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讲话(范本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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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讲话(范本合集)

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5篇

第一篇: 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在全县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对全县巡察工作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推动巡察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局、稳步推进。一会儿,刘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1996年,中央纪委第一次开展巡视。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2009年,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改进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市委坚持把巡视巡察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持续加大力度、保持强度、坚持法度、提高精准度,有力震慑了腐败,改进了作风,发挥了利剑的震慑作用。自X年5月以来,中央巡视组进行了8轮巡视,派出100组次巡视组,巡视单位142家,涵盖省区市、中央部委、央企、委办局、五大行和证监会等单位,谈话2万多人次,受理信访120余万件,一大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在巡视中被发现,数十名部级以上高官在巡视中落马。实践证明,巡视是完全符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正是省委审时度势,依据党内监督法规,借鉴巡视工作经验,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市委及时建立了巡察工作制度,成立了机构,启动了巡察工作。县委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召开常委会,听取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县委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出台了《关于开展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被巡察乡镇、单位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暂行规定》等文件,会前已印发给大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清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巡察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

(一)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及时把握中央巡视工作新精神。今年9月,中央颁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方针、机构和人员构成、职责、巡视对象、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突出了“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主要创新内容体现在十个方面,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
明确巡视全覆盖要求;
明确巡视工作主体责任;
理顺巡视工作领导体制;
规范巡视机构设置和职责;
围绕党的纪律深化监督内容;
对专项巡视作出规定;
创新巡视工作方式;
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严肃责任追究。对于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预见,在新条例指导下,今后的巡视工作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进一步实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

(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避免受到追究问责。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巡视组要拓展监督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巡视检查“两个责任”中,通过巡视监督,面对面传导压力,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坚守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认识、大局认识和责任认识。去年以来,对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各级加大了“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的力度,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如今年2月份,中纪委首次专门通报了8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对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管理局、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等8个地方和单位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责任追究;
今年7月份,省委对新乡市委原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新乡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追责处理,并在全省通报,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通过巡视,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两个责任”缺失、压力传导不到位、从严治党不力、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等问题。

(三)顺应违反“八项规定”动辄则咎新常态,克服以往不以为然心理。今年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三周年。三年前,八项规定出台时,有些人以为这就是“一阵风”,“抓一抓就过去了”。但让很多人感到意外的是,这一刮就是三年,而且还将继续刮下去。正如因违规为两个女儿大办婚宴而被查处的广东省韶关市政协副主席邓建华所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贯彻文件出台后,我以为那只是文件而已,不会有真动作,所以就没当回事,还是沿袭了以前的习俗和惯例给女儿操办婚宴。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不已。”其实,持像邓建华一样想法的人仍不少,由于没有正确认识作风建设新常态,至今对诸如违规参加宴请、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乱发津补贴、办公用房超标、违规收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等这些过去看来根本不当回事的所谓“小事”“平常事”动辄就要受到处分不理解,有时因公受到处分感到委屈。如今年9月中纪委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10月省纪委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全部都是以上所述现象。据统计,自八项规定出台至今,三年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4934起,处理人数138867人,其中5528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从处理的干部看,乡科级处理达130793人,县处级7389人,地厅级678人,省部级7人,违纪人数呈金字塔式,县乡两级干部违纪占99.5。这些看似不以为然的小事,却改变了党的作风,净化了社会风气,广大群众透过“小事”见微知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同时,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成为纪律条文,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用制度巩固了作风建设成果。

(四)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与中央步调同频共振。开展巡察工作,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主动支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巡察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巡察监督,真正把巡察监督当作关心、考验和爱护,变成自觉行动,不能消极对待,置身于巡察监督之外。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决不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对巡视组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决不能拖拖拉拉、语焉不详;对巡察组开展的专项检查,决不能蒙混过关、欺骗甚至对抗组织。对推三阻四、消极应对、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要扭住不放、一寸不让。凡出现履行责任失职,不掌握情况、不主动采取措施或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凡出现隐瞒不报、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不按要求提供文件材料,或者逃避巡视监督、甚至公然对抗等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及时点名曝光,以儆效尤。今年以来,中、省纪委网站先后通报了一批不支持、不配合巡视工作的反面典型。如8月份中纪委网站通报,中央第八巡视组赴郑州铁路局了解情况时,要求其提供接待账目和凭单,该单位竟然拒绝提供,说找不着了,工作笔记本也销毁掉了,菜单也无法提供。后根据巡视组发现的情况和线索,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对郑州铁路局原局长张军邦严重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州铁路局党委书记杨伟军因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

关于巡察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省市县委已经明确要求,今天专门将大家集中到一起,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下发一系列文件,提出具体要求。可以说,任务很明确,方法很具体,要求很严格。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巡察工作作为巡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与巡视工作本质属性一脉相承,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要求部署,剑指问题、倒逼责任,充分发挥其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当前,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标准开好局、起好步。好的开局是成功的一半,坚实的第一步事关全局。巡察起步工作一定要周密细致、积极稳妥。首先,要抓好整体谋划。面对群体大、情况各异的巡察对象,巡察办一定要科学规划,按照“县级巡察到乡、延伸到村”的要求,认真制定巡察全覆盖方案,渐次开展、压茬推进。要稳扎稳打、逐步深入、讲求实效、确保质量,先求点上突破、再谋面上铺开,切不可贪多求快。特别是对村级的巡察,一定要突出重点,主要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相对突出的村,不要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第二,要抓好首次亮剑。首次巡察至关重要,首战务必谋定而后动。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结合市委前三轮巡察情况,我县首轮巡察对象已经确定,近期将进驻开展工作。巡察之前,巡察组要针对巡察对象制定详细的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基本流程和工作方法,做好各类情况的处置预案。巡察办要列出函询清单,及时协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信访局、编办、审计局、统计局等部门,提供被巡察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方面的情况,为巡察组综合分析研判提供参考,确保巡察组“带着问题去巡察、目标明确搞巡察”,更好地发挥巡察监督作用。第三,要重视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实现巡察功效的最大化,离不开各种监督力量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去年以来,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和规范了巡视工作的相关制度机制,这些都是多年来巡视工作经验的梳理总结。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尤其是巡察办和巡察组的同志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完善巡察工作各项制度和机制。当前,要重点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与纪委和组织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对接,做到巡察一批、印证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二是建立与审计部门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三是建立与公检法司等单位的配合机制,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初查、商请督办、法纪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在制度机制建设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巡察办要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提升巡察的震慑力。第四,要尽快形成巡视巡察联动格局。县委巡察机构要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主动做好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组织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确保工作不走偏、不走弯路。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对于全局性或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问题,要统一部署行动。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整改意见和移交事项,县委巡察机构要认真督查督办并及时报告。

(二)坚持聚焦中心、剑指问题。问题导向是巡察工作的基本定位,也是事关巡察工作方向性和生命力的重大原则。一是要准确定位。巡察工作要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通俗讲,巡察就是“找事儿”,就是“挑刺儿”,就是要瞪着眼睛看、竖起耳朵听、顺着线索查,让问题无处藏身。这个导向一定要鲜明,定位一定要把准,不能偏移、不能散光、不能泛化。同时,要防止把巡察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巡察不是为推动某项工作搞突击性检查,也不是替哪个部门搞督查督办,更不是到被巡察单位总结工作经验、评功摆好唱赞歌,而是要冲着问题去、沿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查的,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这既是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是我们开展巡察的一个底线。二是要突出重点。要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所谓“重点人”,就是十八大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所谓“重点事”,就是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所谓“重点问题”,就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乡科级以下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侧重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彻底整改。巡察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所在,要切实防止重巡察、轻整改现象发生。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巡察机构要建立台账,抓好“报账、交账、转账、查账、消账”的全过程,巡察报告是“报账”,巡察反馈是“交账”,巡察移交是“转账”,巡察督办是“查账”,巡察整改是“销账”。被巡察单位党委书记要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清空账户,不能出现挂账、呆账。巡察组要注重巡察整改回访,适时杀个回马枪,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再了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持续形成震慑,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对欠账、挂账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组织专项督查、定点督查,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撒手、问题不解决不收兵。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而出现呆账、坏账问题的,要严肃问责。整改情况要在党内严肃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要善用成果。巡察成果运用的重点在于“两个对接”,即巡察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做好干部工作的有序对接,巡察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巡察结果要及时向党委政府、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告。要按照纪在法前、管住大多数的要求,着力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止养痈遗患。对发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体制机制问题,要及时归纳梳理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交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组织部门要根据巡察提出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名单,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核查工作。在考察、评价、调配班子和干部时,要注意听取巡察机构意见。各级纪委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分类处置、优先办理,该查处的查处,该诫勉的诫勉,该警示教育的警示教育,对反映不实的及时澄清,并定期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探索机动灵活、务实高效的巡察方式方法。巡察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一是要坚持常专结合、以专为主的巡察方式。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干中学、学中干,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常规巡察的基础上,更多研究探索专项巡察的新途径。要把握专项特点,突出专项重点,不搞面面俱到,可以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项目、一笔资金、一个下属机构,循着问题线索而去,简化程序,加快节奏,定点清除,精确打击,扩大覆盖面。对同一领域、行业、性质的单位,可以采用“一托二”“一托三”的方式集中巡察,即每个巡察组一次巡察两个或三个单位,同类同步安排。同时,要注重把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有机结合起来,在常规巡察时对被巡察单位的下属机构进行专项巡察,既突出监督重点,又相互印证、相互推动,增强机动性和震慑力。二是要综合运用各种巡察手段。腐败问题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反腐败斗争是极为严峻复杂的,不能期望一种办法、一次交锋就解决问题,一定要树立多向思维,坚持多策并举。要根据巡察工作各个环节的不同要求,综合运用函询、谈话、核查、问卷、暗访、审计、“下沉一级”等多种手段,通过深入了解、对比、印证、研判,达到发现问题的目的。三是要积极探索切合基层实际的新措施。县巡察主体和对象的特定性,决定了巡察工作不能完全套用巡视办法。在学习借鉴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在依纪依规的前提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可以尝试一些新举措、新办法,不必拘泥于固定的程式。比如,针对县、乡、村人情关系复杂的情况,要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对巡察组统一调配,任务统一安排,最大限度摆脱“关系网”“说情风”。再比如,对于村委会、居委会属于自治组织,有的村干部既不是党员也不是行政监察对象,巡察工作怎么开展、如何实施有效监督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在具体巡察实践中探索解决。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问题研究,注重发现典型,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工作规律,逐步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巡察办法,不断把巡察工作引向深入。

三、真抓实巡,务求实效

目前,我县的巡察机构和队伍已经成立,人员也已经到位。同时,采取各乡镇各单位推荐、巡察办审查的方式,建立了120余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以便开展工作时从中选配,为巡察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巡察队伍是代表党委实施监督的专职队伍,作风素质直接关系县委形象,关系巡察事业成败,关系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打铁必须自身硬”。巡察队伍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关于巡察纪律问题,一会儿,刘书记还要强调,这里我再提两点要求:

(一)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把思想统一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来,以坚定的态度、坚强的领导、坚实的作风把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到实处。要切实减轻被巡察单位负担。巡察工作要简化形式、提高效率、增强针对性。减少汇报会数量,必开的汇报会,只请汇报人参加,其他人员不陪会。最大限度减少被巡察单位提供文件材料的数量和种类,对需要提供的材料,列出清单,一次性提供到位。要简朴节约办事。巡察期间,实地调研区域不得拉横幅、插彩旗、放展板,搞各种迎送活动。巡察中,尽可能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不安排随行记者或其他人员摄影摄像。要真诚对待群众。巡察期间,要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支持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保持各类举报渠道畅通。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属于巡察范围内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并及时告知办理结果;
对不属于巡察范围内的问题,积极转办并做好解释工作。要严格工作标准。坚决克服一般化、过得去、敷衍塞责、凑合应付等不负责行为。对巡察监督的重点难点深入研究、大胆实践,对巡察工作的规律准确把握、正确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去伪存真、客观评判,如实报告,切实提高巡察监督水平。

(二)要抓好整改落实责任。巡察整改落实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制度和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强化制度执行,逐级传导压力。县巡察办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力争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对巡察整改不力、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单位和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督促整改工作持续取得更大成效。

同志们,巡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省委、市委、县委在关注着我们,人民群众在期待着我们。希望同志们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扛起责任,扎扎实实把党委巡察制度建设好,把党委巡察工作开展好,努力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二篇: 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在市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在中央和省委先后启动新一轮巡视工作后,市委紧接着动员部署第四轮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刚才,同志传达了中央、省委巡视有关会议精神,接下来还将组织巡察业务专题培训。希望大家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落实。今年,要在深入查找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巡察报告的质量,既要客观公正地了解分析情况,实事求是地报告问题,不能隐瞒遗漏、添枝加叶,不能主观推断、歪曲捏造;
又要注重由表及里、归纳提炼,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敢于刨根问底,遇到问题不能不作了解就简单上交,问题定性也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必须吃透政策、准确分类,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深化上下联动。本轮巡察,既有街道的提级巡察,又组织了两个县区开展交叉巡察,同时市县联动巡察环保系统。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市委巡察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巡视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系统科学的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我们做好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系统性谋划,开启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2月,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根据安排,中央第七巡视组于日对我省开展常规巡视;
2月日,省委召开第四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省委书记对做好巡视工作作出批示,省纪委书记进行了部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推动我市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一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党的十九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形势有一个总体判断,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一)开展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安排,是中央和省、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第三篇: 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在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xx届县委巡察工作正式拉开了大幕。这次大会,不仅是我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行动,也是对本届县委巡察工作的一次总动员。去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巡察工作,组建了县委巡察办和xx个巡察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为今年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此次巡察是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是我县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一次新机遇。希望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巡出声威、形成震慑,不负县委的期望,不负群众的重托,努力把各级党组织“两个责任”的螺丝拧得更紧,把各级干部的作风发条上得更足,让人民群众看到我们从严治党的新作为和新成效。下面,为进一步做好本届县委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份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修订颁布了巡视工作条例等重大法规制度,实现了党的历史上首次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巡视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省、市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我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

一、统一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县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总体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党长期执政的 历史条件和党的建设现实,对巡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习近平关于巡 视工作论述摘编》一书中,摘录了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177 段,书中收录了总书 记“从巡视看问题,再次印证了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十分紧迫;
巡视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必须坚持不懈、继续完善;
巡视工作只能 加强,不能削弱。”、“要统筹推进中央单位巡视和市县巡察,构建巡视监督立体网络格局” 等论断。省委书记蒋超良同志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到湖北履新不久,就先后于11 月15 18日主持召开省委书记专题会、省委常委会,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研究巡视工作。省纪委 侯长安同志在今年省纪委全会上明确提出 “要学习借鉴巡视工作经验,探索市、县开展巡 察工作的有效措施,着力发现问题,加强监督”。县委决定部署开展全县巡察工作,这充分 体现了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的鲜明态度。我们要认 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自觉将其作为指导巡察实践、推动巡察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一)要深刻认识当前反腐倡廉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紧迫感。对于当前的反腐败 形势,党中央作出了“严峻复杂”这一判断。从一件件腐败案件的“浮出水面”,也充分印 上级领导提出的“见事见人”的要求,透过面上的问题、不正常的问题,深入查找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不让藐视法纪、违法违纪的事项“逃过”惩处。三是紧紧盯住“治”这个关键。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对反馈和移交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 履行处置责任,并签字背书,对处置和整改不力的要倒查追责。同时,要通过问题寻找弊端 根源,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倒逼改革,发挥治本作用。

(三)要充分看到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利条件,增强履行巡察职责的信心。在全面从严治党、 依规治党的新形势下,探索开展县级巡察工作,是在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成效显著背景下的 借鉴尝试和生动实践,作为“新生事物”,工作的期望值大,任务重、要求高。面对压力和 挑战,我们要充分看到做好巡察工作的有利条件:一是县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在人力、 物力、财力方面提供充分保障,为我们提供了坚强后盾。二是随着“两个责任”的不断落实, 巡视巡察工作也明确了“四个责任人”(即党委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巡视组组长是巡视巡察监督责任 第一责任人、被巡视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组)、 纪检组织部门大力支持巡察工作,为我们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三是广大干部群众和社 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为我们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四是新修订的 《党内监督条例》、省委出台的《关于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省、自治区、 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县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大力推进 市、县巡察工作提供了政策和法规依据。五是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成功实践,给我们 提供了有力借鉴,我相信只要我们大胆迈出一只脚、“越过雷池一步”,就一定能够逐步把 握工作规律、积累工作经验、厘清工作底数、熟悉工作套路、健全工作机制。只要我们坚定 信心不动摇、精诚团结不懈怠,就一定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圆满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任 二、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好今年巡察工作任务2017 年,是县委巡察工作的启动之年,做好今年的巡察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县委的统一 部署,县委巡察工作的主要计划是每年开展5-6 轮巡察,每轮巡察3 个单位,在本届县委任 期内对所有乡镇(开发区)、县直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全覆盖,确保巡察 不留死角,监督常在。在巡察工作中,我们必须紧盯重点、把握特点、抓好节点、夯实落点, 以改革创新精神全力推进。

(一)紧盯重点,聚焦突出问题。突出重点是决策要求,也是工作方法。今年我县的巡察工 作刚刚起步,决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而要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 治党”三个根本问题,紧紧盯住以下八个方面的重点:一是盯住重点对象,即党政领导班子 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重要敏感岗位人员,其中党政“一把手”是重中之重。二是盯住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方面的情况,确保维护政令畅通。三是盯住政治纪 律和政治规矩,发现问题,重点报告。四是盯住“两个责任”,发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 落实的问题。五是盯住作风建设,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 建设各项规定的情况。六是盯住重点领域,就是资金管理、工程项目、资产资源处置、土地 出让、房地产开发、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以及选人用人等领域反映突出的问题。七是盯住 “三种人”,即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 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八是盯住领导干部以权寻租问题。巡察中要直奔这八 个方面,开门见山开展监督。

(二)把握特点,有效开展巡察。一要把握乡镇特点。乡镇是最基层的党政机构,与群众直 接打交道,工作的好与坏,干部是否勤政廉政,直接影响着群众的切实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业政策倾斜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可以说乡镇基层是“地位特殊作用大, 级别不高权力大,贴近基层影响大”。希望大家在巡察中把握好这些特点开展工作,注意掌 握地域差别和不同经济、人文状况,特别是要提前到纪检、组织和审计等相关部门摸清情况, 使巡察工作更有针对性。二要把握县直部门特点。不同的部门具有不同的工作职能和权力运 行特点,巡察工作开始前首先要了解清楚四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主要工作职能,二是行政审 批和行政执法范围,三是争取的国家项目和承担的建设项目,四是权力分配和运行情况。只 有做到事前心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提高巡察工作效率。三要把握专项巡察特点。专项巡 察的主要特点就是机动灵活,可以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 笔专项经费开展,“窥一斑而见全豹”。要抓住最突出的问题,不拘泥于一般工作流程。要 把握好专项巡察工作“灵准狠”、节奏“短平快”、人员“专兼广”的特点,监督个性问题, 把握共性问题,在探索中推进工作深入。

(三)抓好节点,坚持统筹谋划。在时间安排上,对每个单位每次的巡查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 个工作日。

在工作步骤上要把握好六个环节:一是准备环节。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广泛收集问题。

二是了解环节。充分运用巡视条例规定的巡视组开展工作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 调阅资料、开座谈会、列席会议、问卷调查、下沉走访、提请协助等9 种方法及十八大后新 增的抽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询问知情人和专项检查等“12+N”种方法。通过上述方法开展 巡察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重点问题线索的了解要扎扎实实,有证据支撑。要做好问题 登记,“记好账”。三是报告环节。要开门见山讲情况、摆问题,重要问题、典型事例要反 映出来,“报好账”。四是反馈环节。要一五一十直指问题,点名通报问题,搞好反馈情况 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交好账”。五是移交环节。要严格移交程序,实行台账管理,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要予以重点关注,“转好账”。六是整改 环节。要跟踪了解,定期“对好账”,督促整改,“销好账”。凡是整改不力的,要抓典型 问责。希望各巡察组根据这些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分工安排,落实工 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夯实落点,强化成果运用。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关键是用好成果,坚持立行立改,强化 整改责任,推动深化改革,发挥更大治本作用。

全县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对全县巡察工作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推动巡察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局、稳步推进。一会儿,刘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1996年,中央纪委第一次开展巡视。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2009年,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改进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市委坚持把巡视巡察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持续加大力度、保持强度、坚持法度、提高精准度,有力震慑了腐败,改进了作风,发挥了利剑的震慑作用。自2013年5月以来,中央巡视组进行了8轮巡视,派出100组次巡视组,巡视单位142家,涵盖省区市、中央部委、央企、委办局、五大行和证监会等单位,谈话2万多人次,受理信访120余万件,一大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在巡视中被发现,数十名部级以上高官在巡视中落马。实践证明,巡视是完全符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正是省委审时度势,依据党内监督法规,借鉴巡视工作经验,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市委及时建立了巡察工作制度,成立了机构,启动了巡察工作。县委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召开常委会,听取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县委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出台了《关于开展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被巡察乡镇、单位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暂行规定》等文件,会前已印发给大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清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巡察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

(一)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及时把握中央巡视工作新精神。今年9月,中央颁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方针、机构和人员构成、职责、巡视对象、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突出了“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主要创新内容体现在十个方面,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
明确巡视全覆盖要求;
明确巡视工作主体责任;
理顺巡视工作领导体制;
规范巡视机构设置和职责;
围绕党的纪律深化监督内容;
对专项巡视作出规定;
创新巡视工作方式;
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严肃责任追究。对于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预见,在新条例指导下,今后的巡视工作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进一步实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

(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避免受到追究问责。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巡视组要拓展监督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巡视检查“两个责任”中,通过巡视监督,面对面传导压力,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坚守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认识、大局认识和责任认识。去年以来,对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各级加大了“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的力度,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如今年2月份,中纪委首次专门通报了8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对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管理局、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等8个地方和单位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责任追究;
今年7月份,省委对新乡市委原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新乡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追责处理,并在全省通报,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通过巡视,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两个责任”缺失、压力传导不到位、从严治党不力、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等问题。

(三)顺应违反“八项规定”动辄则咎新常态,克服以往不以为然心理。今年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三周年。三年前,八项规定出台时,有些人以为这就是“一阵风”,“抓一抓就过去了”。但让很多人感到意外的是,这一刮就是三年,而且还将继续刮下去。正如因违规为两个女儿大办婚宴而被查处的广东省韶关市政协副主席邓建华所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贯彻文件出台后,我以为那只是文件而已,不会有真动作,所以就没当回事,还是沿袭了以前的习俗和惯例给女儿操办婚宴。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不已。”其实,持像邓建华一样想法的人仍不少,由于没有正确认识作风建设新常态,至今对诸如违规参加宴请、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乱发津补贴、办公用房超标、违规收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等这些过去看来根本不当回事的所谓“小事”“平常事”动辄就要受到处分不理解,有时因公受到处分感到委屈。如今年9月中纪委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10月省纪委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全部都是以上所述现象。据统计,自八项规定出台至今,三年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4934起,处理人数138867人,其中5528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从处理的干部看,乡科级处理达130793人,县处级7389人,地厅级678人,省部级7人,违纪人数呈金字塔式,县乡两级干部违纪占99.5。这些看似不以为然的小事,却改变了党的作风,净化了社会风气,广大群众透过“小事”见微知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同时,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成为纪律条文,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用制度巩固了作风建设成果。

(四)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与中央步调同频共振。开展巡察工作,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主动支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巡察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巡察监督,真正把巡察监督当作关心、考验和爱护,变成自觉行动,不能消极对待,置身于巡察监督之外。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决不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对巡视组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决不能拖拖拉拉、语焉不详;

对巡察组开展的专项检查,决不能蒙混过关、欺骗甚至对抗组织。对推三阻四、消极应对、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要扭住不放、一寸不让。凡出现履行责任失职,不掌握情况、不主动采取措施或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凡出现隐瞒不报、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不按要求提供文件材料,或者逃避巡视监督、甚至公然对抗等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及时点名曝光,以儆效尤。今年以来,中、省纪委网站先后通报了一批不支持、不配合巡视工作的反面典型。如8月份中纪委网站通报,中央第八巡视组赴郑州铁路局了解情况时,要求其提供接待账目和凭单,该单位竟然拒绝提供,说找不着了,工作笔记本也销毁掉了,菜单也无法提供。后根据巡视组发现的情况和线索,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对郑州铁路局原局长张军邦严重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州铁路局党委书记杨伟军因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

关于巡察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省市县委已经明确要求,今天专门将大家集中到一起,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下发一系列文件,提出具体要求。可以说,任务很明确,方法很具体,要求很严格。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巡察工作作为巡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与巡视工作本质属性一脉相承,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要求部署,剑指问题、倒逼责任,充分发挥其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当前,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标准开好局、起好步。好的开局是成功的一半,坚实的第一步事关全局。巡察起步工作一定要周密细致、积极稳妥。首先,要抓好整体谋划。面对群体大、情况各异的巡察对象,巡察办一定要科学规划,按照“县级巡察到乡、延伸到村”的要求,认真制定巡察全覆盖方案,渐次开展、压茬推进。要稳扎稳打、逐步深入、讲求实效、确保质量,先求点上突破、再谋面上铺开,切不可贪多求快。特别是对村级的巡察,一定要突出重点,主要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相对突出的村,不要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第二,要抓好首次亮剑。首次巡察至关重要,首战务必谋定而后动。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结合市委前三轮巡察情况,我县首轮巡察对象已经确定,近期将进驻开展工作。巡察之前,巡察组要针对巡察对象制定详细的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基本流程和工作方法,做好各类情况的处置预案。巡察办要列出函询清单,及时协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信访局、编办、审计局、统计局等部门,提供被巡察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方面的情况,为巡察组综合分析研判提供参考,确保巡察组“带着问题去巡察、目标明确搞巡察”,更好地发挥巡察监督作用。第三,要重视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实现巡察功效的最大化,离不开各种监督力量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去年以来,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和规范了巡视工作的相关制度机制,这些都是多年来巡视工作经验的梳理总结。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尤其是巡察办和巡察组的同志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完善巡察工作各项制度和机制。当前,要重点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与纪委和组织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对接,做到巡察一批、印证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二是建立与审计部门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三是建立与公检法司等单位的配合机制,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初查、商请督办、法纪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在制度机制建设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巡察办要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提升巡察的震慑力。第四,要尽快形成巡视巡察联动格局。县委巡察机构要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主动做好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组织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确保工作不走偏、不走弯路。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对于全局性或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问题,要统一部署行动。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整改意见和移交事项,县委巡察机构要认真督查督办并及时报告。

(二)坚持聚焦中心、剑指问题。问题导向是巡察工作的基本定位,也是事关巡察工作方向性和生命力的重大原则。一是要准确定位。巡察工作要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通俗讲,巡察就是“找事儿”,就是“挑刺儿”,就是要瞪着眼睛看、竖起耳朵听、顺着线索查,让问题无处藏身。这个导向一定要鲜明,定位一定要把准,不能偏移、不能散光、不能泛化。同时,要防止把巡察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巡察不是为推动某项工作搞突击性检查,也不是替哪个部门搞督查督办,更不是到被巡察单位总结工作经验、评功摆好唱赞歌,而是要冲着问题去、沿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查的,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这既是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是我们开展巡察的一个底线。二是要突出重点。要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所谓“重点人”,就是十八大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所谓“重点事”,就是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所谓“重点问题”,就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乡科级以下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侧重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彻底整改。巡察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所在,要切实防止重巡察、轻整改现象发生。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巡察机构要建立台账,抓好“报账、交账、转账、查账、消账”的全过程,巡察报告是“报账”,巡察反馈是“交账”,巡察移交是“转账”,巡察督办是“查账”,巡察整改是“销账”。被巡察单位党委书记要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清空账户,不能出现挂账、呆账。巡察组要注重巡察整改回访,适时杀个回马枪,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再了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持续形成震慑,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对欠账、挂账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组织专项督查、定点督查,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撒手、问题不解决不收兵。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而出现呆账、坏账问题的,要严肃问责。整改情况要在党内严肃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要善用成果。巡察成果运用的重点在于“两个对接”,即巡察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做好干部工作的有序对接,巡察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巡察结果要及时向党委政府、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告。要按照纪在法前、管住大多数的要求,着力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止养痈遗患。对发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体制机制问题,要及时归纳梳理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交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组织部门要根据巡察提出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名单,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核查工作。在考察、评价、调配班子和干部时,要注意听取巡察机构意见。各级纪委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分类处置、优先办理,该查处的查处,该诫勉的诫勉,该警示教育的警示教育,对反映不实的及时澄清,并定期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探索机动灵活、务实高效的巡察方式方法。巡察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一是要坚持常专结合、以专为主的巡察方式。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干中学、学中干,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常规巡察的基础上,更多研究探索专项巡察的新途径。要把握专项特点,突出专项重点,不搞面面俱到,可以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项目、一笔资金、一个下属机构,循着问题线索而去,简化程序,加快节奏,定点清除,精确打击,扩大覆盖面。对同一领域、行业、性质的单位,可以采用“一托二”“一托三”的方式集中巡察,即每个巡察组一次巡察两个或三个单位,同类同步安排。同时,要注重把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有机结合起来,在常规巡察时对被巡察单位的下属机构进行专项巡察,既突出监督重点,又相互印证、相互推动,增强机动性和震慑力。二是要综合运用各种巡察手段。腐败问题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反腐败斗争是极为严峻复杂的,不能期望一种办法、一次交锋就解决问题,一定要树立多向思维,坚持多策并举。要根据巡察工作各个环节的不同要求,综合运用函询、谈话、核查、问卷、暗访、审计、“下沉一级”等多种手段,通过深入了解、对比、印证、研判,达到发现问题的目的。三是要积极探索切合基层实际的新措施。县巡察主体和对象的特定性,决定了巡察工作不能完全套用巡视办法。在学习借鉴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在依纪依规的前提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可以尝试一些新举措、新办法,不必拘泥于固定的程式。比如,针对县、乡、村人情关系复杂的情况,要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对巡察组统一调配,任务统一安排,最大限度摆脱“关系网”“说情风”。再比如,对于村委会、居委会属于自治组织,有的村干部既不是党员也不是行政监察对象,巡察工作怎么开展、如何实施有效监督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在具体巡察实践中探索解决。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问题研究,注重发现典型,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工作规律,逐步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巡察办法,不断把巡察工作引向深入。

三、真抓实巡,务求实效

目前,我县的巡察机构和队伍已经成立,人员也已经到位。同时,采取各乡镇各单位推荐、巡察办审查的方式,建立了120余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以便开展工作时从中选配,为巡察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巡察队伍是代表党委实施监督的专职队伍,作风素质直接关系县委形象,关系巡察事业成败,关系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打铁必须自身硬”。巡察队伍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关于巡察纪律问题,一会儿,刘书记还要强调,这里我再提两点要求:

(一)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把思想统一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来,以坚定的态度、坚强的领导、坚实的作风把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到实处。要切实减轻被巡察单位负担。巡察工作要简化形式、提高效率、增强针对性。减少汇报会数量,必开的汇报会,只请汇报人参加,其他人员不陪会。最大限度减少被巡察单位提供文件材料的数量和种类,对需要提供的材料,列出清单,一次性提供到位。要简朴节约办事。巡察期间,实地调研区域不得拉横幅、插彩旗、放展板,搞各种迎送活动。巡察中,尽可能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不安排随行记者或其他人员摄影摄像。要真诚对待群众。巡察期间,要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支持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保持各类举报渠道畅通。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属于巡察范围内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并及时告知办理结果;
对不属于巡察范围内的问题,积极转办并做好解释工作。要严格工作标准。坚决克服一般化、过得去、敷衍塞责、凑合应付等不负责行为。对巡察监督的重点难点深入研究、大胆实践,对巡察工作的规律准确把握、正确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去伪存真、客观评判,如实报告,切实提高巡察监督水平。

(二)要抓好整改落实责任。巡察整改落实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制度和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强化制度执行,逐级传导压力。县巡察办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力争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对巡察整改不力、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单位和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督促整改工作持续取得更大成效。

同志们,巡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省委、市委、县委在关注着我们,人民群众在期待着我们。希望同志们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扛起责任,扎扎实实把党委巡察制度建设好,把党委巡察工作开展好,努力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最重要的就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党的十九大的灵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使之成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 器和行动指南。

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每个党组织、每名共产党员 的必修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主题鲜明、逻辑严谨、系 统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要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全面地 而不是局部地理解学习。必须坚持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当前和未来、国际 和国内相结合, 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联系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 联系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 联系 “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联系习近平同志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融会贯通、学思践 悟,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在守纪律讲规矩上树立更高标准。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 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 作生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 的明白人。

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全面落实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 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切实在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上严起来,自觉同违反党章、破 坏党的纪律、危害党中央集中领导和团结统一的言行作斗争。

在加强道德修养上树立更高标准。自觉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 统美德,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努力成为道德标杆。

加强道德修养必须从小事小节做起,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 好,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时刻检视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慎独、慎微、慎初,涵 养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在保持清正廉洁上树立更高标准。

坚守法纪红线和道德底线,以时代楷模和 先进分子为标杆,以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腐败 分子为戒,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常温入党誓词,拒腐蚀、不染尘,坚决 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 是人民的公仆,更要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 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习近平同志告诫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 实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 力。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 地位、领袖权威,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成为 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第四篇: 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在全县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对全县巡察工作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推动巡察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局、稳步推进。一会儿,刘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1996年,中央纪委第一次开展巡视。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XX年,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改进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市委坚持把巡视巡察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持续加大力度、保持强度、坚持法度、提高精准度,有力震慑了腐败,改进了作风,发挥了利剑的震慑作用。自XX年5月以来,中央巡视组进行了8轮巡视,派出100组次巡视组,巡视单位142家,涵盖省区市、中央部委、央企、委办局、五大行和证监会等单位,谈话2万多人次,受理信访120余万件,一大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在巡视中被发现,数十名部级以上高官在巡视中落马。实践证明,巡视是完全符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正是省委审时度势,依据党内监督法规,借鉴巡视工作经验,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市委及时建立了巡察工作制度,成立了机构,启动了巡察工作。县委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召开常委会,听取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县委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出台了《关于开展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被巡察乡镇、单位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暂行规定》等文件,会前已印发给大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清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巡察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
  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及时把握中央巡视工作新精神。今年9月,中央颁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方针、机构和人员构成、职责、巡视对象、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突出了“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主要创新内容体现在十个方面,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
明确巡视全覆盖要求;
明确巡视工作主体责任;
理顺巡视工作领导体制;
规范巡视机构设置和职责;
围绕党的纪律深化监督内容;
对专项巡视作出规定;
创新巡视工作方式;
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严肃责任追究。对于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预见,在新条例指导下,今后的巡视工作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进一步实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避免受到追究问责。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巡视组要拓展监督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巡视检查“两个责任”中,通过巡视监督,面对面传导压力,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坚守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认识、大局认识和责任认识。去年以来,对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各级加大了“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的力度,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如今年2月份,中纪委首次专门通报了8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对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管理局、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等8个地方和单位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责任追究;
今年7月份,省委对新乡市委原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新乡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追责处理,并在全省通报,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通过巡视,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两个责任”缺失、压力传导不到位、从严治党不力、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等问题。
  顺应违反“八项规定”动辄则咎新常态,克服以往不以为然心理。今年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三周年。三年前,八项规定出台时,有些人以为这就是“一阵风”,“抓一抓就过去了”。但让很多人感到意外的是,这一刮就是三年,而且还将继续刮下去。正如因违规为两个女儿大办婚宴而被查处的广东省韶关市政协副主席邓建华所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贯彻文件出台后,我以为那只是文件而已,不会有真动作,所以就没当回事,还是沿袭了以前的习俗和惯例给女儿操办婚宴。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不已。”其实,持像邓建华一样想法的人仍不少,由于没有正确认识作风建设新常态,至今对诸如违规参加宴请、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乱发津补贴、办公用房超标、违规收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等这些过去看来根本不当回事的所谓“小事”“平常事”动辄就要受到处分不理解,有时因公受到处分感到委屈。如今年9月中纪委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10月省纪委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全部都是以上所述现象。据统计,自八项规定出台至今,三年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4934起,处理人数138867人,其中5528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从处理的干部看,乡科级处理达130793人,县处级7389人,地厅级678人,省部级7人,违纪人数呈金字塔式,县乡两级干部违纪占。这些看似不以为然的小事,却改变了党的作风,净化了社会风气,广大群众透过“小事”见微知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同时,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成为纪律条文,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用制度巩固了作风建设成果。
  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与中央步调同频共振。开展巡察工作,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主动支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巡察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巡察监督,真正把巡察监督当作关心、考验和爱护,变成自觉行动,不能消极对待,置身于巡察监督之外。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决不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对巡视组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决不能拖拖拉拉、语焉不详;
  对巡察组开展的专项检查,决不能蒙混过关、欺骗甚至对抗组织。对推三阻四、消极应对、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要扭住不放、一寸不让。凡出现履行责任失职,不掌握情况、不主动采取措施或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凡出现隐瞒不报、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不按要求提供文件材料,或者逃避巡视监督、甚至公然对抗等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及时点名曝光,以儆效尤。今年以来,中、省纪委站先后通报了一批不支持、不配合巡视工作的反面典型。如8月份中纪委站通报,中央第八巡视组赴郑州铁路局了解情况时,要求其提供接待账目和凭单,该单位竟然拒绝提供,说找不着了,工作笔记本也销毁掉了,菜单也无法提供。后根据巡视组发现的情况和线索,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对郑州铁路局原局长张军邦严重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州铁路局党委书记杨伟军因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
  关于巡察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省市县委已经明确要求,今天专门将大家集中到一起,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下发一系列文件,提出具体要求。可以说,任务很明确,方法很具体,要求很严格。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巡察工作作为巡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与巡视工作本质属性一脉相承,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要求部署,剑指问题、倒逼责任,充分发挥其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当前,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高标准开好局、起好步。好的开局是成功的一半,坚实的第一步事关全局。巡察起步工作一定要周密细致、积极稳妥。首先,要抓好整体谋划。面对群体大、情况各异的巡察对象,巡察办一定要科学规划,按照“县级巡察到乡、延伸到村”的要求,认真制定巡察全覆盖方案,渐次开展、压茬推进。要稳扎稳打、逐步深入、讲求实效、确保质量,先求点上突破、再谋面上铺开,切不可贪多求快。特别是对村级的巡察,一定要突出重点,主要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相对突出的村,不要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第二,要抓好首次亮剑。首次巡察至关重要,首战务必谋定而后动。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结合市委前三轮巡察情况,我县首轮巡察对象已经确定,近期将进驻开展工作。巡察之前,巡察组要针对巡察对象制定详细的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基本流程和工作方法,做好各类情况的处置预案。巡察办要列出函询清单,及时协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信访局、编办、审计局、统计局等部门,提供被巡察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方面的情况,为巡察组综合分析研判提供参考,确保巡察组“带着问题去巡察、目标明确搞巡察”,更好地发挥巡察监督作用。第三,要重视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实现巡察功效的最大化,离不开各种监督力量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去年以来,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和规范了巡视工作的相关制度机制,这些都是多年来巡视工作经验的梳理总结。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尤其是巡察办和巡察组的同志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完善巡察工作各项制度和机制。当前,要重点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与纪委和组织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对接,做到巡察一批、印证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二是建立与审计部门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三是建立与公检法司等单位的配合机制,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初查、商请督办、法纪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在制度机制建设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巡察办要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提升巡察的震慑力。第四,要尽快形成巡视巡察联动格局。县委巡察机构要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主动做好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组织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确保工作不走偏、不走弯路。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对于全局性或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问题,要统一部署行动。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整改意见和移交事项,县委巡察机构要认真督查督办并及时报告。
  坚持聚焦中心、剑指问题。问题导向是巡察工作的基本定位,也是事关巡察工作方向性和生命力的重大原则。一是要准确定位。巡察工作要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通俗讲,巡察就是“找事儿”,就是“挑刺儿”,就是要瞪着眼睛看、竖起耳朵听、顺着线索查,让问题无处藏身。这个导向一定要鲜明,定位一定要把准,不能偏移、不能散光、不能泛化。同时,要防止把巡察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巡察不是为推动某项工作搞突击性检查,也不是替哪个部门搞督查督办,更不是到被巡察单位总结工作经验、评功摆好唱赞歌,而是要冲着问题去、沿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查的,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这既是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是我们开展巡察的一个底线。二是要突出重点。要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所谓“重点人”,就是十八大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所谓“重点事”,就是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所谓“重点问题”,就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乡科级以下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侧重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彻底整改。巡察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所在,要切实防止重巡察、轻整改现象发生。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巡察机构要建立台账,抓好“报账、交账、转账、查账、消账”的全过程,巡察报告是“报账”,巡察反馈是“交账”,巡察移交是“转账”,巡察督办是“查账”,巡察整改是“销账”。被巡察单位党委书记要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清空账户,不能出现挂账、呆账。巡察组要注重巡察整改回访,适时杀个回马枪,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再了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持续形成震慑,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对欠账、挂账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组织专项督查、定点督查,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撒手、问题不解决不收兵。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而出现呆账、坏账问题的,要严肃问责。整改情况要在党内严肃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要善用成果。巡察成果运用的重点在于“两个对接”,即巡察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做好干部工作的有序对接,巡察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巡察结果要及时向党委政府、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告。要按照纪在法前、管住大多数的要求,着力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止养痈遗患。对发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体制机制问题,要及时归纳梳理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交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组织部门要根据巡察提出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名单,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核查工作。在考察、评价、调配班子和干部时,要注意听取巡察机构意见。各级纪委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分类处置、优先办理,该查处的查处,该诫勉的诫勉,该警示教育的警示教育,对反映不实的及时澄清,并定期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探索机动灵活、务实高效的巡察方式方法。巡察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一是要坚持常专结合、以专为主的巡察方式。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干中学、学中干,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常规巡察的基础上,更多研究探索专项巡察的新途径。要把握专项特点,突出专项重点,不搞面面俱到,可以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项目、一笔资金、一个下属机构,循着问题线索而去,简化程序,加快节奏,定点清除,精确打击,扩大覆盖面。对同一领域、行业、性质的单位,可以采用“一托二”“一托三”的方式集中巡察,即每个巡察组一次巡察两个或三个单位,同类同步安排。同时,要注重把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有机结合起来,在常规巡察时对被巡察单位的下属机构进行专项巡察,既突出监督重点,又相互印证、相互推动,增强机动性和震慑力。二是要综合运用各种巡察手段。腐败问题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反腐败斗争是极为严峻复杂的,不能期望一种办法、一次交锋就解决问题,一定要树立多向思维,坚持多策并举。要根据巡察工作各个环节的不同要求,综合运用函询、谈话、核查、问卷、暗访、审计、“下沉一级”等多种手段,通过深入了解、对比、印证、研判,达到发现问题的目的。三是要积极探索切合基层实际的新措施。县巡察主体和对象的特定性,决定了巡察工作不能完全套用巡视办法。在学习借鉴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在依纪依规的前提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可以尝试一些新举措、新办法,不必拘泥于固定的程式。比如,针对县、乡、村人情关系复杂的情况,要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对巡察组统一调配,任务统一安排,最大限度摆脱“关系”“说情风”。再比如,对于村委会、居委会属于自治组织,有的村干部既不是党员也不是行政监察对象,巡察工作怎么开展、如何实施有效监督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在具体巡察实践中探索解决。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问题研究,注重发现典型,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工作规律,逐步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巡察办法,不断把巡察工作引向深入。
  三、真抓实巡,务求实效
  目前,我县的巡察机构和队伍已经成立,人员也已经到位。同时,采取各乡镇各单位推荐、巡察办审查的方式,建立了120余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以便开展工作时从中选配,为巡察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巡察队伍是代表党委实施监督的专职队伍,作风素质直接关系县委形象,关系巡察事业成败,关系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打铁必须自身硬”。巡察队伍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关于巡察纪律问题,一会儿,刘书记还要强调,这里我再提两点要求:
  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把思想统一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来,以坚定的态度、坚强的领导、坚实的作风把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到实处。要切实减轻被巡察单位负担。巡察工作要简化形式、提高效率、增强针对性。减少汇报会数量,必开的汇报会,只请汇报人参加,其他人员不陪会。最大限度减少被巡察单位提供文件材料的数量和种类,对需要提供的材料,列出清单,一次性提供到位。要简朴节约办事。巡察期间,实地调研区域不得拉横幅、插彩旗、放展板,搞各种迎送活动。巡察中,尽可能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不安排随行记者或其他人员摄影摄像。要真诚对待群众。巡察期间,要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支持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保持各类举报渠道畅通。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属于巡察范围内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并及时告知办理结果;
对不属于巡察范围内的问题,积极转办并做好解释工作。要严格工作标准。坚决克服一般化、过得去、敷衍塞责、凑合应付等不负责行为。对巡察监督的重点难点深入研究、大胆实践,对巡察工作的规律准确把握、正确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去伪存真、客观评判,如实报告,切实提高巡察监督水平。
  要抓好整改落实责任。巡察整改落实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制度和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强化制度执行,逐级传导压力。县巡察办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力争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对巡察整改不力、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单位和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督促整改工作持续取得更大成效。
  同志们,巡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省委、市委、县委在关注着我们,人民群众在期待着我们。希望同志们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扛起责任,扎扎实实把党委巡察制度建设好,把党委巡察工作开展好,努力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五篇: 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在巡视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动员部署会议是委党委决定召开的,这项工作也是委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刚才,×主任对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提出了要求,各企业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
党的十九大闭幕仅仅过去三个多月,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常规巡视就已经展开,这充分表明了中央巡视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目前,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已经进驻河北。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3月2日,召开了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标志着九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正式启动。省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了对监管企业巡察工作制度,2015年以来,在省委巡视监管企业全覆盖的基础上,目前,已完成了7家监管企业的巡察工作。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巡视的“利剑作用”彰显,形成了有力震慑。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根据省委安排部署,委党委决定,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委监管企业集中开展一次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通过“回头看”,以整改为目标,以落实整改各项举措为抓手,企业党组织自身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政治体检”,重点是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摆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在审批监


管、资源开发、项目建设、金融信贷、大宗采购、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来接受中央、省委的抽查和检验,为促进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巡视巡察出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这次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已印发大家,各企业党委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确保《实施方案》的落实。(根据委党委研究意见,会后,还要下发一个“关于进一步做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整改“回头看”时间任务相对集中,整改工作通知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整改工作的指导和要求。下发后,各企业党委要认真抓好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六查六看”要求,认真对照2015年以来中央、省委巡视和省国资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政治扫描”和“政治体检”,把巡视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找出来、找准确,切实把整改不到位和新发现的问题解决好。
一要严肃开展自查自纠。各监管企业必须拿出自我揭短亮丑的勇气,勇于正视问题,勇于自揭伤疤,要用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要求,来回顾审视整改落实各个方面的情况,不能敷衍塞责、松松垮垮、降低尺度。对整改初步完成但职工群众满意度不高的热点问题,要再整改、再完善;
对整改工作中落实难度大的重点问题,要不回避、不推诿;
对尚未整改的深层次难点问题,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隐情不报、欺上瞒下。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不能仅仅停留在集团公司层面,要向二、三级公司延伸,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做到全方位、立体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总之,自查自纠要在严和细、深和实、全面和突出上下功夫,切实把问题查细找准。



二要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根据历次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和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制定的整改台账,逐项盘点、逐一排查,真正搞清楚哪些问题整改了,哪些问题还没有整改或没有整改到位,或者是整改之后出现的新问题,在此基础上认真梳理归类、分析原因,形成条目清楚、内容具体、指向明确的问题清单。针对没有整改、整改不到位和新发现的问题,要明确任务标准,逐项确定谁来解决、怎么解决、解决到什么标准、什么时间解决到位。3月23日前,各单位要将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自查报告及相关统计表报省国资委党委。
三要细化整改措施。各监管企业要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要求,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研究制定深化整改的具体方案和有力举措,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整改方案和措施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操作性强,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集中攻坚、立即解决,绝不能再拖延,整改“回头看”结束后,要形成一批新的整改成果;
对整改难度大的沉疴”和“痼疾”,不管问题积累了多长时间,不管是什么背景下形成的,都要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推进措施和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意见,积极寻求和创造有利条件,协调借助各方力量合力攻关,坚决进行整改,尽快实现突破,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和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取得扎实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的重要保证。各监管企业党委要高度重视,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整改“回头看”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组织好这次巡视整改“回头看”,企业党委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企业纪委负监督责任,要大胆监督执纪问责。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坚持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在这次“回头看”中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整改问题不积极、措施不力、制度执行效果不佳,甚至推诿扯皮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其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专项检查时,如果仍被指出存在问题较多或党委领导履责不力的,省国资委党委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对这次“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该上报驻委纪检组的要及时上报;
企业纪委有权自行处置和执纪审查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查处,绝不能压案不查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是发挥“头雁效应”。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要以身作则、勇于担当,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既要承担起组织者责任,更要当好带头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要亲自组织、协调推动,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勇于担担子,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承担整改任务;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工作,形成协调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局面。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又要完善日常管理,做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针对中央、省委巡视组对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巡视中反馈的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有所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少数党员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六项纪律”,特别是廉洁自律不严,“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得不好,班子会上有“一言堂”现象,选人用人存在不正之风;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严,时有违规决策,造成经营风险和国资损失;
企业内控机制不健全,管理粗放,特别是财务、薪酬管理不规范等五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各企业普遍制订出台了一些制度规定,发挥了一定作用。各企业要通过这次整改“回头看”,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建章立制,对过时的、过粗的、不实的要及时修订或废止,对空白点、监督盲区要尽快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


新制度新规定,切实把制度建设落实到从严治党的全过程。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要通过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方式适时公开“回头看”工作内容,及时反映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按受群众监督。对清单中列出的重点问题,各企业党委、纪委要挂牌督办,确保精准整改、按期整改、全面整改。整改情况要全程留痕,建立完整的资料档案,以备抽查。要加强对整改工作成效的测查评估,把从严从实、标本兼治的要求贯穿工作始终。要把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结合起来,促进成果转化运用,切实通过整改,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振精神,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再创新局面。
同志们,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企业各级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责任。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委的有关部署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以实际行动把中央、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向上级党组织以及广大职工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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