国际形象的重要载体。各级国际税务管理部门要切实改变重税收征管轻纳税服务的现象,主动做好非居民纳税人和“走出去”企业及个人的税收服务工作,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降低税法遵从成本,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在促进我国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对外开放战略中,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积极作用。

  (二)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根据总局党组对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4月16日总局局长办公会议提出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围绕一条主线,完善四项机制,强化三个保障,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围绕一条主线,就是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必然带来税源的国际化和税制安排的国际化,给国际税收管理带来新的挑战。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维护我国税收权益,已经成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当务之急。跨境税源既包括非居民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收入或所得,也包括我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在境外取得的收入或所得。加强跨境税源管理,是我国税务部门履行税收管辖权的职责所在,是维护我国税收主权和跨境纳税人合法税收权益的重要手段。各级税务机关只有紧紧围绕这条主线开展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摒弃传统理念,拓宽工作视野,才能正确理解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实质,摆正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位,使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完善四项机制,就是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非居民税收管理机制、“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机制、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是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重点,要坚持“防查并举”的原则,建立“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的统一规范的反避税防控体系,防止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通过各种避税手段侵蚀税基。要实行反避税工作统一规范管理,保持不同地区之间、同一行业不同企业之间以及不同国家企业之间调查调整力度的一致。通过强化关联申报、同期资料管理和跟踪管理,开展单边和双边预约定价,加大反避税调查和

  11联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主动提高利润水平,增强企业经营的确定性,带动行业整体利润水平的提高,切实防范各种跨境避税行为,不断提高我国反避税工作水平。完善非居民税收管理机制,就是遵从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对取得我国境内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和个人加强税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非居民是在我国境内负有纳税义务的外国企业和个人,其税源流动性和隐蔽性较强,不及时监控,税款就容易流失境外且难以挽回。要通过规范完善非居民企业和个人的税源监控、纳税申报、日常检查、协定执行、纳税服务等办法,掌握非居民税源分布规律,识别并及时控制非居民税收风险,正确落实税收协定待遇,防范税收协定滥用,确保协定执行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堵塞非居民税收收入流失。完善“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机制,是服务我国“走出去”战略在税收方面的重要配套措施,也是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完善国际税收法律和有关政策扶持措施,充分利用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平台,帮助“走出去”企业和个人了解投资国的税收制度并解决境外发生的税务纠纷,为他们提供更加及时更具针对性的税收服务,以维护其境外合法税收权益。同时要遵从居民税收管辖权,防范“走出去”企业和个人逃避税务监管的风险。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强化税源管理,全面掌握我国“走出去”企业和个人在境外投资经营活动的详细信息,确保其及时准确地依法履行国内纳税义务。

  完善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机制,主要是通过税收情报交换和税款征收协助等手段,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双方的征管资源,以防止国际逃避税,提高对纳税人跨境交易的税收征管水平。要通过建立健全我国税收情报交换网络,稳步做好专项、自动和自发情报交换工作,逐步开展授权代表访问、同期税务检查、行业情报交换和税款征收协助,为加强跨境税源管理提供充分有效的信息保障。强化三个保障,就是强化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保障、国际税收信息保障和国际税收专业人才保障。

  国际税收法律制度是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主要包括以税收协定、税收情报交换协议等为主要内容的国际税法,和涉及跨境税源政策与管理内容的国内税法及相关制度。强化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保障,就是要通过完善和落实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加大税收协定谈签和执行力度,使得国际税收工作有法可依、执法有据,实现国际税收工作的法律化和制度化。

  12掌握和利用国际税收信息,是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的重要支撑。强化国际税收信息保障,就是要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加强部门合作和国际税收征管协助、采集纳税人财务数据,拓宽信息获取渠道,为国际税收管理提供基础信息,并遵循总局CTAIS和金税三期建设统一要求,规范和完善业务需求,形成日常管理和决策分析功能齐备的国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国际税收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际税收专业化人才队伍,是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必不可少的保障。“事在人为”。没有人才保障,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目标就无法实现。要通过规范职责、健全机构、建立国际税收人才库、配备必要数量和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的国际税收专业人才,激发和保护他们干事敬业的热情和积极性,为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保障。三、真抓实干,做好20xx年国际税收工作

  20xx年的国际税收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和总局局长办公会议的要求,结合今后一个时期国际税收工作的总体思路,完善法律制度,强化专业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国际协作,严格外事管理,实施信息管税,注重人才培养,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按照上述要求,今年应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国际税收法律制度。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适应对外开放新格局的要求,研究完善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体系。今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协定谈签与修订工作,加大与我国企业境外投资较多国家税收协定谈签力度,继续关注与早期所签协定国家间经贸往来及投资情况,对已签协定有选择地进行修订,重点修订易被滥用的协定及相关条款。要加快情报交换协议谈签进程,今年与根西、泽西、马恩岛、开曼、百慕大等离岸金融中心谈签情报交换协议,逐步更新已有税收协定情报交换条款,特别是更新我国与低税、避税地协定情报交换条款。要积极参与税收征管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工作,增补反避税条款,扩充反避税立法范围,研究制定《特别纳税调整工作制度》,明确各级税务机关在反避税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工作流程和相应职责;制定并对外公布《20xx年中国预约定价安排报告》,介绍中国预约定价制度、单边和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申请及签署情况,增强预约定价工作的透明度;研究制定《反避税案件专家小组会审制度暂行办法》,试行反避税案件专家会审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非居民税收政策

  13和管理规范,加快与相关法律相配套的税收政策的调研和出台进程,研究制定国际运输税收管理办法、非居民税收协同管理办法、机构场所所得归属管理办法等制度。要研究制定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指导意见。

  (二)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一是强化反避税工作的统一规范管理,坚持防查并举,加强对各类型企业的反避税监控。二是加强对企业关联申报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和审核,为筛选避税嫌疑企业和进行可比性分析提供基础信息。三是强化同期资料管理。要把提高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同期资料的认同,作为今明两年强化同期资料管理的核心工作,今年将组织抽查,了解各地同期资料准备和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四是推进双边磋商进程。对目前全国受理的39件双边磋商案件,从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成本节约、选址节约、营销型无形资产的定价等方面,进一步与对方加强磋商,力争取得好的效果。五是加大反避税调查和联查力度。以加强行业联查和集团跨区域联查为着力点,实现案件调查的全国联动,避免出现同一行业或者同一集团不同子公司之间调整力度的区域性差异。继续做好轮胎制造、饭店连锁企业的调查和结案工作;重点做好关联股权转让、制药、房地产、汽车行业的转让定价调查;开展对外投资企业的调查,强化转让定价和受控外国企业管理。六是开拓反避税新领域,积极开展对成本分摊、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和一般反避税等新业务领域的尝试和探索,对于较为典型的案件,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抽调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的人员,共同参与案件的审核过程。七是试行反避税案件专家小组会审制度,继续坚持所有反避税案件必须在立案和结案两个环节通过案件监控管理系统逐级层报总局审核。各省市要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建立专家小组会审制度,统一评估审核本地案件的立案、调查、结案各环节,如判断企业立案的可行性、企业避税疑点的确定、拟定调查调整方案等。各省市层报总局审核的结案案件必须经过本地专家小组会审,对于全国范围内的行业联查、大型集团跨地区调查等重大案件,由总局抽调全国反避税专家,进行集体会审。(三)加大非居民税收管理力度。要进一步规范非居民税收管理职责,各级税务机关都应建立健全非居民税收管理岗位,推动非居民税收管理专业化机制的建立。要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为重点,落实今年初下发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面,抓好对非居民常规纳税人的税基管理;以强化税源监控和加大

  14违章处罚力度为重点,落实《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各项要求,防范非居民企业和个人虚构境外劳务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加强境外演出团体、中外合作办学、国际运输的税收管理;以防范间接转让、低价转让逃避税为重点,落实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受理境外投资方报送的资料并层报总局审核;以归属应税所得和提高据实申报面为重点,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防范滥用核定征收方式少缴或漏缴税款现象。要依托并充分利用居民企业税收日常管理成果,全面掌握居民企业对外支付信息和非居民税源,落实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和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非居民取得我国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的企业所得税管理,特别要防范上市公司不依法扣缴非居民企业股息所得税现象,同时要及时为付汇单位和个人出具对外支付税务证明。非居民税收检查已纳入今年总局专项检查的指令性项目,各地要研究分析非居民税源的分布规律和风险,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精心抓好今年的非居民税收专项检查,遏止非居民税收收入流失。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今年下半年总局将组织抽查非居民税收政策与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防范有税不知道收和故意少收甚至不收的现象。

  (四)做好税收协定执行工作。要以防范税收协定滥用为重点,提高协定执行水平。针对税收协定执行需求增多的新形势,要把税收协定执行工作与执行国际条约、体现国家执法形象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提高对税收协定执行工作的认识;要及时了解研究协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及财产转让收益等易被滥用的条款规定的解释工作,提升税收协定执行工作质量。要抓好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并细化税收协定执行程序。今年下半年总局将组织开展《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协定待遇审批、各地内部工作流程及岗责体系的建立情况;开展对协定待遇落实情况的汇总及评估,重点为存在滥用及易被滥用的税收协定及相关条款,分析并防范执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五)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协作。要继续履行好税收协定所规定的义务,做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集中力量核查重要案件,特别是要发挥征管协作在防止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税收协定滥用、不合理列支成本费用等逃避税收方面的作用,逐步缩小纳税人跨境逃避税空间。要

  15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开展有一定深度的情报交换工作,继续做好外来情报核查、对外提出情报请求、对外提供自动和自发情报工作,特别是对荷兰的自发情报工作。今年要为有效执行与巴哈马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情报交换协议做准备。要配合近期出台的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管理和税收协定执行管理措施,核查涉及核实境外居民身份、境外经济实质等内容的重点案件。

  (六)做好“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近年来总局明确提出,要加强对“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针对这方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如许多基础信息尚未掌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管理措施还没有完全跟上,近期总局还将发文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加强“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涉及税务机关内部多个部门,总局已明确该项工作由国际税务司牵头。各级国际税务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与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现行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有关工作。要落实好促进企业“走出去”的各项税收政策,进一步研究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的确认和征税、境外税收的抵免、境外投资或贸易出口退税等方面的政策。要以税收协定为依托,为境外投资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税收服务,保证我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在境外应享受到的协定各项优惠待遇得以及时落实,充分运用国际税收协商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境外税务纠纷,避免我国企业和个人在境外受到不公正待遇。要调查了解企业的困难和涉税诉求,加强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要掌握所管辖企业境外投资经营、境外取得所得和纳税等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特点、发展变化趋势以及税收风险,研究完善税收征管措施,探索有效服务方法,把“走出去”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七)加强外事管理与国际交流合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规定,并会同人事、监察、财务等部门,加强对各地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最近,总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新修订的《国家税务总局外事管理规定》,即将下发,各地要认真贯彻,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外事管理工作。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下半年总局将对国税系统外事出访任务较重的省份外事出访审批工作进行交叉检查,如有越权审批,不按规定审批,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继续深入开展国际间的税务合作,积极参加OECD、联合国等国际会议,争取广泛的国际

  16资金和专家援助,为我国培养更多的税务人才,进一步做好出国培训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要做好台港澳涉税事务协调管理工作。总局于今年初在国际税务司加挂了港澳台办公室牌子,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这方面工作,切实保护台港澳纳税人的合法税收权益。(八)进一步实施信息管税。要强化反避税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已有信息的整合利用,提高信息利用效率。要进一步完善CTAIS关联申报模块,力争实现全国汇缴数据的共享;争取商务、统计、海关、外管、国资委等政府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信息来源,弥补税务系统信息的不足;进一步应用BVD数据库和标准普尔数据库,推广使用全球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要提升非居民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优化部分省市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管理软件并在全国推广应用;完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软件;规范基于CTAIS系统平台的非居民管理业务需求,实现从CTAIS系统及时提取与非居民管理有关的数据,并即时统计各类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缴税额、实缴税额以及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等情况。推进税收协定执行及情报交换的信息化建设。选择个别地方为试点,尽快将协定执行工作纳入信息化体系,将协定审批、备案等环节工作逐步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以便统计和掌握执行情况。要在地方试点成果基础上,进一步与信息管理部门沟通和配合,提高情报传输和自动情报工作效率。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管理、“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协定执行和征管协作信息交换平台。

  (九)做好国际税收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十二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十分重要的时期,也是税收事业发展十分关键的时期,总局将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税收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总局的统一要求,国际税务司也将制定国际税收发展“十二五”规划,这对国际税务部门服务税收工作大局、理清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国际税务司按照总局的要求,结合国际税收工作实际,草拟了国际税收发展“十二五”规划,提交这次会议讨论,听取大家意见。请同志们积极建言献策,畅所欲言,充分论证,以使规划具有更强的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也使其在具体实施中更加符合基层实际,更具可操作性。(十)加强国际税收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把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必须抓好国际税务管理部门的1自身建设,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完善和落实好内控机制,强化廉政意识,防范执法风险,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管理专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高素质的国际税收人才队伍。要注重培养和充实国际税收专业人才,认真落实总局办公会议的要求,结合制定“十二五”税收发展规划,形成未来五年中长期国际税收专业人才培养和充实意见。要建立国际税收人才库,把参加过国际税收业务培训的人员,安排并稳定在国际税收管理岗位。近期总局将研究充实反避税专职人员意见,分层次、分阶段在全国建立一支500人左右的反避税专职队伍,为实现反避税工作的专业化管理提供人才保障。要进一步提高专业人员业务水平。总局将组织编写《反避税操作实务》、《反避税案例集》、《非居民税收案例集》、《情报交换业务流程》、《税收协定条文解释》和《反避税政策问答》等实用操作手册,作为培训教材。要建立分层次培训机制,有针对性地提高对反避税、非居民税收和税收协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专业人员的业务技能。除派员参加总局举办的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税收协定和情报交换等专业培训班外,各地要抓好自身培训,确保每一专业人员一年至少参加一次专业培训。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避税人员培训,包括“六员培训”、汽车行业转让定价培训、OECD多边培训、BVD数据库和标准普尔数据库应用培训等。要注重抓好岗位练兵,在本职岗位上提高业务技能。

  同志们,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的任务艰巨而光荣,各级国际税务管理部门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高国际税收管理水平,为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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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全国税务会议精神

  

  税务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随着人类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拥有“百万大军”的税务系统担负的组织收入和宏观调控职能作用更加重要,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税务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税务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同志们:

  上午好。

  刚才,钱局长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重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等方面,对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动员部署。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钱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贯彻钱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顺利实施讲点具体意见。

  一、国务院《条例》及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主要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20xx年1月17日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4月5日以国务院第492号令公布的,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5章38条,包括:总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及附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纲领性文件。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条例》,20xx年9月下旬,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力量,研究起草了5个配套文件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xx】35号)文件下发:一是《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公开和监督方式,公布了总局网站网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便于公众查阅信息公开资料或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是《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了总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业概况等19大类内容,并细化到二级子目录。

  三是《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规定了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公众提出申请的方式、程序、需要填写的申请文书、税务部门办理流程和答复时限及要求。

  四是《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定了保密审查的范围及审查重点、程序等。

  五是《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规定了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内容和方式、实施程序和要求。《条例》和上述文件,是税务系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依据,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

  二、贯彻《条例》及总局有关文件需要把握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按照《条例》规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类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条例》的规定,我们在《公开目录》中确立了19大项应公开的内容和详细的子项,基本上涵盖了税务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主要包括:

  (1)领导简介: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简历等情况;(2)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机构设置情况;(3)主要职能:国家税务总局主要工作职能;(4)行业概况:全国税务系统基本情况介绍;(5)工作计划:税收工作短期计划和长期规划;(6)工作动态:领导讲话、税收工作动态;(7)税收政策法规:各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8)税收征管制度: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9)办税指南: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相关规定。对涉

  及各省级税务机关具体办税事项的,设置了与各省级税务机关网站的链接,方便纳税人查询;(10)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事项;(11)非许可审批:非许可审批有关规定和事项;(12)税务稽查情况:稽查工作规范、稽查工作部署、重大涉税案件公告;(13)税收收入数据:历年税收收入总数、分地区税收收入数据;(14)税务队伍建设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15)人事管理事项: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务员招录等;(16)注册税务师管理事项:注册税务师行政管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注册税务师考试考务通知、各科考试大纲及转发人事部考试结果公示、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及年检等公告事项;(17)重大项目执行:金税工程等重大项目执行情况;(18)政府采购:公开国家税务总局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19)其他工作:其他应予公开的事项和情况。

  2、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一般需求,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称信息公开权利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除依据《条例》、《保密审查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以外,国家税务总局均应依申请予以提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主动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

  1、主动公开

  (1)程序。主要包括:提出拟公开信息、审核、保密审查、签发、发布几个环节:

  一是提出拟公开信息:总局相关处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出拟公开信息意见及信息内容;二是审核:拟公开信息,经司局、主管局领导审批;三是保密审查:总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四是签发:一般信息由信息公开办公室直接发布,重大信息须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后发布;五是发布: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程序发布。

  (2)时限。对于确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税务系统人事任免信息应于任命宣布之日起公开,税收政策、征管办法调整涉及到软件修改、调整的,一般应修改、调整后公布。

  2、依申请公开

  (1)程序。

  申请。申请方式主要包括: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②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信息公开办公室应将其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开,同时在网站上设置并开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方便信息公开权利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受理。信息公开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各种申请都要认真受理。要注意区分信息公开申请与纳税咨询、举报投诉、群众信访,严格按相关

  职责受理。

  办理。对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批转总局相关职能部门或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内容,相关司局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或在批转件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经由司局负责人审签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答复;相关司局或信息公开办公室认为公开信息事项较为重大,可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须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审批。属于相关税务局提供的信息,由承办的省税务局在12个工作日内或在总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的时限内,经相关省税务局负责人审签后报总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答复;也可由总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委托该省税务局予以答复。

  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依据;(3)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职能范围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5)属于部分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和依据,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2)时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

  1、设置必要的场所。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需要和实际,设置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和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办税服务厅的建设,积极利用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多

  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网站。要切实加强税务网站建设,要按照《公开目录》的项目细化条目,及时更新和充实栏目内容,丰富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

  3、总局公报。要办好总局公报,及时将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资讯向社会发布。

  4、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税收热点和难点问题。

  5、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四)保密审查

  1、保密审查的内容、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的范围,并对以下内容重点进行保密审查:

  (1)国家税收工作重大决策事项;(2)以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制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局内各单位领导在全国性会议、专题会议、研讨会、座谈会、国际性会议等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言录音整理的文字材料;(4)月度、季度、年度等税收收入数据,税源、征管、稽查、财务、机构人员、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统计数据;(5)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情况;(6)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7)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征管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和方案;(8)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

  2、保密审查的依据。保密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经济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法律和文件要求,主要从七方面进行保密审查:

  (1)是否属于密级(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内容,保密期限是否期满;

  (2)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决定的事项;(3)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直接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4)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严重干扰政府和税务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5)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造成社会和经济秩序混乱;(6)是否涉及个人、法人或有关组织的隐私和商业秘密;(7)是否存在不宜公开的其他情形。

  3、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后,经司局领导审签,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承办司局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保密委员会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上级保密部门确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各级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公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有关责任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举报。有关责任部门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1)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2)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3)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4)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5)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6)违反《条例》的其他行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做好《条例》实施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同志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厅,日常工作由办公厅新闻宣传中心负责。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总局和当地政府的要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级税务机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税务机关办公室。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同志要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税务系统上下级之间、内部各部门之间、国地税局之间以及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提供必要的人、财、物力保障。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为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机关年度预算,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三)要进一步梳理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各级税务机关要抓紧清理《条例》实施前产生的信息,确认能否公开;对《条例》实施后产生的信息,要进行能否公开的前置性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准确性审查。

  (四)加强培训。此次会议是以会代训。按照总局领导的要求,《条例》实施一段时间后,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再组织专题培训。各级税务机关也要将《条例》和有关文件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抓好组织实施。

  谢谢大家!税务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税务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总结交流近几年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研究部署金税工程三期建设,进一步加强税收科学管理。

  温家宝对税收工作十分关心,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作了重要批示,指出:

  上半年全国税收任务完成很好,谨向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感谢。税收关系国家发展和群众利益,税务工作责任重大。要深化改革,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要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征管、依法治税;要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税收科学管理水平;要加强税收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温家宝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上半年税收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了税收工作的重要地位,对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包括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对我们的极大鼓舞和鞭策。全国税务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就税收管理信息化工作

  讲四个问题。

  一、近几年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

  伴随信息技术和税收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从简单地使用计算机到广泛深入地应用信息技术,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近几年来,全国税务系统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特别是强化科学管理的要求,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即金税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

  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大一体化建设管理和组织协调力度,完善了

  信息化建设的决策机制和工作机制。

  制定了税收分类代码、数据管理、网络安全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统一建设和管理

  。积极推进信息数据向市(地)局、省局乃至总局的集中处理,切实改进税收管理方式。去年,国务院审议批准了金税

  工程三期立项,总局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编了实施方案,细化了建设目标、内容、步骤以及各级税务机关的职责。在实践中,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化了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应用信息技术加强税收管理的意识,这对于更好地落实一体化要求,加快推进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应用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成功实施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覆盖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有效运行。以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为突破口,将纳税申报审核与发票交叉稽核统一起来,加强票表审核比对,实现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与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之间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控税”的作用。同时,逐步实现对

  海关完税凭证、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发票

  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稽核比对。

  积极开展总局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定版、试点、推广工作,并不断进行优化升级

  。截至今年上半年,分别有18个和13个省国税局推广应用了

  总局综合征管信息系统2.0版和1.1版。

  部分省税务局特别是一些地税局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应用了自行开发的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完善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与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加强出口退税审核。推进了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整合。一些地区还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了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根据信息化总体规划进行应用系统建设。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依托信息化手段

  加强对高收入者的档案管理,推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逐步推行

  税控器具,加强税控加油机的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的商业零售业、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开始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并利用

  税控器具

  采集的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加强审核计税。

  实行个体工商户税收计算机定额管理,提高了定额管理的科学性。

  一些地方开发应用发票查询系统,推行有奖发票,加强发票管理。在部分地区

  试点推行税收执法

  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计算机考核,提高了税收执法监督和监察的效能。税收统计与分析软件在加强税收会计核算、提高税收分析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试点、推广应用和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工作有序展开

  。在总结

  公文处理系统应用实践的基础上,推进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开发工作。视频会议系统开通运行。

  (三)信息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实行纳税人信息资料

  “一户式

  ”储存管理,方便查询分析,拓展信息应用。部分数据实行总局和省级集中后,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和挖掘利用,定期编发数据处理和分析报告,辅助领导决策,指导基层征管工作。利用各种数据开展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等工作,查找征管薄弱环节,促进税源管理。

  积极推行

  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

  多种申报方式,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多种缴款方式,提高办税效率。有些地方探索实现税库银联网,推行申报缴款同步模式,取得较好效果。

  加强国、地税局之间的信息交换,定期交换纳税人户籍管理、相关税种收入和税务稽查等方面的信息。

  推进与有关部门的信息联通,加强

  税务登记和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实现了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联网。开展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与共享试点工作。加强

  税务网站建设,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办税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纳税咨询辅导水平。

  (四)信息化基础建设快速发展。

  在扩大网络覆盖面的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实行网络改造和扩容,提高运行效率。国税系统四级广域网运行顺畅,截至20xx年底联通节点10990个,投入运行的局域网8692个,上网运行的工作站319598个。各省地税局已全部与总局联网,部分省地税局开通运行了广域网,截至20xx年底联通节点13833个,投入运行的局域网9552个,上网运行的工作站219852个。

  加强信息化建设经费管理,规范了信息化建设集中采购工作。

  各种硬件配备基本满足工作要求,目前共有小型机1871台,PC服务器30872台,PC机704709台。加强了机房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完善制度,强化责任,采取防火墙、数据备份等措施,加强了信息系统安全

  管理。经过多年的引进和培养,信息化人才队伍规模逐步扩大。目前,全国税务系统从事计算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职人员24583人,其中,高中级技术人员398人。税务干部计算机应用技能不断提高,有几十万人通过了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一批税务干部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增长了信息应用和管理的才干。

  这些年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工作水平的提高。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创新管理制度,提高了管理效能。

  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的推广,加强了对各税种的管理,强化了税源控管,优化了纳税服务,提高了税收征收率。依靠现代科技手段,规范税收执法,减少了执法随意性,强化了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税务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大大减少,促进了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实践证明,信息化不仅是加强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税收征管工作水平的提高,保证了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稳定较快增长。2003年、20xx年、20xx年税收收入先后突破20000亿元、25000亿元、30000亿元,税收增收额2003年超过3400亿元,20xx年、20xx年连续超过5000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入库税款19332亿元,同比增长22.3%,增收3522亿元。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关心、支持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同志以及全体税务干部职工,特别是在信息化建设一线工作的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化建设的一体化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总局提出的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和管理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还不到位。有些地方和同志对信息系统的优势在于整体性的认识还不足,全国“一盘棋”的意识不强。二是历史形成的一些信息系统分割、信息资源不共享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虽然近年来实施信息资

  源整合工作初见成效,但

  还存在一些应用系统兼容性差,信息共享度不高,数据重复报送和录入,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整合工作仍需继续推进。

  三是信息管理和应用亟待加强。信息来源渠道不多,存在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数据管理工作水平还不够高,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数据标准、采集、储存、清理、维护等工作需要规范。信息资源增值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上级机关通过数据分析指导基层工作以及基层利用数据开展税收管理与服务的能力需要提高。四是信息化发展不平衡。由于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能力、经费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地区之间,国、地税局之间,税务系统与外部门及纳税人之间的信息化

  发展不平衡,加大了整体推进的难度,影响了信息系统整体效能的发挥。

  五是安全管理有待加强。应对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信息系统漏洞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完善,有些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税务机关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隐患,有的税务干部安全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六是税务干部队伍素质不适应信息化建设需要。一些干部的信息化应用技能有待提高,信息技术队伍的研究开发、组织协调、运行维护等方面能力需要增强,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人才比较缺乏。

  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要求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进入21世纪,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更加深刻。大力推进信息化,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了未来15年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行动。国务院召开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温家宝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加快电子

  政务建设,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公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条件”,为政府信息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最近温家宝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批示,又明确提出了“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税收科学管理水平”的要求。国务院审议批准了金税工程三期立项,为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这些都对税务系统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金税工程三期项目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根据上述形势,加强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加快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信息应用,创新管理方式,为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托,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

  贯彻上述总体要求,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明确总体目标

  。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税收管理方式,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税收工作水平。要通过实施金税工程三期项目,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征收率,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优化纳税服务,使纳税人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涉税事项;降低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提高税收效率;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改革

  内部行政管理,推动建立

  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管理高效、服务优良、公正廉洁的税务行政管理体制

  ;促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使税务形象日益改善。

  (二)把握建设内容。

  金税工程三期就是要

  建立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计算机网络,总局和省一级税务局集中处理信息,覆盖所有税种、税收工作重要环节、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包括征收管理、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简而言之,就是

  “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

  个系统”。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启动、开发和试点阶段,计划用两年半左右时间;第二阶段为全面推广阶段,计划用一年半左右时间;第三阶段为完善和验收阶段,计划用半年左右时间。

  (三)坚持一体化要求。

  遵循信息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坚定不移地走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一体化之路,是我们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得出的重要结论。

  各自为政、分散建设、重复开发,必然导致应用系统功能交叉、兼容性差、信息不共享和资源浪费等问题,最终与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背道而驰。要推进管理一体化,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统一组织和集中领导,统筹兼顾,科学决策,整体规划。要推进业务一体化,对税收业务进行优化,建立统一规范的业务流程。要推进技术一体化,统一相关数据口径、技术标准,建立规范的技术基础平台。

  要

  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实现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整体协调推进,节约建设投资,实现信息共享,提升信息系统的功能和效益,更好地发挥促进税收工作的作用。

  (四)遵循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是多年来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必须坚决贯彻落实。

  统筹规划,统一标准。

  要在总局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统一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技术基础平台,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按照一体化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积极予以实施。既要搞好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覆盖面广、功能齐全,又要加强对现有信息资源整合工作的统筹规划,做到完善功能、强化应用、提高效益。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要按照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建设目标,立足现实,根据税收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区分轻重缓急,把握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加以推进,通过重点项目的突破带动三期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要按照三期建设的时限、内容、质量等方面要求,将项目分解为若干阶段性的任务,精心组织,分步实施,逐一落实。

  整合资源,讲求实效。

  要在现有设备及应用系统的基础上,根据税收管理的要求,对各个应用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增强兼容性,做到信息联通,实现数据一次性采集后各应用系统共享,提高现有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同时要根据税收工作发展的需要,在整合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完善和提升,逐步实现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按照税收管理业务需求的变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把资源整合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搞信息化建设不能为了作摆设,要开动脑筋,挖掘信息资源潜力,提高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促进作用。

  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要运用先进的方法,加强对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管理,对网络建设、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等实行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要

  加强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健全运行维护体系,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信息系统功能的充分发挥。要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五)理顺几个关系。

  金税工程三期项目涉及面广,建设内容多,工作任务重。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为三期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证。

  统分关系。

  要明确总局和省税务局在三期建设中的职责,充分发挥两方面的积极性,上下协同,共同推进。总局主要负责制定统一规划、规范数据标准、配备相关重要设备、开发重要应用软件、组织工程实施等工作,各地要积极参与,向总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群策群力。各地也可在一体化的前提下,根据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发一些辅助性的数据分析应用软件,切实提高信息资源增值利用水平,总局要详细掌握各地的开发情况,进行协调指导,整合完善功能,对成熟的应用软件加以推广。

  业务与技术的关系。

  业务推动技术发展,技术促进业务变革。业务和技术的有机统一,是信息系统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不是单纯的信息技术应用,而是融技术应用和税收业务发展于一体的系统建设。信息技术的应用要为税收业务服务,反过来,税收业务也要与技术发展相协调,避免业务和技术“两张皮”。要根据税

  收业务工作的变化,完善应用系统的功能,防止因信息化建设滞后于业务需求而影响税收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动税收业务整合、优化,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的作用,最终实现业务和技术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处理好软件开发、硬件配备与应用之间的关系,加大应用力度,讲求实际效果,避免重建设、轻应用。

  内外关系。

  要处理好税务部门组织实施与外部提供专业服务的关系。税务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承担信息系统建设、应用、管理的责任,做好业务需求和技术方案的设计、编制工作,对技术开发提出具体要求,积极参与系统开发工作,加大知识转移力度,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建设。同时要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与专业公司合作,由它们提供应用系统开发与技术支持、咨询、服务。还要注重听取专家的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要处理好税务部门信息化与外部门信息化的关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量利用外部信息,促进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提高税源监管水平。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办税效率,方便纳税人,并在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时注意尽可能减轻

  纳税人的负担。

  新旧关系。

  信息化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金税工程三期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处于承前启后的地位,一方面它

  是在过去多年工作基础上进行的,与以前的信息化建设有着内在的关联,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另一方面它又是以后信息化建设的基础。金税工程三期建设既包括用好现有资源,也包括新建项目。要推进现有系统的信息资源整合,能够利用的要充分利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进行改造,填平补齐,进一步拓展功能,提升效率,在此基础上建设一些新的项目。信息化建设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防止急于求成。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合理地设计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人机关系。

  要高度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同时要防止片面强调计算机而忽视人的管理作用,认为配了计算机就自然加强了管理,或者认为信息化手段不足就不能实施管理,从而不注重发挥税务干部的管理作用。信息技术是管理的手段,要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人。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人机结合。要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做好信息采集、储存、清理

  和应用工作,这样才能发挥计算机的作用。要从实际出发配置信息化手段,对业务流程中人工操作较为便捷有效的环节不一定都用计算机管理,避免简单地用信息化手段模拟现行业务,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管理要求明确以后,即使信息技术手段暂时跟不上,也必须及时运用人工方式开展工作,把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任务就是要搞好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立项要求,认真落实总局制定的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地做好三期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抓紧做好标准体系和应用平台建设。

  统一的标准是实现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基础,也是落实一体化要求的重要保证。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建设,首先必须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具体包括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技术支撑标准、应用标准、数据标准、管理标准、安全标准等。各项标准由总局统一制定,各地要严格执行。要加快制定信息化标准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结构,开展标准体系的验证和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的运行维护机制,保证其持续改进和优化。要实行标准执行的检查制度,确保标准体系的贯彻执行。加强两级应用平台建设。根据数据两级处理的要求,总局将在北京和广东南海建设两个数据处理中心,其中,北京数据处理中心承担在总局运行的信息系统的处理任务,南海数据处理中心承担总局和各省税务局的数据和应用灾备任务。各省国、地税局要负责本省应用平台的改造和建设。各省要严格按照总局的要求加强应用平台建设,设备配备为现在省级集中的设备加上将来金税工程三期新增的设备,用房一般应在现有办公用房内安排解决。加强广域网建设。金税工程三期广域网是一个覆盖从总局到省、市、县国、地税局的综合性通信平台。加快各省国、地税局到总局以及南海数据处理中心的网络建设。现有总局到省局的网络在金税工程三期中作为涉密网使用。各省国、地税局要结合推行信息数据省级集中工作,在现有网络基础上拓展、升级,配合总局搞好省以下网络建设。

  (二)突出抓好征收管理系统建设。

  税收征收管理系统既包括征收、管理、稽查、处罚、执行、救济等事务处理功能,也包括查询、分析、监控、考核等决策支持功能以及与纳税人交互和与外部门交换信息等功能,是金税工程三期的核心应用系统。该系统将以总局现有

  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为基础,充分吸收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以及一些省自行开发的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的功能,在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的基础上,通过整合、优化、拓展、提升后形成,实现迭代升级,供国、地税局统一使用。要加快征收管理系统业务需求的编写,积极推进系统软件的开发工作。业务需求的编写要充分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在现有征管业务和应用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做到有利管理,优化服务,简化程序,降低成本,为建设高质量的应用系统奠定基础。要对税收政策、纳税人及税务机构情况、技术发展等各种因素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并充分考虑纳税人端相应的业务需求。要对国、地税局的业务需求进行统一考虑。要在完成业务需求设计的基础上,加快信息系统软件设计、开发、测试、试点、推广工作。在软件开发应用之前,要用好现有应用系统,加强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

  今年

  国税系统要以

  信息省级集中模式

  完成现有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的推行工作,地税系统根据本地实际继续使用已有征管软件或选用总局推荐的征管软件。要认真落实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规范增值税网上申报纳税工作,完善

  对“四小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稽核比对,做好“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工作

  。加强货物运输企业营业税征管,在审核自开票纳税人申报时,注意做好申报表与货运发票清单及电子数据的比对工作。搞好

  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的试点、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在现有

  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基础上拓展功能,搭建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案头分析和下户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完善各税种的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利用信息资源,深化企业纳税评估工作,促进纳税人真实

  申报纳税。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做好税控加油机的维护工作,发挥税控器具控税作用,在审核纳税申报时要

  将器具记录和采集的数据作为对纳税人计税的主要依据。

  (三)加快行政管理系统建设。

  行政管理系统包括综合办公、人力

  资源、财务管理、监察监督、教育培训、政府采购管理、后勤保障等

  子

  系统,应用范围覆盖税务机关内部管理的方方面面,对于促进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在行政管理系统建设过程中,既要根据行政管理的内在规律和总体要求,统筹考虑各个子系统的设计开发,又要注意搞好各个子系统与征收管理等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要充分

  考虑各地在管理方式、运行环境、经费来源等方面的不同情况,抓紧

  做好各个子系统软件的设计开发、试点推广工作。

  继续抓好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工作,完善预算、基建、审计等方面管理。

  抓紧做好综合办公系统的测试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选择一些

  省国、地税局进行试点,尽早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绩效考核,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做好

  教育培训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推动税务干部的网上培训与在线学习

  。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的拓展、完善工作,加大使用力度,充分发挥作用。

  各地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做好各个子系统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并注意解决应用中遇到的地区差异问题。

  (四)推进外部信息系统建设。

  外部信息系统包括为纳税人服务、外部门信息交换、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等子系统。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是

  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

  的重要举措。加强与外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对于全面掌握各方面信息,促进税源控管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有利于发现和查处跨国偷避税行为,提高国际税收管理水平。在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必须加快推进外部信息系统建设。为纳税人服务子系统由纳税人多渠道接入和纳税人受理平台两部分构成,提供针对纳税人的各类咨询辅导,受理纳税申报等方面事项。通过建设为纳税人服务子系统,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加强税务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栏目设置,拓展完善功能,形成以总局网站为龙头、省局网站为主体、辐射市县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税务门户网站群,更好地发挥宣传服务作用。要搞好税务门户网站与内部网站的分工协调。加强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建设,规范网上申报、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等工作。建设好12366纳税

  服务热线,建立以省级集中为基础,在全国采用统一标准,提供统一服务的语音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服务。建设税务手机短信服务系统,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提醒、催缴税、发票查询等信息服务。加强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手机短信服务系统之间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行多种申报方式,切实方便纳税人。实施与外部门的信息交换,与部门间信息化发展水平和信息交换迫切程度有关。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信息化进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明确信息交换内容,推进外部门信息交换子系统建设。对于信息交换需求迫切的,要抓紧协商,采取各种交换方式和技术实现方案加以推进。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信息交换部门,拓展信息交换内容。今年要

  完成外部门信息交换平台的试点和税库银联网系统的开发、试点。继续搞好

  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与共享试点工作。

  要制定统一的信息交换标准,确保各类外部信息在应用系统中口径格式统一,方便访问处理。要

  充分

  利用

  各种外部信息,加强各独立信息源之间的对比分析,提高税源控管水平

  。建设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子系统,实现对各税收协定缔约国提供的税收情报的加密处理、核查回复,以及对外情报采集、发送的信息化,促进国际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决策支持系统建设。

  实行税收科学管理,离不开完善的决策支持系统。要

  通过建立总局和省局两级决策支持系统,实现税务系统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的集成与共享,满足统计、查询、分析、预测、监督等需要,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做好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总局将制定数据利用整体技术规划、一户式数据储存建设规范、分析数据储存建设规范、数据仓库建设规范等制度,为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奠定良好基础。抓紧做好一户式数据储存建设,总局将对应用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复制、抽取,建立一户式储存数据库,并完成一户式查询、征管质量考核等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各地要按照一户式数据储存建设规范建立各自的数据库,做好维护工作。加强分析数据储存建设,总局将建立部分通用的数据分析指标和分析模型,推进统计分析数据的综合应用。各地要使用总局提供的数据分析应用

  系统,并结合实际增加适合本地的统计分析数据的应用。要逐步搞好数据仓库建设,基于数据仓库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决策。

  认真做好

  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试点和推广工作,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考核监督,促进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完善执法监察系统,促进效能监察,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六)注重做好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体系建设。

  在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必须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要按照现代信息安全理论,遵循国家标准,采用目前国内外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建设涵盖税务系统网络、应用和管理等各个方面的统一、稳定、高效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通过建设

  税务CA、加强密钥管理和权限管理以及采取防火墙过滤、入侵检测、系统加固、安全性分析等防护措施,提高安全保障体系的可靠性。总局将在完成总局机关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逐步推广应用。

  要加强信息

  安全教育,增强税务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事件应对和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运行维护体系建设是金税工程三期项目推广和高效运行的保证。通过建立以总局为核心、省级为基础,集中管理的运行维护体系,加强监控管理,及时解决运行中发生的各类问题,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技术和业务支持。要建立包括日常监控平台、运维呼叫中心、运维流程管理系统、运维辅助分析系统等内容的技术支持平台,完成对各类运维事件的全面采集、及时处理,提高整体运行维护水平。加强技术支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现有总局技术支持中心和省局技术支持分中心的作用,同时要筹划在部分地区的地税局建立技术支持分中心。要适应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调整变化,发挥业务支持中心的作用,及时编写和修订软件业务需求,对软件开发和修改进行业务指导,对软件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业务问题提供咨询和解答,确保软件应用与业务调整同步进行,以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需要。制定统一的运行维护工作流程,实现运行维护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加强运维知识库建设,帮助税务干部掌握运维基本知识,在实践中提高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

  (七)强化信息管理与应用。

  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重在应用。如果光下大力气建设信息系统,而不注重应用,那么设备再先进、性能再优越也发挥不了作用。在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一定要防止重系统建设、轻信息应用,切实增强应用意识,做好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数据的增值利用水平,为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持。要加强数据管理,严格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传输、储存、清理、发布等方面工作要求。统一数据口径,确保数据在各个环节的一致性,避免数据指标体系相互冲突。总局将整理和规范各种由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报送的数据口径,并做到一次采集,多方使用。要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提高数据质量。

  推行数据总局和省局两级集中处理,并明确哪些数据集中到总局,哪些数据集中到省局。提高数据的传输能力和速度,保证基层税务机关能够快捷地查询和使用相关数据。各省地税局

  要加快建立包括房产、土地、车船、个人收入等信息的税源数据库,为开展数据分析利用、加强税收征管奠定坚实基础。

  切实加强数据利用工作。依托信息系统中的海量信息,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数据,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及时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纳税评估查找原因,由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管理部门要将工作中发现有偷逃税嫌疑的线索及时提供给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在查案中发现征管上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给管理部门。总局和省局要利用数据搞好税收经济分析,并建立数据定期发布制度,指导基层开展纳税评估和税源管理,基层要利用各方面数据包括一户式数据搞好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搞好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建设金税工程这样的大项目,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立项要求和与财政部等部门协商以及经各省人民政府确认,在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原则上中央财政负担总局和国税系统的投资,地方财政负担地税系统的投资,同时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中西部地区地税系统适当给予补助。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向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加强对金税工程三期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完善项目立项、审批、调整制度,根据部门预算要求,做好项目预算。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加强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的政府采购工作。坚持依预算、按计划采购,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实施采购,同时注重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结合税务系统实际,依据程序合理确定协议供货、跟标采购范围,增加产品档次,细化产品型号,明确跟标制度,方便和服务基层采购,节省资金,提高效率。要坚持勤俭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软硬件资源,不能一味求新求大。要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精心组织金税工程三期建设

  金税工程建设意义重大。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统一规划,精心组织实施,保证三期建设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金税工程三期项目的实施,必将带来税收管理方式、工作机制、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必将有力促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金税工程三期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批准立项的基本要求上来,统一到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规划上来,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领导体制。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把三期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切实抓好建设工作。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信息化知识的学习,带头应用信息技术,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全体干部共同参与三期建设。要把握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律,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搞好组织协调,保证信息化建设有序进行。总局将举办省局领导信息化培训班,增强领导干部组织领导三期建设的能力。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调。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工作合力。上下级税务机关要密切协作。总局制定的金税工程三

  期建设实施方案已明确了总局、省市局在建设内容、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职责,要认真抓好落实。上级税务机关特别是总局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各地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有关问题。下级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上级的要求,遇到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要加强国、地税局的配合。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及时交换有关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各省国税局要做好实施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地税局要抓紧编制可研报告,由总局审核后报当地政府审批,并做好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衔接。信息办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征管部门、办公厅(室)分别负责税收征管、行政管理方面的业务需求编制综合工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技术设计、运行管理和支持保障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信息化预算管理工作。采购中心负责做好信息化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监察部门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廉政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三期建设。要加强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的协作,注意业务调整与信息系统之间的配套,实现业务与技术的联动。制定税收政策、征管制度等文件以及调整数据指标口径和报表时要与相关计算机软件修改同步进行。

  (三)充实力量,提高素质。

  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和税收事业的快速发展对税务干部的信息化技能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要根据岗位特点,区分不同对象,分级分类实施全员信息化培训,帮助税务干部掌握信息化知识,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广大税务干部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学习,勇于实践,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应用信息技术的主动性、积极性,以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需要。要加强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信息技术人员要紧跟信息技术发展,刻苦钻研,及时掌握各种信息化知识,同时要学习税收业务,不断提高信息化工作本领。要搞好信息化人力资源配置,改善人员结构。完善考录机制,拓宽用人渠道,吸纳补充信息化专业人才,扩大队伍规模。适应信息集中的要求,加强省一级税务机关信息技术人员配置。要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信息技术人员,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稳定队伍,激发工作动力。

  (四)严明纪律,廉洁自律。

  金税工程三期项目的顺利实施,必须有严明的组织纪律作保证。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总局批复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保证政令畅通,不得擅自变通,各行其是。要把握工作进度,严格建设标准,加强质量监控,确保工程质量。要实行立项审批制度,所有的建设项目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资源配置要严格按照总局要求进行,防止重复建设,造成浪费。加强对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不负责任影响工程建设、造成严重浪费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金税工程三期投资大,集中采购项目多,加强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搞好廉政建设的任务很重。要严格信息化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大额经费使用一律经过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信息化软件开发和设备集中采购的管理,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要严肃查处经费使用、软硬件采购开发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御各种侵蚀,努力把三期建设成为“阳光工程”。

  同志们,我们正处于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崭新时代。迎接信息化的挑战,建设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税收科学管理水平,任重道远。

  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大力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促进税收事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税务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同志们:

  这次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内审工作会议,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总局党组对督察内审工作高度认可,对这次会议也高度重视。会前,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同志对督察内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税务系统督察内审部门组建以来,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执法质量、维护财经纪律、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督察内审工作。督察内审部门要勇于坚持原则,敢查敢审,认真履行职责,为税收事业科学

  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肖局长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督察内审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刚才,光泽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回顾了20xx年的工作,部署了今年的任务,讲得都很好。同志们回去以后,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履行职责,督察内审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税务系统督察内审机构自组建以来,在各级党组的领导下,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开拓创新,认真履行总局党组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表现在:

  一是通过开展对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察,保障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近几年,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这个过程当中,督察内审部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及时的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保障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是通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促进了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各级督察内审部门深入贯彻依法行政的要求,对税收执法的重点环节和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执法问题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及时堵塞了管理漏洞,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通过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利用人机结合的考核机制,加大了对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力度,增强了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去年总局第二次委托第三方开展的调查情况看,广大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税收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是通过开展对财务管理和基本建设的审计监督,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提升了管理水平。近年来,督察内审部门深入开展对财务收支、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的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促进整

  改,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更加刚性化,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与此同时,也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了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政策在税务系统能够落到实处。国税系统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截至

  20xx年底共查出“小金库”354个,其中328个是自查当中发现的。通过自查自纠、回访复查、责任追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在国税系统初步建立起了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是通过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规范了从政行为。总局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始终高度重视,特别是督察内审机构成立以来,审计的力度、广度、深度明显加大。通过修订《国税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干部管理、健全监督机制、规范从政行为的重要手段。通过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接受监督、配合监督、重视监督的意识不断提高,促进了日常工作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防范了管理风险。

  五是通过深入开展各项督察审计,锤炼了干部队伍。针对机构新、任务重、人员少的现状,督察内审部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打牢工作基础。以业务技能培训为重点,注重在工作当中锤炼干部、培养人才,造就了一支热爱本职、甘于奉献、严于律己的干部队伍。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我们这支队伍在政治上是让总局党组放心的、在作风上是过硬的、在业务水平上是不断提高的。

  总之,督察内审部门组建以来,无论是在工作开展方面,还是在自身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源于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和全体督察内审人员的共同努力、勤勉尽职、扎实工作。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奋战在督察内审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要正视,通过近年来审计署及其特派办、财政部专员办等单位对税务系统进行的审计、检查,以及总局、省局两级督察内审部门的督察审计情况看,税收工作中依然存在着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一些税收政策的落实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对涉税事项的审批工作还不够规范、不够严谨;财务管理还不

  够严格,特别是在基本建设的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些都要求督察内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督审力度、提高督察质量,更好地发挥查错纠弊、促进管理、防范风险、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二、明确形势要求,正确把握督察内审工作的努力方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对新形势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要把握努力方向,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税收事业的发展服务。

  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给税收工作提出新任务,需要督察内审部门在服务税收工作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要求税收工作更好地发挥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在“十二五”时期,中央将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推进,加快税制改革。随着税制的改革,又必将产生征管体制的变革。这些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直接关系到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这就给督察内审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央做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税务部门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服务窗口,必须在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也需要督察内审部门更好地发挥监督的职能,促进执法规范,保障税务机关更好地服务社会、促进和谐。

  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对税务部门提出新的要求,也需要督察内审部门在规范税收执法、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实施有效的监督。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对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也密切关注。税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执法权,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千家万户,不可避免地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监督的重点。从我们近几年发现的问题看,税务部门防范风险的任务依然相当的紧迫。要求督察内审部门必须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监督的质量,促进税务干部提高秉公执法的意识、廉洁从税的意识,不断加强管理,切实防范和治理内部管理的风险,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对督察内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需要督察内审部门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总局党组在机构改革的过程当中,决定组建督察内审机构,这绝不是简单的几个部门的合并,而

  是从保障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税务系统在“十二五”时期要在整个税收工作领域广泛地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模式,这必然带来管理制度的改革、业务流程的重组、机构设置的调整、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信息资源获取和利用方式的变革等一系列变化。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督察内审部门要与时俱进,用科学发展的眼光、思路、办法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建立起体制科学、机制合理、制度健全、队伍精良、监督有力的督察内审工作格局,推动工作沿着更加科学高效的方向发展。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督察内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着眼于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内控机制、防范和治理内部管理风险,建立科学、高效的督察内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效能,加强督察内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为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

  落实好上述总体要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督察内审工作,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始终坚持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来开展工作。督察内审部门承担着税务系统行政监督的重要职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始终自觉服从服务于税收工作大局。要加强对税制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中央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及总局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按照全面监控、重点检查的要求,对税收执法和财务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控,使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能够得到切实的遵守和执行。要加强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切实防范和治理内部管理风险。要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结果在领导干部考核任用中的作用。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跟踪审计,确保各项资金能够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二是要遵循科学高效的原则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要在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的配备上充分借鉴国内、国际的成功经验,科学设置岗位、合理调整职责,保障督察内审工作相对独立地开展,体现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要以防范和治理内部管理风险为出发点,以科学划分岗责体系为依据,明确各个岗位应该遵守、应该执行的法律法规的制度体系,将主动遵循与加强督察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是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效能。要统筹安排实施督察审计项目,综合利用督察审计的结果,提高工作效率。要从注重事后监督逐步向关注事前监督、事中监督转变,实现监督的关口前移。要从合理合规性督察审计逐步向效能督察和绩效审计转变,提高管理效能。要从现场督察审计逐步向远程实时监控与现场重点核查相结合转变,优化工作方式。将工作重心从查错纠弊逐步向防范风险转化,强化内部控制。

  四是要加强督察内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要对督察内审制度体系进行科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制度,逐步形成级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制度体系。要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质量标准,逐步实现自身流程控制。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开发、利用税收执法督察、财务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人机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要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把握督察内审工作特点、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引进借鉴先进理念,不断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督察内审干部队伍

  落实总局党组要求,做好督察内审工作,关键是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督察内审干部队伍。目前无论是总局还是省局、地市局,普遍反映督察内审的人员问题是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个瓶颈,急待解决。督察内审机构组建时间不长,人员配备没有完全到位;现有人员的整体技能与肩负的任务应该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培养好督察内审干部队伍,在提高技能上下功夫,在培养人才上想办法,努力打造一支具有坚定的政治理想信念、精深的专业素养、高超的工作技能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的督察内审干部队伍,为督察内审各项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一要提高专业技能。督察内审是一项业务性、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要发现税收执法和财务管理中的问题,督察内审干部必须要技高一筹,没有精熟的业务技能,就无法保证工作的质量。各级督察内审部门要不断地强化核心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培训、网络学习、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要制定有效的措施,努力培养具有专业水准的精兵强将。督察内审干部要加强学习,及时掌握税收工作的最新发展,学会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只有做到知识最新、技能最高、方法最优,才能履行好肩负的重要职责。

  二要加强人才培养。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想办法解决督察内审部门人力不足、影响开展工作的问题。要以落实《“十二五”时期税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为契机,以人才库建设为载体,逐步建立起总局、省局、地市局三级涵盖督察内审全面工作业务的人才库。要制定人才的选拔标准,注重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同志吸收到人才库中。要明确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方法,保持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为督察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要强化职业操守。监督别人首先应该严于律已。要加强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把廉政建设的各种要求转化为每一个督察内审干部的自觉行为和自律的准则。要加强工作纪律的教育,强化工作行为的规范,提高督察内审的权威性。要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工作中要敢于坚持原则,敬业尽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不断推进督察内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督察内审的任务非常繁重,要做好这些工作,离不开各级党组的重视和支持,离不开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这里,就这个问题,我提几点希望:

  一是各级党组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督察内审工作。首先要理解、认识总局组建督察内审机构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督察内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切实解决督察内审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干

  部培训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条件。其次要切实关心督察内审干部的成长,在政治上关心他们,在工作上支持他们,在生活上关照他们,为干部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要结合总局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合理配备干部,保证督察内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要完善督察内审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督察内审部门要积极地寻找与其他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和有效配合的途径,主动地为其他部门建章立制和加强管理提供建议,跟踪整改落实的情况,促进管理效能的提高。同时,要加强与具有监督职能的其他部门,监察、人事、巡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成果共享、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是要提高督察内审成果运用水平。有效运用工作成果是衡量督察内审工作效能的重要标准,也是维护督察内审工作权威性的一个重要途径。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察内审部门要综合分析,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要综合提炼形成的原因,为领导决策和相关部门加强管理提供依据。各级税务机关也要充分利用督察审计的结果,堵塞漏洞、完善制度、防范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要建立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再检查以及“回头看”的机制,保证整改措施能够落实到位。要切实把督察内审的工作成果与单位的目标管理、领导的业绩考核、干部的奖惩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督察内审成果运用的综合效果。

  四是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外部监督。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来自人大、政府法制办、审计署及其特派办、财政部专员办等部门的监督。大家都知道,去年11月以来,审计署及其18个特派办对总局机关及

  18个省级国税局的税收征管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结束。各级税务机关要按总局的要求,高度重视并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并把整改的情况及时向监督部门进行反馈。要把外部监督作为我们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契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管理水平。

  同志们,做好督察内审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扎实工作、认真履职、开拓创新,努力取得督察内审工作的新成效,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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